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员工具备主人翁意识,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公司拼命工作,企业才能发展壮大。这就是企业经营的原点。——稻盛和夫
只有员工具备主人翁意识把公司当成
自己的公司拼命工作,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不管经营者个人多么努力,他能做的事情总有限度,想让公司发展,就需要志同道合的员工一起努力工作。
只有员工具备主人翁意识,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公司拼命工作,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这就是企业经营的原点。
如果想把企业做得更大,就要回归到这个原点,清楚地认识这一条。
同样,如果你是想创办一个小企业,并想让它发展成长,那么这个原点你也必须思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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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七个关键》曹岫云 译 机械工业出版社
的伙伴迎入公司
企业经营最初级的形态,就是经营者自己单枪匹马,或者与夫人一起创业,开个家庭作坊或个体商店。
但是靠这种形式,不管个人多么勤奋,也很难有余力来拓展经营。
想要扩大事业规模,就不能不雇用员工。哪怕是招聘一两名员工,与他们一起工作,谋求企业的成长发展。
这时候,作为雇主,经营者应该与员工建立怎样的关系呢?
比如,在聘用员工时,作为雇主,经营者会开出条件,比如月薪是多少。
应聘者如果接受,就会同意在这种条件下提供自己的劳动力。
但是,这不过是由签订雇佣合同形成的一种买卖性的劳资关系。
但是,经营者所需要的是能与自己同心同德、同甘共苦的“伙伴”——分担经营责任的“共同经营者”。
要以这样的心态将员工迎入公司。
特别是小企业,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只能将仅有的员工当作伙伴,让他们与自己想法一致,努力工作,支撑事业的发展。
因此,
不管员工是一名也好两名也好,从录用那一刻起,就要把他当作共同经营的伙伴迎入公司。
并对他说:“我就依靠你了!”而且平时就要用这种诚恳的态度对待他们。
这么做的话,员工会小看我吧!无意间我们常会这么去想。
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从正面对员工直言相告:“我要依靠你。”这样一种态度才是构筑公司内部正确的人际关系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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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七个关键》曹岫云 译 机械工业出版社
“自己的道路自己闯”“自己的工资自己赚”
然而,公司的副社长、专务、常务、董事、部长和科长等干部则不同。
在面临困难时,他们往往会这么想:“自己归根到底只是个打工的,不用我操心,社长肯定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
我认为,凡是经营不善的公司,往往有许多缺乏独立自主精神的员工,他们为公司创造的利益还不及自己得到的工资,等于是公司养着他们。
反之,如果公司的大部分员工不但能够做到“自己的工资自己赚”,还能贡献利润,那么公司势必会顺利发展。
京瓷公司采用一种叫作“阿米巴经营”的运作方式,该方式把企业组织划分为一个个被称为“阿米巴”的小集体单位,各“阿米巴”的领导者肩负着经营管理的责任。
阿米巴经营不把工资和奖金与绩效直接挂钩,不采用“业绩优秀加奖金,业绩不佳扣工资”的做法。
因为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死板僵硬,不利于团结人心。
如果得到了高额奖金,员工自然会拼命努力、干劲十足。
但优秀业绩很难一直保持,一旦业绩下降,员工的工资或奖金减少,势必会心怀不满、愤愤不平。
不仅如此,业绩一直不见起色的员工还会变得性情乖僻,嫉妒业绩优秀的同事。
我不愿意让公司的员工人心背离、关系紧张,因此不管是业绩优秀者还是业绩平平者,我都不会让他们的奖金等待遇出现很大的差距。
但如果搞彻底的平均主义,“努不努力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那么势必会导致员工丧失主人翁精神,认为自己:“不过就是一个领工资的打工仔。”
企业家必须让员工具备主人翁精神,让他们做到“自己的道路自己闯”“自己的工资自己赚”。
不仅如此,还要让员工向公司贡献利润。
为此,京瓷公司采用独立核算制,通过“单位时间核算制度”来表示每个“阿米巴”每小时产生的附加价值。
假设一小时的人力成本是3000日元,那么如果一小时内创造出了5000日元的附加价值,就等于是向公司贡献了2000日元的利润。
如果一个“阿米巴”单位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其工资,从而为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就会受到大家的称赞,并获得公司的表彰。
关键在于,要让员工具备和企业主及管理者相同的主人翁意识。
如果全体员工能做到与公司领导上下一心,那就是一股无可比拟的强大力量。
为此,我常常反复与员工沟通交流。在提升员工思想境界方面,我一直倾注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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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京瓷哲学》周征文 译 曹岫云 译校 东方出版社
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
目标要众所周知,彻底贯彻
”也是我在创业初期归纳总结的成果,当时我千方百计地想团结员工的力量,于是思考出了这样的理念。
一般来说,企业家即便对员工阐述自己的想法,其对象往往也只限于公司干部,而很少涉及基层员工,但我却一直努力让全体员工明白我的想法。
再加上当时的京瓷还是一家微型企业,而这种方法能获得尽可能多的支持。
所以说,公司规模越小,企业家就越需要获得基层员工的支持。
如果包括基层员工在内的全体员工都与企业家同心同德,势必能够实现团结一心,共同奋斗。
基于这样的考虑,自创业伊始,我就一直非常重视“目标要众所周知,彻底贯彻”。
该理念与京瓷哲学中的另一个条目“
玻璃般透明的经营
”相互关联。
在京瓷,不管是结算内容,还是其他信息,都对全体员工公开。
换言之,不但做到了“目标众所周知,彻底贯彻”,而且还做到了“彻底公开现状和结果”,这便是京瓷的企业文化。
这么做的效果非常显著——京瓷实现了玻璃般透明的经营,全体员工都具备“为企业经营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换言之,“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责任意识在每位员工的心中萌芽。
不少中小企业经常出现这样的状况——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产生隔阂,随着工会上级组织的介入,企业内部爆发劳资纠纷。
在京瓷成立初期,当时的我奋战在企业经营的第一线,正好碰上社会的“工会活动浪潮”,当时存在“职业性”的工会运动团体,他们把势力一直渗透至中小企业,通过拉拢和吸收各企业的工会成员,扩大他们的组织规模,使各企业的工会服从于他们的指挥。
对于没有工会的企业,他们就会煽动工人“你们公司的老板在剥削和榨取你们,在独享财富”,从而“赶鸭子上架”般地促使工人们成立工会。
管理层辩称“员工不明白我们的苦衷”;而员工们则丝毫不考虑管理层的立场,一味地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待遇”。
在这样的对立与僵持之下,双方无法推心置腹地谈判,于是便产生了劳资纠纷。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个社会频频发生,但在我看来,
劳资关系并非天生对立,可以通过“共同经营”的方式,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有的企业家之所以无法使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产生连带感,其原因在于双方的立场差异悬殊,从而丧失了相互理解的意愿。
我认为,如果能让员工和企业家处于同一立场来思考经营活动,那么就能超越传统的劳资关系。
为此,就必须让全体员工具备“为企业经营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换言之,
如果每名员工都能把自己看成是“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一分子”,那么劳资纠纷就根本无从产生。
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反复强调“目标要众所周知,彻底贯彻”的重要性。
当我有难处或烦恼时,我会告诉全体员工,让他们理解我的处境。
在数十年的企业经营生涯中,我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念。
我认为,正是由于采用了这种“全员参与经营”的方式,才使得京瓷公司的劳资关系能够保持和谐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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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京瓷哲学》周征文 译 曹岫云 译校 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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