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高管会(
ITGGH13
)
----与一群浪漫而有
思想的IT高管同行,一同分享那些有价值、有意思的观点和事!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事业,咱们的IT高管社区。合作
联系:
[email protected]
来源:远方青木
作者:一棵青木
几个月来,香港的动乱局势持续升级,已经远远超过了地区性示威抗议的范畴。
香港到底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乱成现在这个样子。
从表面上看,香港之乱是因为《逃犯条例》的修订,但实际上这只是个引子或者说幌子,其背后,有着层层黑幕。
在黑手的不断推动下,香港最终才演变成了今天这种局面,那些乱港暴徒,只是被扔出来牺牲的卒子而已。
今天,我抽丝剥茧的给大家分析香港问题的根源,先从
导火索《逃犯条例》
说起。
2018年2月,一对香港情侣前往台湾旅行过情人节,2月17日凌晨2点,两人爆发口角,争吵中的潘晓颖为刺激男友陈同佳,说肚子里的孩子是前男友的,还拿出和前男友的亲热视频给陈同佳看。
这一行为彻底激怒了陈同佳,潘晓颖被活活掐死。杀人后,陈同佳异常冷静的将潘晓颖抛尸,并独自返回了香港,甚至还用潘晓颖的银行卡取了一万多块钱用来花销。
因为长时间联系不到女儿,潘晓颖妈妈于3月5日在香港报警。
警察还是很负责的,很快,警方就找到潘晓颖入住的台湾酒店,调取了监控视频,甚至直接找到了被陈同佳抛弃在野外的尸体,从而直接锁定了嫌疑人陈同佳,罪证确凿。
3月13日,陈同佳被捕。
没想到,一起简单的杀人案,就此引发出了一场巨大的政治风暴。
陈同佳杀人案证据确凿,无可抵赖,但是当香港警方想要起诉陈同佳定罪的时候,却发现了巨大的麻烦。
因为按照香港警方提供给法院的证据,陈同佳杀人抛尸的地点,都是台湾。虽然陈同佳和潘晓颖都是香港人
,但是犯罪的行为却没有发生在香港,所以香港法律无权制裁陈同佳。
最终,因为陈同佳使用了潘晓颖的银行卡,香港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同佳29个月刑期。
杀人罪啊,故意杀人罪啊,仅仅只判29个月。
潘晓颖妈妈不服,试图找案发地台湾的警方来伸张正义。
台湾的警方也愿意制裁陈同佳,因为陈同佳的杀人行为破坏了台湾的法治,但是陈同佳人不在台湾,台湾警方无权抓捕陈同佳,自然无法审判。
同时,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并没有签署引渡协议,
台湾警方无权要求香港警方将在台湾犯罪的香港人引渡到台湾审判。
如果要审判陈同佳的杀人罪,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
香港警方释放陈同佳,然后陈同佳自愿前往台湾,被警方抓住然后审判。
显然,除非他脑子坏掉了,否则这是不可能的,所以
陈同佳这辈子都可以逍遥法外了。
这很明显是个巨大的法律漏洞,香港是自由港,人员出入极度自由,在香港犯罪了跑到外面去,或者在外面犯罪了跑到香港,都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那香港成什么了,
逃犯天堂么
。
2019年2月12日,潘晓颖的母亲召开记者会恳请香港政府尽快修订《逃犯条例》,把陈同佳引渡到台湾,以谋杀罪起诉陈同佳。。
2月13日,香港政府经慎重考虑,同意修例。准备和中国大陆、台湾、澳门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从而可以
互相移交逃犯
。
另外,给移交逃犯的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必须是
双重犯罪
才可以,也就是说犯罪的行为,必须在双边地区,均被法律认定为犯罪,才可以被移交。
同时,必须是严重罪行,
刑期7年以上的,才可以移交,且政治罪行不移交。
可以说,这是一个大好事,能大大提升香港人民的司法安全感,而且照顾到了香港各方面人士的利益。
但没想到的是,修例工作一启动,就遭到了铺天盖地的反对。
这有什么好反对的呢?没什么好反对的,但是因为有政治势力插手了,所以才会被反对。
在这些政治势力的眼里,
从来都没有对错,而只有利益。
逃犯条例到底正确还是不正确,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趁机搞乱香港,达成他们自己的目的,这就够了。
为了鼓动香港人闹事,反对派们竭尽所能的造谣抹黑,种种谣言在香港的市井小巷里不断的传播,诸如
“香港任何人都可能被送到大陆”
,
“大陆以后可以来香港随便抓人”
等等谣言,不绝于耳。
率先跳出来闹事的,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他在修例后的第一时间煽动香港游行,并前往美国寻找到美国媒体和高级官员告状,
说香港人随时会被像动物般被移交大陆
,企图引美国势力插手此事。
