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筑牢防线,遏制环评乱象、加强环评监管迫在眉睫。
张兴赢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修订《环评法》,将处罚范围一定程度扩大,明确对一般质量问题环评文件也应该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增加注销登记、限制从业、征信扣分等惩戒措施;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将环评信用记分与限制从业行为挂钩。同时,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建议改变事后发现全部撤销批复的“一刀切”做法,应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实际程度或环境可行性,分类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处罚措施。
“应该提高环评机构配备环评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要求,并增加从业范围限制,根据其环评业绩从业人员结构,确认可编制的环评文件行业类别。” 张兴赢说。
他希望恢复从业审核机制,环评机构应该经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开展环评业务,并定期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重新审核。
面对监管难题,张兴赢建议丰富环评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手段对环评诚信档案及从业情况实施有效监管,包括建立信息审核机制,增加登录人脸识别、签名字迹鉴别等功能,在监测到信息异常或出现业绩异常增长后,及时预警并同步推送给监管部门予以提醒;将环评信用平台与社保、公安部门企业或个人信息数据库共享。部分敏感项目文件复核时间前移至审批过程中,并将复核结果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增强复核效果和约束力。
此外,他提出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环评信用记分在其他社会领域的应用。比如,将环评信用与企业和个人征信挂钩等,对环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信用惩戒。加大环评违法行为曝光力度,通过增加社会影响力来加大处罚威慑力度。
只有随着监管“组合拳”落地,环评行业才能改变乱象丛生的局面,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