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题图来源:Amazingloong / CC BY-SA民国以前的技艺传授(远谈不上传承),统归的说法是徒弟制,不叫师徒制。建国以后的梨园改革,第一批问题摆在台面上的,便是徒弟制和养子养女制。五、旧戏班社中的某些不合理制度,如旧徒弟制、养女制、「经励科」制度等,严重地侵害人权与艺人福利,应有步骤地加以改革,这种改革必须主要依靠艺人群众的自觉自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1951 年 5 月 5 日)到了晚清民国年间,随着词语渐渐发展,这词儿才算切到了技艺传授上。或者干脆点说,下九流里需要学技艺和领路人的,都是徒弟制。曲艺梨园行的学徒,并不比工匠和买卖人的学徒更高贵或者更耐琢磨,都是四个字——「口传心授」(实际上,应该叫「口传身授」)。至于常有人套用的对曲艺学艺难度褒奖的名言,也大抵不过是当年所有行当都有的问题。晚清民国年间,徒弟制的标准,因行当、年代、师父个人喜好,不一而足,通常分三个部分:当然,曲艺行业的学徒和手工艺行业、商业的学徒有一些典型区别。二、无法像手工艺行业或商业一样生产过程与学习过程完全融合。有的把跟师和学艺放一块儿,边跟师边学艺,跟师就是给师父当使唤人,学艺则是跟着师父入门打基本功。有交学费、挑费、脚费的,把跟师这步省了,等于花钱给师父买个使唤人。但是这种徒弟家里不缺钱的,出师也晚,跟师很多时候伺候使唤,也都能在行里行外多见人多学习,算半个体己人。光交钱上门学艺的,师父则通常本着多收留几年学费的意思,出徒也晚。想出师,就更晚得没边了。所以常所谓的「徒弟徒弟、三年奴隶」,指的是跟师的徒弟。和学艺不学艺,关系不必然。便是开篇中已提到的社班七科中的「经励科」,便是这么个请人、联系场地、负责打点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活计。……这行人之由来,则有两种,一是戏界人不能演戏,而长于交际者;二是管地面衙门中差役人等与戏班相熟者,这种人尤为合适,因他与衙门中人都是同事或相熟,偶尔出了事故,因面子的关系,不易受枷受责,日期一久,也就变成专门行业了。以上乃前清之情形,民国后,关于此时之手续更为麻烦,所以此行仍有大用,又特创一名曰经励科。「经励科」的名字直到民国初年才开始叫,字面上的意思说法不一。而「经励科」中的「励」字有一说法系「经理科」的别字。至于为什么叫「科」,是因为梨园行里分工的「七行七科」。「七行」是指老生行、小生行、旦行、净行、丑行、流行和武行。「七科」是音乐科(乐队)、剧装科(俗称管箱的,又叫箱佰儿)、妆科、容帽科(专指大衣箱、二衣箱和旗箱以外管盔头箱的「箱信儿」)、剧通科(检场)、交通科(走箱、催戏、跑道的伙计)和经励科。这行人俗称名头儿,有两种工作,一是跟随好脚(即角儿),凡该脚对外之交涉,如搭班、堂会、出外演戏等等,条件索价种种手续,都归他代为办理,免得该脚当面不得说话,这与平常之经纪人性质相似,此为私人的头。「经励科」的日常工作是邀戏班、约演员、定戏码、排名次、分账、开份儿、查堂、排纠纷。俗称「管事」或「头儿」。但与文武总管之类的管理人员不同,平时演出不负任何实际责任,只在幕后操纵人事,大都是后台班主、老板的亲信,在组织人事上具有比较大的权力。晚清时期,四喜班有六大管事——熊连喜、高德禄、冯金寿、龚翠兰、范福太、汪大声;民国初年,旧戏班有六大管事——李寿山、吴巧福(名旦吴彩霞之父)、王长林、周二庚、张梅五(名旦张彩林之父)、陈鸿椿,他们干的活儿就是后来「经励科」干的工作,只是当时还没有「经励科」这个名称,戏班后台的人都叫他们「头儿」。这些「头儿」早都是从「箱信儿」和「场面」里选拔的,后来才逐渐形成了专门的行业。所以,传统学徒制,并不耽误经纪人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因为那会儿的行业壁垒森严,简单说就是传统的封建行帮形式严苛。而曲艺梨园行业,受工业化冲击最小,手工技艺行业,受工业化冲击最大。同时,由于手工艺学徒的年纪较之曲艺杂技的学徒年纪也大得多,因此养子养女制、三年跟师三年学徒三年出师的徒弟制这些陋习,在曲艺行业愈演愈烈。行会制度逐渐完善之后,收徒弟就不再是师傅个人的私事,因为培养学徒不光是为本行业培养继承人,同样也是培养竞争者。如果某位师傅招收学徒过多,可能会使市场供大于求,会影响其他人营生,为学徒满师后从事本行业的人数也应该保持在一个平衡的状态。师父过多会造成恶性竞争和失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一进一出」或者「二进二出」是常见的徒弟制的方式。多了不单做不到口传心(身)授,就连最基本的职业生涯帮助和入行以后的社会心理支持也难以保证。所以师父给徒弟谋生的「饭碗」,因此徒弟对于师傅就负有「生养死葬」责任。也因此,从事曲艺便有着严格的行规法矩,等级分明,门户森严,连叩师入门都有着繁琐的程序礼仪。——这是一个递进的关系,而「经励科」是依附于这一行业陋习和壁垒之上的经纪人制度。