李柱铭,是知名反对派,天生喜欢为了反对而反对,港府做的一切事,都是错的,都是有问题的,只有推翻港府,投靠美国,才是香港人的唯一之路。
至于走了这条路,
到底是香港人发财,还是他自己个人发财,
他从来不谈。
例如这次香港修改逃犯条例,李柱铭直接跳出来闹事,声称
修例会破坏香港司法自由,会恶化香港人的生存坏境,会让香港走向崩溃。
但有好事者,扒出了20年前李柱铭起草的一份议案,上面写的东西,
恰恰相反。
1998年,有两宗刑事案轰动全香港。
第一宗,是德福花园的五尸命案,一个风水师
李育辉
,杀死五名香港女士之后逃到大陆,结果被大陆警方逮捕并处决。
第二宗,就是
绑架李嘉诚之子李泽钜
和
香港富豪郭炳湘
的
张子强
,在香港涉嫌绑架、抢劫、囤积军火后逃到大陆,结果被大陆警方逮捕并处决。
这两人在香港恶名昭著,利用香港的法律漏洞,长期逃避法律制裁,香港人人都知道他们有罪,但就是只能看着他们逍遥法外。
1998年,大陆警方重拳出击,逮捕这两名重犯,直接枪决,一时间香港人拍手称快,大陆警方名声大振。
然后李柱铭就不爽了,认为李育辉和张子强是在香港犯案,大陆警方没有审判权,大陆此举侵犯香港司法自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
所以,1998年12月9日,
李柱铭提交了一份议案,强烈抗议大陆警方审判张子强等人,要求特区政府尽快修改《逃犯条例》,将张子强引渡回香港受审。
香港警方当年以抢劫罪抓捕过一次张子强,后来被张子强请的律师,给硬生生的改成了无罪释放,警方还倒赔张子强800万港币,引渡来香港干嘛,继续无罪释放么?
但李柱铭不管,没修改《逃犯条例》,没有把张子强、李育辉等人引渡回香港受审,就是香港司法的失败,就是香港人的大不幸,反正不管怎么说,香港要完。。。
在李柱铭提交的这份议案里,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
由于两名富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绑架及德福花园五尸命案,均在内地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审理,引起港人极大关注,但特区政府却未尽全力,争取在特区境内涉嫌犯法的人士,交换特区审理,以捍卫基本法赋予特区的司法权。
对此,本会深表遗憾,本会促请特区政府,以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为基础,尽快就中港两地移交疑犯的安排,与中央政府进行商讨并达成协议,恢复港人对特区政府司法权的信心。
20年前,李柱铭是全香港第一个提出来要修改《逃犯条例》之人,理由是
如果不签署这份条约,香港司法会非常烂。
20年后,李柱铭又跳出来率先反对修改《引渡条约》,理由是
如果签署了这份条约,香港司法会非常烂。
反正香港司法怎么都很烂呗,这就是一个典型的
为了反对而反对
的人,他的核心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搞乱香港,搞臭香港,搞烂香港,这样他才能邀功请赏,完成自己的人生飞跃。
香港的这些港独头目,竭尽全力的捣乱,试图在稳定的香港社会上撕开一个口子。
香港是一个有大量法律缺陷的地区,这个地区甚至连间谍罪都没有,这都是当年的殖民地体制和英国人故意遗留下来的。
由于香港的一国两制,大陆和香港特区政府严格尊重约定,保留了香港的一切法律和制度,这导致政府明知道这些人在从事反动活动,却只能容忍。
我们手里有大量的港独头目名单,如
黄之峰,罗冠聪,黄程锋、黎智英、陈方安生、李柱铭、陈日君、毛孟静、余若微、朱凯迪、林卓廷
等等。
这些人,罪证确凿,事实充分,是铁杆反华势力,但由于政府恪守一国二制,这些人在香港一直活的很滋润。
但这些人想过的更滋润,即便为此牺牲掉香港,只要能让自己更进一步,在他们眼里,那也是值得的。
有了这些人做内应,再加上美国势力的资助,香港局势如火上浇油,短时间内就连续升级。
本来只是一部《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修也可,不修也可,短短几个月,居然闹成了黑衣人大举上街袭击市民、袭击警察和阻碍道路,中断地铁的地步,大面积的影响到了香港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早前,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说香港暴力事件是美国的一个“作品”
,这并不是空穴来风,别说暗地里很多勾当,仅仅明面上,就有太多太多的证据。
我们都知道,香港黑衣暴徒们,之所以被称之为黄尸,因为他们都是统一黑衣黄帽戴口罩。
他们这些物资是自己买的么?当然不是,都是
免费派发
的。
在街上需要物资的时候,也可以打出暗号,会有人将所需物资送来。
除了免费派发暴乱物资之外,敢于冲锋在前的暴徒们,还能拿到
不菲的薪水
,而且,暴乱组织已经嚣张到了
当街发钱
的地步。
还有在地铁里,
用箱子装现金,公然大量派发。
这些钱哪来的?大风刮来的么,每天消耗掉的资金都是一个天文数字,没有美国人的暗中资助,哪来这么多钱?
