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邯郸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位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邯郸市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美的全资注册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通过拍卖形式,取得第二印染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应破产财产。
此前,第二印染厂破产清算组依照合同约定,向立元公司下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要求对方在2016年7月30日腾空场地,办好交接手续,同时缴清欠付的所有租金。
2016年11月14日,第二印染厂破产清算组再次向立元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尽快将自有的机械设备搬离,腾空厂房和经营场地,给付拖欠租凭费。
但是,立元公司对第二印染厂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偿还其先前垫付的水、电费,以及机器改造费等,双方由此对簿公堂。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解除第二印染厂与立元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立元公司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第二印染厂租赁费。但立元公司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上诉。
2016年12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因二审出现新的证据,需要重新核实案件事实,决定撤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据李聚中介绍,美的公司虽然取得了第二印染厂地块,但目前拆迁时机尚不成熟。
根据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开发商)需要自行解决第二印染厂与立元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人与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还需自行清理场地,由此产生的纠纷、事故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李聚中认为,既然立元公司与第二印染厂租凭合同纠纷已进入二审阶段,在案件尚未结案之前,美的公司不具备进场拆迁的条件。
2月13日上午,美的公司营销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立元公司与第二印染厂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他们当时看到了一审判决书,误以为双方纠纷通过法律渠道得到解决,未料到立元公司提起上诉,而且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对此,美的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待两家单位的纠纷尘埃落定后再依法进行拆迁。
另外,针对立元公司董事长李聚中实名反映“美的夜间强拆厂房”一事,这位负责人称由于仅为李聚中的一面之词,网上所传视频也看不清拆迁人员模样,所以无法证明与美的公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