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2017年财政部联合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是以“2+26”城市为重点,以城市带动农村,支持地方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着力解决“2+26”城市散煤污染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实现试点城市散煤取暖“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 来源:财政部
9月8日,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住建部副部长易军、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石家庄、保定、廊坊、河南郑州、天津武清五个试点城市相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财政部联合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四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和行动,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会议指出,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是以“2+26”城市为重点,以城市带动农村,支持地方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着力解决“2+26”城市散煤污染问题。中央财政在支持政策上进行了创新,从“全面撒网”到“重点突破”,以城市为单位给予奖励,进行整体推进;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地方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督促地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探索试点经验,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实现试点城市散煤取暖“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近期,四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确定了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12个城市入围试点。
会议要求,试点城市是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做好清洁取暖工作,试点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做到目标清晰、责任到位、协调一致、推进有力;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快分解落实,切实增强经济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资金效益,理顺电价、气价、供暖价格等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要坚决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年内城区散煤取暖“清零销号”、农村地区完成绝大多数改造。四部门将组织绩效考核,督促试点工作。
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12个试点城市及所辖区县负责同志,试点城市所在省(市)财政、住建、环保、能源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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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气网从住建部官网、财政部官网、河北发布微信等获悉,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被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每个城市最低将获得中央奖补最低15亿元。试点示范期为三年(2017年6月-2020年5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按此计算12个城市三年共计获得奖补219亿元。
为加快生态环境改善,今年5月,由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开展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申报工作,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点击可看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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