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意林
熬制当代中国年轻人的暖萌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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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之——你这病, 初步诊断是遇见了爱情

意林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9-21 18:02

正文



《比心》之——你这病, 初步诊断是遇见了爱情


♥ 柒先生 ♥


01

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班里的女孩子偷着谈恋爱,开心的时候上课都傻笑,失恋的时候会去学校院子东头的理发店剪短发。那时候的爱情,似乎跟头发的长短息息相关,喜欢你就长发及腰等你来娶我,讨厌你就剪短头发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


这大概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剪断了头发就可以忘记你那些不想记得的、不开心的事。可惜,我偏后知后觉,那天中午,应该是盛夏的中午,我剪了一个平头,几乎等同于光头的平头,一厘米长。所以午休结束的铃声响起,有个同学经过教学楼过道的时候,指指我的头,偷偷问我:“失恋了?”


我说:“天热。”


她笑着说:“顽皮。快说说,你跟谁啊?”


我说:“天热。”


她依然笑着说:“调皮,快说说,你喜欢谁?”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喜欢你。”


她突然一下子愣住了,瞬间脸红了,真的,那一抹红,往后我想起的时候,是一片火烧云的晚霞。


我突然一下子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说:“你不会以为我真的喜欢你吧?”


她低着头,嘀咕了一句:“嗯,我知道。”然后捂着脸,害羞地跑了。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我自言自语:“嗯,我还真的喜欢你。”


她是隔壁班的姑娘,叫丁薇。我们都是艺术生,所以在音乐室里,我俩还是同桌。早上练声和形体,我常常去得有点儿晚,我不爱跑早操,我爱睡懒觉,后来,我的桌子上开始多了豆浆和油条。


我猜,你也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对,注意措辞,是喜欢。你喜欢他的一切,聊得来,放得开,你跟他在一起无比轻松,他讲的笑话你能笑好几天,他皱个眉你都担心好几天,你最喜欢的课间操是转体运动,你看着他的背影,好暖。



02

你跟多少个人,说过“我喜欢你”?


对,你以为的,爱情的那种喜欢。你有没有安静地想过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你轻易出口的“我喜欢你”,你说的是心潮澎湃,别人听的可能是一生一世。如果你没想好往后的人生怎么过、有没有她,就千万别开这种玩笑。喜欢这种事,很容易当真的。


丁薇不甘心,后来问我:“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


我说:“不咋样。”


她问:“会不会还是深爱着对方,像开始时一样?”


我说:“不会啊。”


她说:“我不信,如果我们当初坚持那么一下下的话,我们就会很幸福。”


我说:“你也知道,那是如果啊!你想,你满怀期待地坐在餐桌前,一碗鲜虾云吞面上桌,在闻到第一缕热乎的香气跟吃到第一口之间,是最美好的,因为往后,不过就是把一碗面吃完。”


她问:“为什么?”


我说:“有一天你会明白的,爱是一种能力,而喜欢是一种情绪。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喜欢拿情绪说一辈子对你好,而往后我们会闭上嘴,拿能力去告诉对方我能养你一辈子,你别怪青春荒唐,那都是我们长大的地方。”


有一句话,我跟丁薇说过三次。


第一次,我们俩都有了初恋,不过不是对方,我喜欢上文科班的一个姑娘,她喜欢上理科班的一个少年。在学校食堂,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地跟我说:“我谈恋爱了!”我愣了愣,说:“你要幸福啊!”


第二次,我陪她在学校院子东头的理发店理发,我问她:“你确定了吗?”她抹了抹眼泪说:“我要坚强,我要忘了他。”然后地上是丁薇碎了一地的头发,不过她短发的样子挺酷的,从理发店出来,我跟她说:“你要幸福啊!”


第三次,她打电话告诉我:“我不等你了,我要结婚了。”她总是快我一拍,几年前,她在我之前谈恋爱,几年后,她在我之前结婚。我说:“我要给你当伴郎啊!”她说:“红包来就行了,我不想见你,我怕我会哭。”我说:“你要幸福啊!”她说:“嗯,我终于要幸福了。”


后来,我终于觉得有句话比“我喜欢你”更好听,那句话叫“你要幸福啊”。你那么懂她要的,就像懂番茄甜椒酱烤鸡翅、孜然烤土豆、麻辣风味烤鱼排,你爱极了那味道,你知道几分火候,她想上天,你就愿意给她买窜天猴。



03

我一直喜欢下午的阳光照在热乎的米线上,用筷子挑起一绺米线,米线在筷子上绕圈,一圈一圈又一圈,绕到最后米线突然都从筷子上滑落到碗里。我喜欢那种徒劳,那种徒劳,就像我喜欢你,没啥结果,我还转圈转得一身劲儿。


十年前,丁薇跟我说过一些傻话,如果十年后,我未娶她未嫁,我们就在一起。那时候我们俩一起失恋,在学校门口吃云南米线,我问她:“要不要加辣?”


