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涉及李昀锴使用AI软件制作的图片被网友刘女士未经许可使用并抹去署名水印。法院认定图片构成作品,李昀锴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此案例体现了法院对于AI绘画软件使用者生成图片享有著作权的首次认可,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报道还涉及AI对于版权和法律责任的观点,以及人工智能模型在生成内容方面的看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
涉及李昀锴使用AI软件制作的图片被刘女士使用并抹去署名水印,引发纠纷。
关键观点2: 法院认定AI生成的图片具有作品属性
法院首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并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
关键观点3: AI对于版权和法律责任的观点
目前市面上的AI大模型对于生成内容的版权和法律责任等问题给出了看法,强调使用AI生成内容的人或实体需要对其行为负责。
关键观点4: 案例的里程碑意义
此案具有显著的创新价值和里程碑意义,对于推动我国AI法律体系建设、全球人工智能法律治理提供“中国方案”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正文
李先生在社交平台分享AI制作的图片。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刘女士在平台发文时配图。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这不是我的图吗?”
李昀锴认为这一行为是“盗图”侵权
刘女士却不这么想
就这样
一纸诉状递交到北京互联网法院
双方对簿公堂
这便是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
根据创作过程
法院进行著作权判定
2023年5月,李昀锴起诉被告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法院审理后发现,图片虽为AI软件生成,
但是在设计和制作时花费了不少小心思。
设计人物呈现方式、调整各种画面参数、设定提示词、选定图片......这一切都由
李昀锴
独立完成。
图片调整过程。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涉案图片以线条、色彩构成,有审美意义,
可以认定为作品,且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要件。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作品,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本案承办法官
朱阁认为,
关键在于查明人类使用AI模型的技术原理是否给人以创作空间,以及生成的内容是否体现了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通过设计提示词,
不同的人会生成不同的结果,这种差异可以体现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朱阁进一步解释。
关于AI作品权利归属问题,著作权法规定,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朱阁指出,“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不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法院综合考量后认定,
李昀锴
作为图片的作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刘女士未经许可将其作为配图使用且抹去水印侵害了
李昀锴
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被告侵害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024年1月9日,
李昀锴选择放弃法院判决的500元赔偿,
在他看来,相比于判决结果,
法院对于AI创作是否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更为重要。
这是法院对于AI绘画软件使用者生成图片享有著作权的首次认可。
当事人:此案例体现了司法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