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开始实施,其中:
第三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按照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原则,遵守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并爱护健身设施,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宣扬迷信,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全民健身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要为
“广场舞”对号入座
于近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中关于健身活动
“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规定最近一度成为媒体、大众热议的话题。
其实这只是一项带有普遍适用性的条文,但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是一度引起社会、媒体普遍关注的
“广场舞扰民”,认为新条例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当然也有人为广场舞“大妈们”着急,呼吁社会关注这部分人群的健身需求,为她们寻找合适的活动空间。不过,对于“广场舞”来说,这样着急的“对号入座”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实际上,
“广场舞扰民”这样的问题之所以会在全社会发酵并成为公众话题,并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有多么普遍和不可收拾,而只是因为一些极端事件经过传播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由于这几年广场舞确实火爆,无论是从参与者还是旁观者的角度,生活中的每个人几乎都曾感受过它的巨大“魔力”。但说实话,真正感觉被“广场舞”干扰了生活的人并不是大多数。
作为一个经常采访群众健身的体育记者,
“广场舞”这种健身方式是我们最常见的一种全民健身形式,只不过由于它的特殊活动形式,在城市日益密集的空间中显得有些施展不开手脚。不可否认一些“广场舞”活动确实影响了别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这是矛盾的根源所在。但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扰民”现象并不是恶意为之,而且绝大多数是可以通过交涉改变的;我们更应该看到,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广场舞”的参与者们都有越来越高的自觉性,尽量避免打扰他人。
追求身体健康、寻求团队合作是很多中、老年人在退休生活中的最大诉求,广场舞以自己的特色满足了很多人的身体、心理需求,也因此才能如此流行和风靡。所以,要知道大妈们绝对不是为了找不痛快和白眼去跳广场舞的。虽然也许会打扰到别人,但那肯定不是她们的本意。
无论我们对广场舞有什么样的立场,我们都不能否认这是一项广受欢迎的运动。如果不巧有扰民问题,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带着理解、包容和爱心去解决这个问题。
健身参与者说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
每天晚上七时开始,首都机场生活区的人口文化广场和体育馆前的小广场,就成为广场舞爱好者们的舞池。天气好的时候,活动的人群还会更多一些。小广场上广场舞活动者每天只有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活动时间。
对于已经生效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新规”,小广场里大爷大妈们都表示有所耳闻,但他们并不为此担心。“大部分广场舞参与者都能约束好自己和团队,尊重他人生活,维护好公共秩序。如果都能自觉注意,又何来处罚。尽量远离居民区,在特殊时间节点,也会暂停活动,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大家都身心都健康。”经常在此跳广场舞的许会芬说。
不过,这样的
“自觉”意识,并不是人人都有,也不是自始就有。许会芬说,前几年,的确也有过居民打电话投诉,现在已经好多了。街道的工作人员也会随时提醒她们控制音量,如果不听劝阻,片区的警察也会过来处理。在两片小广场不远处就是一片标准的田径场,但晚上没有灯光,电源也是一个问题,她们做了最大的努力,尽量减少扰民问题。
对于开始实施的
“新规”,许会芬认为在“是否扰民”的标准上应该更加明确。同时,在跳舞的时间、地点上,最好能够划分出一个时间段,为广场舞活动者提供一个活动场所。“如晚上九点之前,这样有一个标准,也能够合理的进行处罚。”许会芬说。
对于确实严重扰民者,必须要进行治安处罚,许会芬坦言,现在人们的素质普遍提高,要是出现扰民还不停劝告的,那就应该进行处罚。但是,在进行执法时,要
“抓现行”,真正处罚到个人,这是比较难的。应该在相应的群体中确定一名或者多名责任人,这样更有利于管理和协调。
“要说广场舞扰民,进行行政处罚,我感觉更多的是我们没有一个可以活动场所。”许会芬说,不能只说广场舞一些不好的方面,要综合考量,互相换位思考一下。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可以给老年人跳舞活动的地儿太少了,应该开放一些学校、街道之类的场所供大家活动。
相互理解
相安无事
今年
64岁的冯惠莲家住北京丰台马家堡街道,这几年,她参加了社区的健身舞蹈队。与大多数舞蹈队一样,并没有多少场地选择的她们只能在小区西门的小广场上活动,虽然不在小区核心位置,但正好在西门边上两幢塔楼的住户之间,如果音乐大点声,至少有近百户居民会受到影响。
冯惠莲说,虽然平常健身舞蹈队的姐妹们兴致都很高,但大家还是非常自觉,尽量避免干扰附近居民,
“我们的活动其实只是在上午8时以后,大约持续1个多小时,这样安排除了适应多数人的作息,也主要考虑不要太早干扰别人的休息。”冯惠莲说,其实广场舞扰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音乐声音过大,所以只要把音乐声音调小点,一般是不存在扰民的问题的。
为了不干扰小区邻居,平常活动时,冯惠莲和同伴们都将播放器放在队伍中间,并且将音量调在很低的档位。她说,音乐对跳广场舞的感觉很重要,它会带动大家的情绪、协调大家的动作,有时音量小了确实影响大家的兴致,
“但总得有所取舍,与其干扰了别人惹来麻烦,不如自己自觉点。”
其实这么多年来,西门边两幢塔楼的住户也并没有人投诉或抱怨这些大妈们的健身,除了一些人确实没受影响外,也有些邻居采取了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冯惠莲告诉记者,平时和附近差不多年龄的居民聊天,他们都说没事,声音大点都没事,因为每天就这么一小会儿,谁还没个爱好乐趣啊,相互理解就行。
而问到对新出台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中关于健身扰民的行政处罚时,冯惠莲说她不知道别的地方的情况,但至少她所在的这个小区和这支健身舞蹈队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大多数老年人其实也自觉,都有儿有女的,能体谅年轻人的辛苦和不容易,不愿意打扰他们,一般只要有人说一声,没人会故意和他们过不去。话说回来,我们自己很注意,年轻人也很理解我们,一般投诉都没有,怎么会处罚呢?”
上
海:走出群众自治新路子
对上海这座老龄化城市而言,广场舞成了申城人气极高的健身运动。在大街小巷、公园绿地,只要有片
“方寸之地”,就可以看到大妈们的热舞身影,活跃的广场舞队伍可达近万支。
据上海市妇联联手复旦大学社会性别发展与研究中心的相关调查显示,广场舞最主要问题是噪音。在不支持者中,高达
9成的人认为“声音太响,扰乱居民生活”。
上海前几年已出台过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目的为保护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避免出现健身扰民问题。其中有专门章节明确,在公园、绿地、广场、街巷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噪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必要时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