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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近期中央对香港的这两项举动,颇有意味

旗扬时事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11-25 16:02

正文

十九大之后,香港有几件大事,很有政治意义。

23日,中央宣讲团赴香港特区政府,为香港政府官员和高级公务员主讲中共十九大报告。 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 首次 派宣讲团赴港介绍中共党代会情况。

再往前推一天,22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来港主持选举工作,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了讲话。

其中,王晨有些话很有看点,比如在说到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参选人的要求时,他说“ 应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

在岛叔看来,像这样有意思的话,还有很多。

划红线

在会议上,王晨说, 选举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 绝不允许 触碰任何危害国家主权、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等底线

这不是中央第一次派人在香港特区人大代表选举上发表讲话,上一次是在五年前。而那时出席会议的李建国在讲话中,则更多的是肯定和勉励香港。类似于这次“绝不允许”这类严厉的字眼,很难找到。

香港回归以来,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已经成功进行了四次。这一次, 中央首度如此开宗明义、毫不含糊地给选举预先划红线、定规矩、申明厉害,意义可见一斑。


明标准

王晨讲话中,除了肯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同胞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之外,还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指出港区人大代表选举中 ,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标准必不可少

王晨说:

参选人在参选人登记表中应当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要把拥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爱国爱港、在香港具有代表性的人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参选人“应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其实早在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改的决议中就提出,特首人选应 爱国爱港 ,然而却引发香港反对派一片抗议声。

这一次,中央把爱国爱港这一要求进一步深化, 列为港区人大代表的标准 ,明确要求参选人登记参选时就声明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正如美国不可能允许塔利班代言人参与竞选,中央要求公务员、议员、民意代表宣誓效忠国家是非常自然的事。毕竟, 世界各地的任何政治选举都离不开政治审查 。这一次的港区人大代表选举, 中央可以说是把各方本该心知肚明的话先说了出来。


分水岭

为什么要这样做?

应该说,香港“占中”事件是个分水岭。

自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对香港一直采取非常 宽容忍让 的态度。针对香港出现的争议和反对声,往往并不深究或以“退一步”的方式处理。比如基本法23条立法,就因为香港出现抗议而延误。

毕竟“一国两制”是个举世没有先例的新事物,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个前提下,中央前些年的尝试,是出于对香港的呵护和信任,也是一个观察和积累的过程。


但实践证明, 这种处理方式有不尽理想之处

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香港人迷失了自己,另一些人则发现了某些“ 可趁之机 ”, 中央事关香港的决策,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互动,几乎都会被反对派冠以“干涉香港内务”、“损害香港利益”的帽子

就连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CEPA这些明显对香港有利的事务,都被部分别有用心的分子鸡蛋里挑出骨头。后来的“占中”、政改失败、旺角暴乱等,可以说是这种“戾气”的集中爆发。


像香港这样新兴的民主地区陷入混乱,往往是因为有人 忽略了严明的法治是民主的前提 。就好像一些家庭养出了熊孩子,往往是父母迷信“民主教育”,缺乏关键时刻一言九鼎的权威。


香港前几年的情况,似乎就有点像一个搞混了自己家庭角色的孩子。



正其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所以,中央2014年6月发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开始强调 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白皮书中说:“一国两制”中的“一国”,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 全面管治权

就是这样理所当然的事实,当年经白皮书指出后,竟在香港也引发了不小的质疑之声, 可见那时的香港社会对于宪法、基本法、“一国两制”的理解偏差,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正本才能清源。

香港社会必须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 中央授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 剩余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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