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市2017—2021年
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了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科学编制我市五年立法规划,确保立法项目安排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解决民需,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二、建议范围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范围限于我市地方立法权限内,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
三、有关要求
1、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我市地方特色,解决我市突出问题。
2、有关单位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采用书面形式,提供法规草案初稿和立项论证报告,立法论证报告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立法时机等进行论证。
3、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可以只提供建议项目名称和主要理由。
四、提交时间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7日。
联系电话:0454-8667669;0454-86651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1号楼921室)
联系人:赵欣岩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