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有些人就是不遵守这与人相处的基本准则,
借钱的时候鞠躬哈腰,
找他还钱就难于登天,
有钱也不还,
还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躲则躲。
遇到这种人,简直恨得牙痒痒,
却也经常无可奈何!
现在,为了找回说好的信任,
省法院发大招了,
曝光这些老赖!
↓
5月16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261条,其中失信企业信息500条,失信个人信息3761条。
这是四川省高院“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来首次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将分三次集中曝光失信名单。
省高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在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个人中,没有履行四川省各级法院判决金额最低只有几百元,最高的接近1.8亿元。在曝光的失信企业中,未履行法院判决金额最低的只有2200多元,最高的接近1.2亿元。
其中,失信被执行单位不乏知名企业,甚至包括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上榜。其余食品类的包括: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佳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宏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产开发类的包括:成都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桂溪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正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等;此外,四川容宇律师事务所也登上失信被执行人榜单。(文末附全名单)
说好的信任呢?
按照相关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个人和企业,将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甚至考公务员、入伍等,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
省高院要求各地法院,同步在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曝光行动,做到省、市、县法院“三级联动”“每月集中曝光”,并结合本地区失信名单发布曝光平台实际,做到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地铁、机场、公交、车站、景区“十面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将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老赖”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此前报道,四川省工商局已启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享应用系统。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在四川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时,会被工商登记系统自动拦截。
该系统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自动归集、更新、限制、监测、统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系统提示信息,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等公司高层人员,涉及已登记备案的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不做强制变更。
除了这些,一旦登上黑名单,
那就还有大把“麻烦”等着你!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乘坐火车、飞机限制;住宿宾馆饭店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
任职资格限制
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入伍服役限制。
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使用草原限制;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
准入资格限制
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发行债券限制;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设立社会组织限制。
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获取政府补贴限制;获得政策支持限制。
附:失信被执行名单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还有3761条失信个人信息,点击→查看详情
只想对老赖们说一句:
赶紧还钱!
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实习编辑: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