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黄科委规〔
2023〕1号),我委组织开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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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本区 依法设立的 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需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且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 4 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
202 4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16 日。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采用A4纸张打印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叁份报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3楼陆文婷收(可现场或快递递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1、谭老师:33134800-10832 (政策咨询)
区财政局会同区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将由区科委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2、区科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附件:1.202 4 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 4 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1、政策整理和匹配
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的对象、什么时间申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
2、项目材料充分准备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优势和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与此相关专业的项目材料编写申报人员,建议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发布后,一般具有10-30天左右的申报窗口,为避免错过申报、准备不充分或条件不符合等问题,企业需要提前统筹进行政府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