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最火的是什么?
当然是《欢乐颂2》的热播啊,
网上、地铁上铺天盖地都是“
欢乐颂五美
”的影子,
除了电视剧本身的精彩以外,
也因为她们的职场和爱情故事里,
有着
很多与我们生活相类似的影子。
此时,
你是不是觉得头条菌要来煽情了?
不!不!不!
煽情这种事情不适合头条菌,
但是剧透什么的还是挺不错的~
从第一季到第二季,
樊胜美和王柏川这对“CP”之间故事就比较曲折,
二人
好不容易熬到要看到黎明的曙光了,
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
王柏川
串通售楼小姐买房不写樊胜美名字!
然后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房子的樊大姐心灰意冷,
最终和王柏川结束……
别打!别打!
就剧透这一点而已!
你们不觉得这样的剧情简直让人不能忍吗?
因为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相爱了那么久准备结婚的两个人就这样分手了,
神圣的婚姻竟然比不过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谁对谁错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
头条菌就不发表看法了,
咱们就着这个故事情节,
进入今天要说的话题:
就算王柏川将樊胜美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
如果离婚的话,
樊大姐就一定都能分到房子吗??
事实上,
并不一定!
尽管如今这个社会
对多数人来说
除了生死
就数房子的事情最大了。
但如果离婚的话,
即便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房子属于谁也还真说不准!
(
买不起房的头条菌
只能含着泪给你分析~
)
这里需要三种情况跟大家科普一下~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婚前由一方全款买房
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
结婚之前由一方全款买了房,
如果房产证上
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
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出钱人的
婚前个人财产
,
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
万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
这套房子仍属于他一个人。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
两个人的名字
,
那就不一定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的规定,
如果
有证据证明
房屋真实权利归属的一方
才是真正的房主,
房子并不必然属于名字写在房本上的人。
对房屋真实归属有异议的一方应保存好相关证据,
如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资金来源
等
,
一旦发生房屋归属纠纷,
能拿出这些证据的一方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权利人。
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
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情况,
毕竟全款买房的土豪还是少数。
此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细究了。
首先好的结果就是夫妻二人自行商量,
商量不行的话,
法院可以判房子归贷款购房人,
还没完成的贷款成为购房人的个人债务,
但是
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
则必须由购房人补偿给另一方!
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当然,如果你比较可爱,
能让对方父母购房登记在你的名下,
依据婚姻法18条第三款,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出资
指定赠与
对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
属于婚内对方子女在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
可以确定专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
系婚内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这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情了,
毕竟不管谁出钱买房,
另一方都希望房产证上也能写上自己的名字。
先不说婚姻刚开始是否有彼此不信任的成分,
就算二人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
就真的万无一失了?
房子由一方婚后全款买的
即便是婚后购房,
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由其中一方利用
婚前财产
全款购买的,
一旦离婚,
如果另一方
无法证明自己在买房时也出了钱,
那么不好意思,
法官仍然能将房子判给购买方。
双方一起贷款买房
这种情况比较常规,
自然不需多说。
如果房子由一方婚前贷款买,
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那婚后房子
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
除夫妻另有约定外,
应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俩人凑首付一起贷款,
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房子由一方父母出钱购买
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钱买的,
写了夫妻二人的名字,
在没有特别约定(借条之类的)的情况下,
这个房子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
归双方共有。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
房子也属于夫妻双反共同分割的财产,
父母无权索回出资款~
房产证上名字比较多
有的夫妻在买房时会顾及到父母,
一套房子上有父母甚至子女的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可以根据下图的介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