有了美国爸爸的金援之后,港独组织瞬间就具有了强大的破坏力,他们按照美国金主的意志,在香港肆意大举破坏。
这是被黄尸暴力打砸后的立法会办公大楼内部场景,你看看,这是和平示威么?
如果你的办公室被人这么砸了
,你觉得他是来和你友善表达意见的么?
落单的警察,直接被黑衣暴徒给打的跪倒在地。
8月11日,黄尸甚至动用了
仿美制武器M320
弹射危险性液体攻击警察。
当夜,有一名香港警察被
燃烧汽油弹
命中,全身
大面积烧伤。
8月9日,香港国际机场出现大量黄尸,
高举英美国旗
聚众闹事,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背后的金主是谁。
到了8月12日,局势进一步升级,这些黄尸们干脆把香港机场给占了,彻底中断香港的航空交通,直接影响约
80万从业人员
的生计。
由于这些港独组织孜孜不倦的暴力搞破坏,终于让稳定的香港社会被撕开了一道伤口,美国势力一个绝佳的插手机会。
美国善于颠覆他国政权,碰到这种事情,就像一个
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
,怎么会放过这种机会。
香港的修例事件,在美国插手后,已经
变质
,带有明显的
“颜色革命”
特征。
英国前国会议员乔治·加洛韦在电视采访时,直言在香港地区发生的暴乱,和格鲁西亚等地发生的
颜色革命
如出一辙。
香港本地报纸,也认为自己这里已经发生了颜色革命的征兆。
革命这个词其实不太恰当,用
颜色叛变
来形容,更为合适一点。
所以,颜色革命是
你死我活的敌我斗争
,而不再是
示威游行的内部矛盾。
2003年11月,美国在格鲁西亚扶持反对派发动
“玫瑰革命”
,颠覆了原亲俄政权,成立了亲美派主导的新政府。
2004年乌克兰大选,美国CIA策划了
“橙色革命”
,给乌克兰的反对派提供了大量橙色物资(雨衣、围巾、帐篷、食品袋),瓦解了乌克兰的亲俄势力,扶持了亲美政权上台。
2005年3月,美国在吉尔吉斯斯坦,采用了同样的手法发动了
“郁金香革命”
,同样大获成功。
对了,在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
发放物资时的手势和行动方案
,都和今天的香港,如出一辙。
这些国家在盲目听信美国CIA发动颜色革命之后,国家就陷入混乱,经济水平和国家竞争力逐年下滑,至今仍在持续。他们这十几年来的经济走势之衰弱,全球皆知。
如今,CIA把它的黑手,伸到了中国香港。
美国国务卿,
前CIA负责人蓬佩奥
公然宣称,在香港发生的暴乱抗议,是合理的。
而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更是发表声明,称
发生在香港的示威游行,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那如果这样的美丽风景线,发生在美国,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2011年,美国底层人民在纽约发动了“占领华尔街”运动,抗议大资本家剥削底层百姓,反对美国政治的权钱交易。
像这样
为底层争取权益
,
呼吁自由民主
的行为,
当然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我们希望这样的风景线越多越好。
但是美国政府却不喜欢这样的风景线,政府直接出动大批警力进行暴力镇压,将示威者打的头破血流,拘捕了高达
700余人
。
对于已经抱头蹲地,放弃抵抗的人群,警察仍然要喷射辣椒水。
美国政府精英是这么评价“占领华尔街”运动的。
纽约警察局巡警局长罗德尼·哈里森强调:
“警务人员不应容忍可能对自己及公众造成伤害、妨碍执行任务以及损毁制服、设备或其他警方财物的行为”。
“这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
纽约市长白思豪强调:
“在警察实施逮捕时,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们”
“向警察扔东西不仅是不可接受的,还将导致指控”。
纽约市前市长朱利安尼指出:
如果警察在不受尊重的环境下工作,犯罪率就不会下降。
“降低犯罪率的方法是让警察保持高昂士气”
“警服应该受到尊重”。
纽约市警局总警监特伦斯·莫纳汉告诉手下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