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徐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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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元旦”“春节”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徐州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4-12-25 21:00

正文


2025年“元旦”“春节”

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5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督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创造我市和谐、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现作如下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调整价格应当及时公示。


三、餐饮单位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采取虚高标价、模糊标价、使用两套菜单等方式诱骗消费者。


四、宾馆、旅行社等单位要对服务收费价格、服务内容明确标示,以合理、稳定的价格维护“好客徐州”形象。


五、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停、洗车场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诚信经营、不随意涨价,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旅游景区景点应按规定将门票价格进行公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严格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行为。


七、 各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禁止使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趁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函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 12315 举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 市局价格监督检查处

编辑 审核: 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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