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清晨
在江门鹤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对刚结识一天的男女
驾乘一辆摩托车时发生意外
冲向路边水沟
女驾驶人当场死亡
血随着雨水漫出路面
......
事发现场
令人感到唏嘘的是
这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本来是可以避免发生的
...
3月19日早上7时左右,一辆摩托车由共和镇驶出,沿325国道往广州方向进入桃源镇马山看守所附近路段时,疑操作不当失控撞向路边水沟。
民警到场后看到,女驾驶人头部受重伤,已没有生命体征。男子受轻伤,正在等待救援。事故车辆倒在水沟边,车后箱抛落到不远处路边草丛里。
从路面刮痕看出,摩托车出事时先是碰撞了路基,撞倒水泥路程碑后接着撞翻道路标示牌,再失控拖行了十几米后停下来。
雨天、路滑、不戴头盔
男子竟把摩托车交给无驾照女子学驾驶
据男子讲述,其与女驾驶人是朋友,18日晚上在沙坪小范街吃过宵夜后,便相约到共和镇玩。在去共和的路上,男子把摩托车交给女子学习驾驶。
19日早上六时多,摩托车由共和返回沙坪的途中出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确认男子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女子是无准驾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无证驾驶。
众所周知,只有在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才能上路行驶。男子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他也要为此事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沿途监控和事故现场可以看到,当时下着雨,路况较为恶劣,然男女双方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和雨具;并且女驾驶人穿着高跟鞋驾驶,种种因素,都给事故埋下了伏笔,发生惨剧造成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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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车人没钱赔偿
如果车主无过错、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就倒霉了。
2 、借车人酒后驾驶
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他赔不起的都要你买单。
3 、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
4 、借车人又转借第三人
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5、 车主借车有过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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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今天,江门的气温开始有了明显下降,雨水也随之而来!天雨路滑、视线不佳,这些可能会遇上的交通隐患你一定要有所防备!
开摩托遇上雨天,肯定要穿雨衣!但是,没想到这一平常的现象,存在着极大危险!珠海一女子开摩托车回家,因雨衣被卷入摩托车车轮,女子脖子被雨衣死死勒住,窒息而死!
新闻视频↓↓↓
“雨衣杀人事件”
2016年5月28日晚,下雨,张女士穿上雨衣,驾驶一辆男装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摩托车突然失控摔倒在地,而雨衣一头紧紧缠住她的颈部、一头卷进车轮,整个头部悬空吊住,雨衣根本扯不出来!
当时,张女士由于颈部被雨衣勒住而窒息,脸色已经发紫!120到场后,证实张女士已因窒息死亡!法医出具的报告证实:张女士死于“机械性窒息死亡”。
*图片来源:珠海交警
如何避免“雨衣杀人事件”发生?
1、选择大小适中的雨衣,切勿过长过大,随时卷入车轮。颜色鲜艳、有反光的更佳,能有效保证夜间行车安全。
2、行驶时,将雨衣下摆掖在臀部、大腿下,不要随风飘扬,以免在行驶时卷进车轮!
发生该起致命交通意外后,当地交警提醒:除了雨衣,围巾、长裙、裤脚等衣物配饰都极易卷进车轮中,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注意,最好将围巾塞进衣服里进行固定,不要穿长裙!
来源:江门交警、珠海交警、新浪微博、网络等
江门广播电视台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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