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66货币金融服务
货币金融服务包括J661中央银行服务、J662货币银行服务、J663非货币银行业务、J664银行监管服务四类。
1、JJ661中央银行服务
(1)J6610中央银行服务
中央银行服务指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管理金融市场的特殊金融机构的活动。
在我国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纳入并不明确,如果不纳入,则应该放入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S92国家机构-S922国家行政机构-S922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2、J662货币银行服务
在原有J6620基础上分解为J6621商业银行服务、J6622政策性银行服务、J6623信用合作社服务、J6624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J6629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1)J6621商业银行服务
没有说明,符合《商业银行法》的金融机构,包括大型银行(5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4家)、农村商业银行(1210家)、邮政储蓄机构(1家)、直销银行(百信银行)。
(2)J6622政策性银行服务
没有说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应该划为J6629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3)J6623信用合作社服务
没有说明,城市信用社已经全部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包括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5家)、地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4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966家)和大量的二级法人社、分设、储蓄所。
(4)J6624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
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自愿入股组成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服务。
农村资金互助社属于农村新型三类金融机构,属于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按照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属于此类,目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共有48家。
3、J663非货币银行服务
指主要与非货币媒介机构以各种方式发放贷款有关的金融服务。
2011版本很多是由人民银行批准,2017版则是包括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部门监管的类金融机构。
(1)J6631融资租赁服务
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商务部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活动。
2011版本的说明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动”。2017版将经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71租赁业划入。
(2)J6632财务公司服务
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为企业融资提供的金融活动。
特指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目前244家。
(3)J6633典当
指以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质押或抵押的融资活动。
典当行由商务部批准,截至2016年末,全国有8280家典当行。
(4)J6634汽车金融公司服务
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专门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这几销售这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活动。
目前,持银监会批复牌照的汽车金融公司25家。
(5)J6635小额贷款公司服务
包括中国银监会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贷款公司,即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
该说明并不明确,银监会批复的贷款公司属于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不需要地方政府批准设立,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又不符合后面的补充说明。从本意上来说应该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否则只能列入J6639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6)J6636消费金融公司服务
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活动。
目前,持银监会批复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22家。
(7)J6637网络借贷服务
指依法成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及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如果是纯信息中介P2P原本属于I6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2-I6420互联网信息服务。2017年版本正式纳入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除此之外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也属于此类,市场上有网络小贷牌照232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有201张,另有31张处于以下两种状态:获得地方金融办批复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在地方金融办官网尚处于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