由于有养子养女这种严重的人身依附传授制度,所以徒弟制的跟师使唤时间、出徒时间也越来越长,晚清记载中,鲜少有九年才出徒的。大角儿们的地位日渐上升,到了民国年间,原本是平衡的三方(演员、戏班和戏园),逐渐变成了「角儿挑班」,老板一词也就用在了演员身上。而班子里的「经励科」,本就是班主的体己,权利日涨。这时候想入大班学戏入行,便要由「经励科」牵头,和班主师父签契约,契约的卖身程度,也日渐向养子养女靠齐。而且这些徒弟(养子养女)们,还要默默承受几方的剥削。因为「经励科」除了联系场地、送报稿、下签儿、分帐、开份儿、查堂这些,通常在成班有了大轴(主演)之后,还负责跑二路角儿、研究名次、商量戏份儿。没有上来就挑梁的徒弟,都是指着二路角儿跑好了才能在行业里立腕。而当权重向一方靠拢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典型的剥削行为。「经励科」除了像典型的现代经纪人一样赚「包银」,还会被行业里默认赚「差价」。某年大年初一,经励科人员找到余叔岩,让余叔岩大年初二上戏。正赶上余叔岩家里有事,余叔岩说:「别人抢着过年上戏,咱就甭跟他们争了,等我忙完了事再说行吗?」经励科的人一听就发火了,留了句「你敢驳我面子,咱们走着瞧」后扬长而去。此后的一段时间,经励科人员联合起来,谁也不找余叔岩,竟把他「挂」了起来。
这事激怒了早对经励科有看法的郝寿臣,他说:「角儿的命运都掌握在他们手心儿里,咱们梨园行早该改改章程,把经励科废除。」
这话传到丁经励科人的耳朵里,结果郝寿臣也得到了余叔岩的同等「待遇」。「经励科」本就是不会演戏的懂戏人,梨园行当里的弯弯绕绕他们早已抠遍,徒弟制后来形同卖身一般,也不是一两个角儿定下来的规矩。最大的可能,便是「经励科」为了维持整个戏班长期受益而撺掇班主们搞出来的行径。师徒制,是在建国以后销售渠道集中把控、退休待遇有保障的情况下,逐渐改变出来的制度。传统的一对一的二元师徒制度,由于不再有行会限制,所以择徒的环节大多都被省略和忽略。师徒制逐渐变成了一个二元介入的项目。这种非层级式的师徒制(二人均为行业从业者而非行内人与半行内人),是以先就业后学徒的方式来执行的,强调的是师父作为隐性知识转移的载体,师徒间存在的知识势差是唯一导向方式。曲艺行业与工厂制度略有不同,但是师父作为国有文艺团体的一员,同样是「销售渠道集中把控、退休待遇有保障」的,曲艺戏班集体学艺的科班坐科制度,变相的沿袭了下来,并且将其扩展为整个曲艺行业的教习制度。如侯宝林与马季,是典型的技艺转移和导向势差。所属部门、工作性质、行业性质等,都会影响师徒关系的建立。而且学艺的唯一性也彻底被摒弃,大量老艺人之间的交互教学日渐增多。当然,这一时期开始的择徒方式(如马季择徒姜昆),则是社团扩张和社会扩展需求导致的,与行会或是否出徒出师无关。作为学生,当然更无需卖身或与师父签订唯一合同,与演艺团体的关系也相对简单,属于终身合同制。以上算是勉强掰斥清楚了曲艺行业的「旧徒弟制」和「经励科」(曲艺经纪人)。如果说现在的相声界还算有传统师徒制(徒弟制),那得先说什么叫做传统:首先,「管儿张」张三禄、穷不怕、贫有本及至德字辈的三代弟子时期,肯定不会有徒弟制的诞生。为什么?一因为穷,二因为风格没什么固定的,还在摸索期,三是这行儿看不出来前景。这个行当刚初创,还没有得到社会公认,大家觉得有趣但是又上不得台面,学这个的多是些兼学兼唱的。不单没有「经励科」会协同大角儿绑架学徒合约,也没有几个师傅养活得起跟师的徒弟。有个把觉得相声有趣的徒弟去学,便是师父巴不得的事情了。双方帮衬着出来便是好的。有标准记载的相声行业徒弟制、养子制,不超过二十年。1949 年 1 月,中共北平市委成立北平市文艺工作委员会,李伯钊任文委书记。然后由「中华全国曲艺改进协会筹备委员会」牵头,北京在建国头三天(49 年 9 月 29 日)成立了「大众游艺社」,连阔如做社长。传统意义上的「杂耍」相声基本被曲艺改进协会批判到底,所以相声艺人抱团取暖,包括向老舍等名人求教。1950 年 1 月,以侯宝林、孙玉奎为首提出包括相声艺人的重新定位(从糊口卖艺的生意人向为人民服务的演员转变),集中力量将分散的相声艺人聚拢到一起(成立统一的组织),摒弃门派和辈份等江湖陈规(营造互助互学,取长补短,精益求精的氛围),以及改编、删选传统相声段子(优秀的传统段子需要经过改编适应现时需求才能上演,并鼓励演员们进行全新的创作)。北京相声改进小组的成立,基本上就宣告了公开的旧徒弟制的消亡。现在彻底复兴班社制,由于相声界并没有太好的先例可以借鉴,所以借鉴的是京剧班社的完整套路。这些其实都不过是形式上的事儿,班社也好演艺经纪公司也罢,无非是聚集的结果之一。培养费用的出入、人身依附的关系以及合同方面的提成程度,都是契约社会下的基本契约关系,双方都没有完全依照契约关系执行,或者一方认定合同缺乏对等条件拒绝签订,这都可以。从荣信达到 SM 公司,也都是现代社会的经纪人公司,但是这与行业内的人身依附、行业关系没啥改变的,所谓的「剥削条款」也都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