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落户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大部分在上海工作和生活的人来说,办理居住证是落户的前提。根据上海市的最新消息,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颁布,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具体内容都有什么呢?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一、明确居住登记有效期为
1
年
该办法共35条,明确要求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
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截至目前,上海已经累计发放居住证380多万人次。本办法规定,其实施前已经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实施后,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此进行办理。其中,已办理积分且持证人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重新申请积分。
二、未对积分体系、程序作调整
据了解,此次修订并未对积分指标体系、申请积分程序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没有变化。
《管理办法》明确了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及便利。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证人在本市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并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享受办理出入境证件、补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等便利。
三、需登记满半年才可以办理
《管理办法》明确,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实施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根据办法规定,其实施前已经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实施后,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此进行办理。其中,已办理积分且持证人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重新申请积分。
居住证到底有什么用?
·居住证可以转上海户口
·入学
·异地中、高考(有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
·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驾照)
·拍沪牌(汽车上牌)
·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社会保险(有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的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也可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其他(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参加评选)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 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即用人单位需办妥就业登记)
2)申办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申领当月,社保处于缴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