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提出,教育部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教育部在《答复》中对全国公共卫生专业布点数量和招生数量进行了详细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55所高校设置公共卫生教育教学或科研组织机构,其中设置了公共卫生学院的高校88所。2019年,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年招收本、硕、博医学生共1.64万人,其中120所高校开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13万人;96所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4450余人;36所高校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680人。与2012年相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数增长31.9%、招生规模增长了44.9%;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9.7%、招生规模增长了96.9%;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0%,招生规模增长了89.9%。
在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上,2019年教育部认定了2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突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此外,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教育部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已有26所设有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据悉,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答复》透露,下一步,教育部还将继续开展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模式改革,支持有关单位选拔临床医学等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兼修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学位,培养更多兼具公共卫生与临床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拔尖人才。同时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
答复全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6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0〕57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家公共卫生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关于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定位并形成共识的建议
一是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全国公共卫生专业布点数量和招生数量稳步增长。全国共有155所高校设置公共卫生教育教学或科研组织机构,其中设置了公共卫生学院的高校88所。2019年,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年招收本、硕、博医学生共1.64万人,其中120所高校开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13万人;96所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4450余人;36所高校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680人。与2012年相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数增长31.9%、招生规模增长了44.9%;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9.7%、招生规模增长了96.9%;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0%,招生规模增长了89.9%。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2019年,教育部认定了2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突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教育部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已有26所设有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对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关于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与加强公共卫生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现场调查和应急能力的建议
一是优化公共卫生专业课程体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要具有从事常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监测人群健康相关状况,预防控制疾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执行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卫生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研究和实施公共卫生策略与措施的能力,要了解全球公共卫生状况,了解各类国际卫生组织和著名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领域及其内容;同时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以适应预防医学的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必须安排预防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适当安排卫生政策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课程。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实践教学。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必须有集中性实践环节,包括在有资质的教学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与临床实习,以及在公共卫生机构见习、社区和公共卫生现场实践与服务。三是完善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必须有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和预防医学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基地要求学校必须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用于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预防医学教学基地要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等不少于2个。教学基地必须有从事教学的组织机构和团队,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水平的师资力量,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和严格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以及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学习、生活保障条件,要不断加强各类教学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并有相关渠道获得资金的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设30个左右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
三、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一体化教育体系和加强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拔尖人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