她说:“加。”


最后米线辣得没法下口,吃一口哭一口,眼泪哗啦啦的。丁薇问:“这辣椒怎么那么辣,那么辣啊?”


我说:“大概这世界上伤心的人太多,都不好意思哭吧!”


丁薇问:“是不是一开始就是错啊?艺术生和理科生,怎么可能谈恋爱呢?跨越物种啊!”


我说:“青春没有对错,只有两种结果,要么给喜欢的人,要么剁碎了喂狗。”


丁薇说:“那我是不是一个奇葩啊?我把青春剁碎了给喜欢的人,他去喂了狗。你当时看我像一只飞蛾去扑火,为什么不拽住我的翅膀啊?”


我说:“你发疯的样子,像是看见了爱情。”


那天我只字未提我失恋的事,我安慰了她一下午,我们沿着街边的铺子,吃了糖炒栗子、糖葫芦和棉花糖,她开心得像是一个孩子,似乎忘记她刚刚丢了心爱的玩具。


我才知道,失恋,并不是一件坏事。你觉得那是一束热烈的光突然消失,你躲在黑暗里,把一瓶一瓶的酒喝到肚子里,从眼睛里流干,那多傻啊!


我们总会在另一个阳光升起的早晨走进另一个人的世界,每一场爱,都有它存在的使命,每一个你喜欢过的人,都会教给你在残酷的世界活下来的技能,所以,失恋的你会变成更强大的一个人,这就是失恋的使命。



04

我们最后都没有跟初恋在一起,那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最后一次见丁薇是在火车站,她是短发,我支支吾吾没敢问出口,只是指了指她的头发,说了一句:“挺好看,这发型适合你。”


她笑着说:“天热。”


我跟着笑了笑说:“你还是那么顽皮,骗谁呢?”


她笑着说:“天热。”


我说:“嗯,天气预报说,傍晚有一场大雨。”


丁薇问:“你后悔分开了都没有跟她说句‘我喜欢过你’吗?”


我笑着说:“不后悔啊,往后再过几年,她成家我也成家,那多美好。我们都在最好的年纪遇见过,我要攒饱劲儿,将来有一天站在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大声跟她说,我喜欢你。”


丁薇说:“你要幸福啊!”


我觉得“初恋”这个词好美,像是山谷等来一场刮过四季的风,烤馍等来红烧肉青椒葱花剁碎,我站在地铁和人海里等来你向我挥手。我们沿街走啊走啊,那铺子有糖炒栗子,山楂成串,你眨着眼睛张口说,我要吃棉花糖。


那是唯一一次巧合,她在青岛转车,后来坐上火车,走了。大概青春里,有好多这样的人,走了,就再也没有见过,我想对着她的背影说一句,我喜欢过你,但是发现这句话,好徒劳,好无力。


有句话啊,一直没舍得说,就放在心里,走了那么多年,它逢雨发芽,遇风开花,它连接白昼与深夜,它铺开是秋天的麦田,我喜欢你藏在尽头,它收起是一碗阳春面,面底藏着荷包蛋。如果青春拼成十四行情诗,那么把“我喜欢你”当作最后一行吧,我希望你亲手画个圆圈当句号。


真好,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因为她,你成了更好的人,那便是初恋最好的意义。再逢见,她说,我要跟你喝酒,你请客!你说,好啊!多年后,我很喜欢一句话,也想说给你听:我希望在一个黄昏,携着烧酒半斤甜辣鸭头鸭脖打包烤串,来推你家的柴门,笑着跟你说,你看,你们家的双喜字贴得有点儿歪哦。


对,那是最好的青春,这姑娘我喜欢过,她教会我,对一个人,有两种爱:要么一声“我喜欢你”,要么一生我喜欢你,想好了,再张口说,一点儿也不晚。



作者简介:柒先生,十点读书签约作者。一个养金毛狗、开包子店的理想主义创业者。只写好吃的睡前故事。已出版情感美食料理小说《解忧包子铺》,微信公众号:两个大叔(lianggedashu)新浪微博@柒个先生。


文章选自意林告白的书《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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