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街头
一辆未锁的汽车
两个
“碰运气”“开盲盒”
的贼……
看似简单的
“拉车门”
盗窃
却让群众财产遭受损失
近日
松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
联合刑事侦查大队、合成作战中心
成功抓获两名
以“拉车门”方式
实施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
破获案件三起
日前
松阳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其停放在马路边的汽车内3500元现金被盗
经现场勘查
车辆无被撬痕迹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
嫌疑人系通过“拉车门”方式随机作案
随后
办案民警联合合成作战中心调取案发周边监控
发现两名青年男子在凌晨2时至4时许
沿街随机拉拽多辆车车门
盗走群众车内现金后逃离
经研判
警方成功锁定嫌疑人为
有盗窃前科的吴某某及其堂弟周某
3月2日上午
办案民警在松阳县城将吴某和周某抓获
经审讯
吴某和周某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交代了另外两起同类案件
目前
吴某和周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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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拉车门”盗窃看似“碰运气”
实则已触犯法律
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人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