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旨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调整包括提高个人和家庭申请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上浮比例、优化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可贷额度等。同时,政策还包括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等措施。此外,还加大了利息补贴力度并明确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关键观点2: 上浮比例调整
购买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最高上浮可达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关键观点3: 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关键观点4: 可贷额度提高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最高额度。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键观点5: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满足职工的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关键观点6: 多子女家庭政策优惠
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和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
关键观点7: 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增设夫妻“冲还贷”业务,简化流程,省去提取环节,提高办事便捷性。
关键观点8: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比例,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
正文
刚刚(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文如下: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
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有近10%的意见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
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文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
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此项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对较少的职工群体,助力他们更多、更快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充分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文件明确,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为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切实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文件明确,多子女家庭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涉及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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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其中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50%。
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成年子女不计入。
为支持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此项政策简化了以往“先还贷再提取”的流程,省去了提取环节,办事更加便捷。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解决职工实际需求,文件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职工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因离婚财产分割、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材料、变更原因说明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需求。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深圳户籍且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例如,惠州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享受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