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两通知连下。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本次共下达15个省(区)、165个县光伏扶贫项目,共396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1673017.43千瓦,
帮扶对象为385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3017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其中明确:
有序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配合国务院扶贫办下达脱贫攻坚期间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安全使用,提高电站建设质量。配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将符合条件的电站纳入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督促电网公司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的并网工作,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
两通知相辅相成,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壹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1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省(区)申报光伏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审核,现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下达15个省(区)、165个县光伏扶贫项目,共396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电站),总装机规模1673017.43千瓦,帮扶对象为385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3017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加强电站建设运维管理。
请各省级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落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电站的建设运维,指导县级政府按“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原则实施,确保电站早日建成,持久发挥扶贫效益。
三、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
请各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中心组织有关市(县)按月报送电站建设进度,并督促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四、完善项目组织管理。
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下达计划项目,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或自愿放弃的,请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按要求在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删除项目信息,相应项目不再纳入光伏扶贫实施项目范围。
五、明确项目建设时限。
为发挥电站扶贫效益,助推脱贫攻坚,本次下达的光伏扶贫项目原则上应在2019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须在2019年6月30日(含)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未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
六、做好已建项目信息报送。
为做好已建项目审核工作,以便尽早发放补贴,请各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将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8〕35号)程序和要求于5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并于5月15日至25日期间在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
附件:“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表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12日
贰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