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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陈振羽:“3米层高”——丈量“好房子”新高度

中国建设报  · 公众号  ·  · 2025-03-1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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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研究分院院长


在3月9日下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回答如何建设“好房子”有关问题时表示,要把住宅的层高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米。


“住”是城市的基本功能,是城市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这表明,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我国住宅设计规范原要求“住宅层高宜为2.8米”。层高的增加,从技术上提升了住宅室内有效空气循环、自然光照等物理环境指标,将有效提升室内居住空间的舒适度、提升居住体验。


提升居住体验不仅要求舒适的室内空间,还要重视室外居住环境对于“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注重从“住宅本体+居住环境”的视角,全面、系统建设“好房子”。


从规划视角看,好的居住环境至少包含用地布局、空间尺度、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环境品质、管理运维六个要素。


一是保障用地,生活空间宜居适度需要合理提供建设用地予以保障。在住房用地供给和建设中,从人的合理使用需求确定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以用地资源供给校核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是确保土地供给的合理技术方法。同时,还要确保居住用地选址的安全便利,布局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


二是优化尺度,通过控制街坊规模、限制道路间距和尺度、允许低层或多层住宅、营造连续宜人有活力的街道空间。明确居住区路网密度,控制适宜的支路网间距,从而形成符合步行尺度的居住街坊,并作为便于管理的生活居住基本单元,实现“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使居民能够以更短的步行距离到达周边服务设施或公交站点,同时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三是降低强度,以提供安全、便利、人性化生活空间为目的,控制居住区高度、密度、强度。降低居住区对城市公共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压力,保持良好城市景观风貌,更好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缓解居住区应急疏散空间不足,便于火灾时的消防救援,提高居住安全保障系数。


四是完善配套,通过小区规划设计为居民方便、和谐的居住生活提供支撑和保障。以居民的步行可达性圈定日常生活范围,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让需求频次越高的设施和空间越靠近家门口。


五是改善环境,建设层级清晰、步行可达、空间连续的绿地和公共空间。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强调公共空间系统的规划建设,从不同尺度提出公共绿地指标,人均公共绿地规划指标提高3平方米。同时,强化公共绿地“亲民布局”的要求,使居民在住宅附近可见、可达绿地。提出新建居住区公园应配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保障居民体育健身空间。


六是有序管理,强化基层社区治理对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作用。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建设一批完整社区,通过设施建设、有序管理、完善治理保障居民生活安全便利,避免长期失管造成的消防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等安全事故。


“好房子”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追求,是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是开辟住房发展领域新赛道、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基础;是深化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当我们将视角从住宅建筑扩展至完整社区,从空间营造延伸至治理创新,我们就会发现,在这场居住革命的进程中,包括层高等每个标准的提升,都在丈量着人民城市的建设高度,都在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根基。


编辑:王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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