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按时间开工、并网,2025年1月,陕西省部分地级市的能源主管部分发文,废止750MW的
2022年批复、保障性并网的
风电、光伏项目,包括三峡、华电、中电建等多家企业的项目。具体
如下表所示:
表:2025年1月被废止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单位:MW)
1月17日,陕西省汉中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汉中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并网拟废止项目公示》
,拟废止陕西华电汉中汉台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模100MW,为2022年保障性光伏项目
,废止原因为未按时并网。
1月17日,陕西省宝鸡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宝鸡市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的公示》,拟废止中电建新能源集团千阳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三峡能源陈仓10万千瓦光伏项目
两个保障性光伏项目,总装机合计200MW。
1月20日,陕西省安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
拟废止大唐石泉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安康宁陕5万千瓦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两个保障性光伏项目,总装机合计100MW。
1月27日,陕西省榆林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榆林市2021-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拟废止项目的公示》,
拟废止三峡能源榆阳5万千瓦光伏项目、三峡府谷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三峡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榆能米脂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50MW。
被废止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
各地级市的文件原文
为推动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后续新能源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按照《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36号)要求,废止不能按期完成并网、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项目,经相关县区梳理排查,确定了汉中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并网拟废止项目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916—2626215
附件:
汉中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并网拟废止项目清单
宝鸡废止项目公告:
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文件要求,经有关县区申报,现将我市拟废止的光伏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15-3203690,传真:0915-3212285,通讯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废止的光伏发电项目清单.xlsx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文件要求,经我委梳理,
拟对三峡能源榆阳5万千瓦光伏项目、三峡府谷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三峡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榆能米脂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4个项目予以废止,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传真):0912-3232699,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建业大道北段同心楼。
附件:榆林市2021-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拟废止项目清单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