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诉朱军性侵一案,昨天开庭。不管判决结果如何,这都注定将是历史性的事件,象征着年轻一代女性的觉醒。
今早看到网上有句话,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这种感受:
弦子同时具有的丰富情感、共情力、克制和理智,让我们看到了这片土地上从未出现过的政治表达和公共参与形式,是柔弱的,关切的,联接的——年轻女性式的。
虽然很多人将这样的诉讼看作是一场“女性vs男性”(更确切地说是“年轻女性vs老男人”)的斗争,但那只不过恰好是双方的性别身份,在我看来,
它真正的意义是在法律框架之下,对权力的反抗
。
这么说是因为,在这类事件中,
施害者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权力的不对等,而他们所体会到的快感,其实也往往来自权力的展示乃至炫耀。
日前另一起“韩涛猥亵事件”中,当事人昔央说,导演韩涛在将舌头伸进她耳朵之后,面对她的控诉置之不理,反倒数度在抖音上挑衅式地刷屏“朕想吃猪耳朵了”。
这种权力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就是要侮辱践踏你,你能奈我何?”对这种人来说,其实权力才是他们最大的春药——你越是无助、无力,他越是快活。也正因此,在中国社会的语境下,
“男权”的“权”通常是指“权力”,而“女权”的“权”却意味着“权利”
。
现在,弦子用克制而坚定的语言,清楚地说出了自己的权利诉求:“我就想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一个男的在未经一个女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摸她,他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
如果不会,我也要法律来告诉我这件事。
”
这样一种女权意识是全新的,实际上,一个社会往往要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现代女权主义出现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英国,这绝不是偶然的
。
美国也是在经历战后的繁荣和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之后,原先的社会板块才开始松动,美国演员Jon Hamm曾说:
人们透过厚重的怀旧之幕回顾(1960年代的)那些时光,但那时的生活其实是很艰难的,除非你刚好是一个有钱又有权的白人男性。
这番话如果将其中的时代背景、人群稍加置换,其实也完全适合当下的中国。在经历了长期的繁荣之后,以往被社会的权力结构遮蔽的那些群体终于也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
如果说中国有什么地方不一样,那么或许在于:一方面,
在社交媒体上,女权几乎是唯一硕果仅存的公共话题了
,因而获得了更为突出的关注;另一方面,很多人对女权诉求似乎措手不及,因为很长时间以来,
中国社会普遍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
如今说起来似乎难以置信的是,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时,还有
很多国内学者认为中国不存在女权问题——又或者说,曾经有过这个问题,但中国已经解决了
。当时颇具代表性的一种观点甚至带着怜悯的眼光在看待发达国家的女权问题:你们竟然还在争取这些权利,我们中国女性早就得到了。时至今日,也还有很多人觉得,毛时代“妇女能顶半边天”就已给女性赋权了,现在的问题只是这些年倒退了。
如何理解这种观点?简言之,
那时的“女权”和现在的“女权”不是一回事
,而这与中国近代以来的特殊历史经历有关。
的确,李银河也曾说过,“女权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即最初由李大钊、陈独秀等男性推动和倡导。近百年来,经历了数次革命,中国女权的发展比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快。”但
近代的这种“女权”,与其说是女性主动走出家门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个人权利,倒不如说是被动员着走出家门,作为国族的一分子参与挽救危亡
。
这并不是一种基于个人主义的权利意识,倒不如说是源自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编户齐民”传统:
所有编户之民均脱离各级特权束缚与压迫,是国家笼罩性权威之下的平等人民,是谓“齐民”
。杜正胜《编户齐民》一书指出,齐民被政治力量纳入国家管理,虽然其法律身份都是平等的,但“齐民解放的代价是有增无已的赋役”,不仅如此,“随着社会经济之发展,经济力量在齐等的架构内却塑造另一个不齐的社会”。
正因此,
历代国家力量高涨的时期,越会积极介入,打击剥削百姓的豪强富商,解放贱民。
北宋初年即基本废除唐代关于部曲、奴婢、官户农奴性质的条文,开宝四年(971)七月下诏通检全国丁口,不分主户(纳税户)、客户(主要是佃户),一并抄入版籍。清代雍正五年(1727)下令安徽宁国府“世仆”、山西陕西“贱民”、浙江“乐民”等一律准许“出贱为良”,短短数年间有数十万人翻身,“令下之日,人皆流涕”,雍正“使尧天舜日之中,无一物不被其泽,岂独浙省惰民生者结环、死者衔草,即千万世之后,共戴皇恩于无既矣”(《鄂尔泰奏折》)。
国家介入的动力,是瓦解能抵御国家力量的那些小共同体(豪强、藩镇、土司、家族)势力
。在西南改土归流之后,原先“憨而恋主”、“暴虐不怨”的土著,逐渐翻身抗争,开始懂得利用现行制度打击对手,主奴之争、主佃之争逐渐激化,土目的权势不断遭到削弱。国家既要维护纲纪,又要规定、限制、削弱土司和土目的权力,在这过程中逐步确保司法权的有效行使得以落实,一如温春来所言,这“其实是政府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走向深入的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