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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与彼之间:一所美国大学里的政治正确“三国杀”

选美  · 公众号  · 美国  · 2018-10-15 22:3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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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选·美的第 1018 篇文章


本文作者梁晨,美国密歇根安娜堡大学大四学生。文章原载于澎湃新闻。


交了在美国大学的第一篇政治学论文后,我被教授叫去谈话。那位白人教授挠了挠他天生红色的头发,认真地对我说,称呼白人可以用“那些白的”(the white),但用“那些黑的”(the black)称呼黑人就不可以,因为在美国奴隶制时期这个称呼有歧视色彩——当然,黑人们自己用就没关系。


也是刚到美国没多久,在一节社会学课上,我用“他或她”(he or she)来称呼一个性别未知的假想对象。教授更正我说:只用男性的“他”(he),或者把男性“他”放在女性“她”前面,都涉嫌性别歧视。不过,只用女性的“她”(she)却是可以的,或者用复数的“他们”(they),哪怕假想对象只是一个人。


当然,对我这个刚到美国、因为中文发音都是ta而在英语里也“他”“她”不分的留学生来说,这毫无压力:放飞自我,让舌头随机分布在两个代词上,便可强行解决这一问题。


这大概算是我对于美国“政治正确”的“初体验”。近些年,尤其是当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反对政治正确”为口号竞选成功之后,美国社会对此的反思越来越多:政治正确本应指反对所有类型的歧视(包括种族、宗教、性别、性向、身体残缺等),但如果很多人,尤其是白人,把政治正确当成对自己的压迫,如何才能促进社会各界的彼此包容呢?


在我们这座被公认为左翼自由主义气氛浓厚的美国公立大学,以及以大学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十几万人的小镇,政治正确被视为圭臬。但在这里的三年中,我开始发现“人人平等”、“反对歧视”宏大叙事下的暗流涌动。在逐渐深入的接触中,我的许多美国朋友们就像在“三国杀”里“跳反”一样,展现出他们对政治正确或明显或潜在的违背。


话术


密歇根安娜堡大学。本文图片除标注外由作者供图


来到美国三年,我已经记不太清刚来时对这座国家的印象,但总觉得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重视各个肤色和信仰之间的彼此尊重。甚至,如果说这种尊重在其他社会更多是“应当做”的礼貌,那在美国,这种尊重则是一种“必须做”的要求,问题只是有没有矫枉过正而已。


尤其是那时候美国总统特朗普还没有当选,整个校园和小镇里充斥着一种活泼而严谨的“政治正确”氛围。刚来的我主要是从美国“高考”SAT和美国历史中听到这个概念,更多把它当作一种有趣且颇具挑战的扫雷游戏。挑战在于,心里再怀着尊重也会撞上雷区;有趣在于,每个雷区都让我更多地理解美国的历史对当前的影响。


应该说,我和不少留学生朋友们在大多数时候是非常喜欢这种自由主义(liberalism)思潮的。只要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你就可以自由地信仰宗教,穿奇装异服去上课(一些学校还有期末集体裸奔的传统,据说有点辣眼睛),喜欢任何一种性别的人,或者宣布自己是不婚主义。左翼自由主义在大学中被诠释成一种自我选择的权利:我可以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成为任何一种自己想成为的人,并且有权利得到他人的尊重——这就是我理解中美国的“政治正确”。


但总有一些偶然的时刻让我意识到,尽管这座大学城的绝大多数人都宣称自己支持自由主义,但这里并不是它表面看似的那种乌托邦。政治正确时常演变成一种话术,被用来掩饰矛盾,而不是为了表达尊重。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参加一堂学校强制参与的品德课(品德课通常是为了讨论如何在多元种族文化间宽容和解,学校希望以此让每个学生意识到尊重彼此的重要性)。在课上,老师鼓励每个同学说出自己不希望被别人误解的地方。


一个有点婴儿肥的女生说,我不苗条,但我不希望别人误解我很懒惰,因为胖有很多原因,比如服用激素。一个戴着头巾的女生说,我是穆斯林,但是我不希望别人误解我同情恐怖分子,我们内部也有很多教派。


这着实是个不错的活动,我想,可以让大家打破误解,创造共识。


直到有一个黄皮肤的姑娘举手说,我是亚裔,但我不希望别人误解我是中国人,因为我不想说中文。


课堂上照例响起掌声,像之前每个人说完之后的掌声一样。


只有我和身边另一个中国留学生默默对视一眼:这句话着实听起来不怎么顺耳。我理解亚裔美国人有自己的归属感,但是当别人都在“误解”这个词后面加贬义词的时候,她说不想被误解为中国人确实有些冒犯。但那个姑娘坐下的时候笑得很真诚,貌似没有意识到这里面的不妥。


我默默举手,没直接怼她,但照搬了她的句式来暗示自己的抗议:“我是中国人,但我不希望别人误解我是亚裔美国人,因为我不是。”我心想,要是你觉得这种句式没问题,那我这也就不算挑衅,要是你真有歧视中国人的意思,那我也算是提醒和反击了。那姑娘听完脸色不太好,看来至少是觉得我这么说让她有点不舒服。


然而课堂上照例响起掌声,就像之前每个人说完后的掌声一样。


那位姑娘没有起身反驳我,也没有人指出我们俩发言中潜藏的问题。那不差分毫的、简直有些机械化的掌声似乎渲染出了某种荒诞的和平。


大概就是在那之后,我开始认真思考政治正确作为表达尊重的方式和作为掩饰冲突的话术之间的区别。


战争与和平


巴勒斯坦


其实掩饰冲突没什么毛病,问题在于这冲突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爆发出来。

大一时在机缘巧合下因一篇关于中东地区撒马利坦人护身符的论文获奖之后,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决心以发际线向上升了一厘米的代价,修了艰涩复杂的中东史,然后跟着学校组的团去巴勒斯坦游历。

除了游历,我们在巴勒斯坦也有些做志愿的含义在。我们在约旦河西岸一个巴勒斯坦人的山头帮着种树,据说以色列军队一直在用断水断电乃至于用武器胁迫的方式,逼这里的巴勒斯坦人离开自己世代生活的地方,但离开的人大多会最终成为流浪于战乱地带的难民。而我们去的这个“钉子户”巴勒斯坦人家族想出了一个办法:如果邀请我们这样的国际友人来住,依赖国际援助和武力支持的以色列军队便不敢做得过于暴力。

我们这一行人除了我以外,一半是基督徒,一半是穆斯林。来巴勒斯坦的人应该都是左翼自由主义的拥护者。当然事无绝对,但那时适逢美国总统选举初期,大家在小组讨论里一致表达了对右翼候选人特朗普的反对之情,暗示了自己的政治倾向。

在巴勒斯坦的第一天,我们互不熟悉,一起做了很多团建活动,一片客套的和气。

在巴勒斯坦的第三天,我们因为在一起种树、一起被地上爬的蝎子和气焰嚣张地来啃树的鹿(是的,中东是有鹿的)吓到而开始熟识。基督徒和穆斯林们带着希望搞好关系的心态开始交流,试探彼此共有的价值观——其实我有些疑惑为什么这些同学在美国本土似乎从未这样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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