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业务,相关手续于2019年2月15日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裴振华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数(万股):2030.00
质押开始日:2017年02月07日
原质押到期日:2019年02月11日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08月12日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16.96%
质押股数(万股):510.00
质押开始日:2017年12月06日
原质押到期日:2019年02月11日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08月12日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4.26%
质押股数(万股):520.00
质押开始日:2018年02月07日
原质押到期日:2019年02月07日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08月12日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4.34%
合计:
质押股数(万股):3060.00
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25.56%
2、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裴振华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数(万股):740.00
质押开始日:2019年02月15日
质押到期日:2019年08月12日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比例:6.1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9,727,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5%,累计质押股份7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9%,占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15%。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容建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165,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6%,裴振华先生和容建芬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1,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93%。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接到公司股东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优耐特”)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0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济南优耐特持有公司股票39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38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5年度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济南优耐特本次减持期间内承诺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402%;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4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80%。
截止本公告日,济南优耐特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济南优耐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济南优耐特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洁美科技】2018年度业绩快报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营业总收入
本报告期:1,311,103,977.36
上年同期:996,411,464.48
增减变动幅度(%):31.58
项目:营业利润
本报告期:323,273,444.99
上年同期:221,825,111.91
增减变动幅度(%):45.73
项目:利润总额
本报告期:322,122,153.40
上年同期:222,105,004.58
增减变动幅度(%):45.03
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275,298,293.20
上年同期:196,220,306.61
增减变动幅度(%):40.30
项目:基本每股收益(元)
本报告期:1.08
上年同期:0.79
增减变动幅度(%):36.71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18.98%
上年同期:17.38%
增减变动幅度(%):1.60
项目:总资产
本报告期末:2,114,290,829.96
本报告期初:1,562,974,074.45
增减变动幅度(%):35.27
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报告期末:1,556,317,116.01
本报告期初:1,346,495,530.43
增减变动幅度(%):15.58
项目: 股本
本报告期末:258,470,000.00
本报告期初:255,700,000.00
增减变动幅度(%):1.08
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6.02
本报告期初:5.27
增减变动幅度(%):14.23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电子信息行业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销量稳步增长,全年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110.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58%。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1,429.0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5,631.71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5.58%;营业总收入131,11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58%,主要系公司销售量持续增长所致;营业利润32,32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73%、利润总额32,212.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2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0%,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2 月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30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拟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额度为1,000 万元综合授信,由本公司为进出口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于2019 年2 月18 日在葫芦岛市签订。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法定代表人:张建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陆万肆仟贰佰玖拾捌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736742613W
成立日期: 2002 年04 月1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本厂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厂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及本厂的补偿贸易,来料加工业务,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批发(无储存。仅限经营丙烯腈[剧毒品]、甲苯-2,4-二异氰酸酯[剧毒品]、丙烯、乙烯、环氧乙烷、天然气、环氧丙烷、碳酸二甲酯、苯、苯乙烯、二氯甲烷、氢氧化钠);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橡胶制品、矿产品销售;进出口经营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
进出口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2018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7,904.78 营业收入 6,954.80负债总计 102.16 利润总额 130.78净利润 98.08
其中:银行贷款总计 0.00 流动负债总计 102.16
净资产 7,802.62资产负债率 1.3%
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进出口公司无或有事项。
注:以上计算结果的尾数如存在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3、进出口公司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最新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该协议项下,担保金额1,000 万元,担保综合授信期限36 个月,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自综合授信存续期间及综合授信到期之日起2 年。
2、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担保方式:此项授信担保业务公司是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进行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基于对进出口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全面评估,认为进出口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持续关注进出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事项发生前,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1,0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额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于本次担保的授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七、报备文件
1、2019 年2 月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0 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关于披露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股票简称:濮阳惠成,股票代码:300481)自2019 年1 月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 年1 月1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 年1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 年1 月25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 年2 月15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4 号)的回复报告》等相关内容。
现将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其中,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手方尚未就本次交易标的的预估值或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价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待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标的的预估值或拟定价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手方尚未就本次交易标的的预估值或拟定价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如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手方无法就本次交易标的的预估值或拟定价达成最终一致意见,本次重组面临终止的风险。
(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公司于2019 年2 月15 日披露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关于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4)及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9)、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越南子公司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式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公司于2018年11月0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18年11月0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6)。
近日,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取得了越南广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关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者: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
土地面积:42,226㎡
使用期限:至2055年12月31日
入册号:CT19345
备注:此土地于2019年1月16日由广南岘港都市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备查文件
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