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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微山县以提升国企监督效能为目标,不断完善国企监督管理体制,构建“审计+国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审计、国资双擎联动、同向发力,实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制度协同筑根基。
审计机关、国资监管部门立足各自监督职能职责,联合出台《加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职责、协同方式、信息共享等内容,确保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在制度层面实现无缝对接。通过构建政策互通、监督互补、计划共商、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内审共建的协同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行动协同提质效。
打好监督“组合拳”,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组建“3审计骨干+3国资专家+1纪检专员”联合工作组,相继完成县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重点事项核查落实、重大问题联合解决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对国企重大决策、财务收支、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督,确保国企运营规范、资产安全。2024年以来,向纪委监委移送国企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7起。
整改协同强落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与国资监管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管理模式,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监督闭环。
培训协同提能力。
审计机关与国资监管部门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审计、国资、财务等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双方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为协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业务协同与工作计划共享。
审计机关与国资监管部门在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日常监督指导、政策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沟通协作。双方协同发力,避免对国有企业进行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同时,双方还共同搭建审计交流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工作研讨及国企案例交流,逐步提高审计、国资工作整体水平。
审计成果与监督信息共享。
审计机关与国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审计成果和监督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这包括审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报告、风险预警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督盲区。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作为国资监管部门评估、考核国有企业的重要依据;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结果,也作为审计部门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计划的参考。
大数据与信息技术共享。
建立大数据信息采集及共享机制,明确数据采集范围,梳理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经营业绩、重大投资等关键数据,构建联合分析模式,定期开展联合数据挖掘与分析。针对发现的异常问题共同商讨,深度剖析背后原因,为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
针对审计、国资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健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利用审计成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警。同时,充分利用各自监督成果,将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成果共用,共同推动国资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
强化审计整改联动促管理改革增效。
把抓整改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推动改革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提效能。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审计机关、国资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出台了《微山县县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微山县县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制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企业发展质量。
推动监督成果赋能企业战略决策。
在战略决策层面,将审计与监管成果中的宏观经济趋势、行业竞争态势等信息融入国企战略规划制定,为企业发展方向调整提供依据。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审计和国资监管发现的成本控制漏洞、监管指出的流程缺陷,及时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相继出台7个制度文件,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此外,审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还共同开展专题研究,如对县属国企债务风险、债务化解等开展了联合专项核查,对核查结果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分析,将分析结果提炼为政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