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环保分局通报第二季度第四批、第五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其中,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收到1316600元的罚单。
临淄区第二季度第五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1、业户赵德强,因"利用渗井、渗坑、裂痕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罚款50万。
2、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罚款13万元。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罚款20万元。
4、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罚款1316600元。
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因"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罚款20万元。
6、淄博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1万元。
7、淄博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罚款3.3万元。
8、淄博市临淄北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3万元。
9、山东成丰实业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未采取措施防治排放恶臭气体"罚款130321元。
10、淄博华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耐火材料生产项目批建不符,擅自投产;PVC 板材加工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罚款94500元。
临淄区第二季度第四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淄博奥思达化工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罚款10万元。
淄博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30825元。
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热采装备分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30万元。
山东齐帅耐磨设备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6万元。
淄博程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因“切割、焊接工序露天生产,未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罚款2万元。
淄博圣通机械有限公司,因“切割、焊接工序露天生产,未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罚款2万元。
淄博相鹏金属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1万元;因“露天拆解车载罐体、切割金属,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罚款2万元。
淄博荣赞工贸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工艺、去向发生改变,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投入生产”罚款52680元。
淄博津溶化工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1万元。
淄博伟宇塑业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罚款20万元,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1万元。
7月17日,临淄环保分局公布的第二季度第三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1、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罚款壹拾万元。
2、淄博市临淄齐泉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贰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
3、淄博绿洁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因“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罚款拾万元。
4、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罚款叁万元。
5、淄博鑫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因“采用紧急停产的方式逃避检查;未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罚款肆万元。
6、山东昊玺经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捌万元。
7、淄博市临淄双洋福利油脂有限公司,因“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罚款贰万元。
8、淄博蓝晟塑胶有限公司,因“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柒万元。
9、淄博和美饲料有限公司,因“部分车间未按规定进行有效密闭,投料、配料环节未按要求进行有效收集”,罚款叁万元。
10、淄博市临淄金方盛塑料厂,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罚款陆万元。
2017年第二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1、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罚款伍万元。
2、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3、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十万元。
4、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百万元。
山东格尔齿轮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叁佰捌拾陆元柒角。
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
因“生产过程中电炉熔炼工序高效除尘装置擅自拆除,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同步运行使用”,罚款伍万元。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十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一元。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三十四万四千八百零八元。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十万元。
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贰仟玖佰元。
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淄博崇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因“现场烟囱的实际直径与企业提供的烟囱直径参数不一致,导致上传数据不准确,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十万元。
内容来源:淄博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文学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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