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直接落户
毕业5年内新就业大学生买房
享受契税100%补贴
公积金买房最高贷款额度
不超过40万元……
宣城市昨日公布了
已开始执行的楼市调控19条措施
宣城楼市19条涉及增加土地供应、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稳定商品房供应、支持居民合理消费需求等方面。其中,与购房者直接相关的部分规定,支持新市民购房消费,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市区购买家庭、个人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0%补贴。
非宣城市区户籍购房者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为市区常住户口或办理居住证,享受市区居民子女就学等方面同等待遇。
宣城市居民在市区购买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的,也由契税受益财政给予100%补贴。同时,宣城市扩大“购房券”的使用范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的,可使用“购房券”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奖励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金融政策方面,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首付不低于20%;第二次使用的,贷款金额不超过25万元,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手房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使用不超过15万元。
此外,宣城楼市19条还针对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尝试“限房价、竞地价”等多种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价大幅波动现象。
目前,蚌埠、六安、芜湖等三四线城市已经陆续出台楼市新政。
3月9日下午,滁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并解读市国土房产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政策行为,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宣传信息、无证照经营、制造市场恐慌等行为;
2、要求从严执行首套房认定标准等有关政策,即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拟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无成套住房登记信息;
3、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
4、建立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机制,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