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上海申请公租房吗?
可以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
限,符合住房、收入、财产等规定标准,外地人可以在
上海申请公租房。
那么,申请公租房有什么好处?申请上海公租房应满足哪些条件?如何申请呢?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常住人口阶段性住房困难。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制度的主要特点:
(1)面向在沪合法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常住人口供应,准入条件不限本市户籍、不设收入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人士的租赁需求。
(2)
“只租不售”
,并实行有期限租赁;租赁合同一般两年一签,合同到期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
(3)户型设计以成套小户型住宅为主,
进行装修并配置必要的家具、家电后出租,实现承租人“拎包入住”。
(4)
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形成与住房租赁市场良性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同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发放租赁补贴、集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尽责,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一)申
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
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相住房、共有产权保住房政策。
各
区区筹公共
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1)提出申请。
登录上海市政府网“一网通办”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搜索“公共租赁住房(新办)新办”,
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
提
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