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录用进站工作者,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进(在)站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①年薪35.4-45.4万元/年(税前,含地方资助);
②安家费10万元(税后),全职进站人员经评估可申请;
③一次性给予20万元科研启动金;
④在站期间(以实际在站时间计算)提供租房补助1500元/月;
⑤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年薪扣除);
⑥项目支持与激励:在站期间按医院科研管理规定产出的相关成果,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科研经费支持与激励;
⑦符合《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若干政策》规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困难和问题;
⑧留院政策:优秀出站者,可申请留院工作,享受事业编制;在院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给予每人20万元以内补助(以当年度泸州市文件规定为准)。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上述福利待遇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实际经费以最新政策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A档(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生活资助2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配套科研启动金8万元/人;B档:生活资助18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C档:生活资助12万元/年,国家资助期为2年。
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其中30万元为博士后生活资助,1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在站期间,符合博士后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优先给予立项支持,根据项目类别给予最高5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入选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项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