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后将首次实施“党禁”。保安局长李家超表示,正考虑行使《社团条例》,下令禁止宣扬港独的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泛民齐声哗然,担心港府对国家安全定义模糊,令泛民政党全受影响。
香港警方一名总督察及一名高级督察,昨早到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住家登门拜访,送上一套文件,内容包括大量陈浩天个人及民族党过去的言行,保安局长要求陈在21天限期内书面陈述解释。
李家超过后召开记者会说,警方是引用《社团条例》第八条,即社团事务主任合理相信,需禁止有关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以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他说,在收到民族党申述后才决定是否实施“党禁”。一旦颁布民族党为非法社团,任何管理、参与、及捐款都属违法,最高可判监二至三年。
“在香港,市民享有结社自由,但这项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这些限制是可以由法律规定的。”他强调,为免影响民族党的申述,目前不能也不会评论个案的具体内容和细节。
当被追问是否还调查同类政治背景的政团时,李家超说,每个团体的所有行为都受法律监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出席青年高峰会时则补充,在一国两制下,香港必需尊重国家利益,若有人触碰底线,港府绝不容忍。
陈浩天批评,港府的行动是以法律为掩饰,打压香港独立运动和民族运动。他认为,以国安相关法律为名,试图禁制民族党运作,是纯粹的政治决定。
泛民政党纷纷反对港府做法,认为民族党人数少,没即时危害,不应以国安为由禁止。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更认为,港府主动出击,反映其政治打压程度大大提升,犹如放了一把刀在每个港人头上,形成寒蝉效应、白色恐怖。
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指出,《社团条例》本来是针对黑社会组织:“讽刺的是,一直未用来取缔任何三合会,但就引用在民族党上,此例一开,即使基本法23条(国安法)未立法,政治组织已受打压。”
建制派欢迎保安局行动,批评有关政党一而再、再而三在政纲和公开活动上挑战《基本法》、一国两制和国家领土完整的大原则,希望港府尽早果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