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税务局推出了“税务注销”网上申办功能,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中搜索“注销”,选择【税务注销】,点击进入。
二、在【税务注销】二级菜单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三、继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四、按下图所示步骤,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
五、返回【税务注销】二级菜单,点击【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试点地区)】按钮,进入注销申请页面。
六、按下图所示步骤,选择【注销原因说明】并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一般情况下,正常注销的原因为:“依法解散”(其他情况请在税务人员指导下办理)。
七、仔细阅读“注销预检提醒”,点击【确认】按钮。
温馨提醒:
对于纳税人有高风险事项的,电子税务局会有对应提示:“存在高风险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
”
八、点击【注销预检结果查看】按钮,查看具体事项:
(1)如预检结果中存在“低风险事项”,纳税人可根据【概要信息】的指引,自行更正相关申报表,消除风险后再次预检。
(2)如预检结果中存在“税控发票及设备未注销信息”,则可自行网上作废及验旧剩余空白发票(所有类型纳税人均适用) 、网上办理税控设备注销(已切换为开具“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可登录原税控开票软件,系统可自动注销税控设备;其他类型的纳税人需至办税厅现场办理)。
(3)如预检结果中存在“未申报信息”,则需分情况处理:
a. 涉及“往期未申报”的,可通过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及【逾期申报】;
b. 涉及“个人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可通过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申报当期个人所得税;
c. 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在消除“涉税风险”及“其他未办结事项”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将自动跳转当期申报页面,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当期申报。
九、上述事项全部办结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提示“验证通过”,即可发起注销申请。
十、按下图所示步骤,发起注销申请。
十一、返回上一层页面,可查看注销申请受理状态,如为“受理中”即表示注销申请发起成功,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打印清税证明:
①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②点击【税务注销文书查询】;
③按下图所示步骤,查询《清税证明》;
④点击【清税证明】超链接,即可查看及下载《清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