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能源基地、国家园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是一所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
1974
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
1978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面向全国招生。
1998
年
9
月实行
“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
”
的管理体制。
2010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
2003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7
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
“
优秀
”
等次。
2009
年增列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博士后培养单位。
具体条件、要求、待遇等面议。
(一)条件:
1
、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和博士学位;有二类人才或三类人才称号。
2
、近
3
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
1
项以上,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
3
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
3
篇以上(人文社科)。
3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的领导工作。
(二)要求:
1
、办理人事调动,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
6
年。
2
、来校后完成学校或学院年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在服务期内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科研奖励(含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2
项;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
5
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论文
5
篇以上(人文社科)。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1
、工资及绩效:年薪制。有二类人才称号者年薪
100
万元人民币;有三类人才称号者年薪
60
万元人民币。
2
、有二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100
万元
;
有三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60
万元。
3
、提供科研启动费
,
其中:理工类
100—200
万元,人文社科类
60—100
万元。
4
、配偶或子女(各一人)校内安排工作: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有就业报到证者,占编使用;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和本科学历的,人事代理;夫妻或子女同进同出。
(一)条件(特别优秀者,可
“
一人一议
”
):
1
、具有博士学位;有省级人才称号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学术水平和业绩突出,有海外留学和海外访学经历者优先。
3
、近
3
年在本学科
SCI
二区以上(按中国科学院当年分区)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4
篇以上,其中化学、材料、生物学科应聘者一区论文至少
2
篇,其余理工学科应聘者一区论文至少
1
篇;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3
篇以上(人文社科)。
4
、原则上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二)要求:
1
、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
8
年。
2
、进校后,完成学校或学院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在聘期内发表
SCI
二区以上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5
篇以上(理工科,需一区论文
2
篇)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
5
篇以上(人文社科)。另获批国家基金项目
1
项或省部级项目(含相应奖项)
2
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1
、基本工资及校内绩效:按照按省人社厅规定的一级副教授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核发。
2
、提供学术骨干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50
万元(其中
10
万元考核合格后发放)。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购房补贴仅就高享受
1
份,应聘学术骨干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或就高补齐。
3
、提供科研启动费
,
其中:理工类
30
万元,人文社科类
20
万元。
4
、配偶工作安排
:
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有就业报到证且年龄等符合报编条件者,占编使用;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和本科学历的,校内安排工作,人事代理;其余不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服务期
8
年。未尽事宜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基本要求
1
、毕业学校、学历与学位要求:应聘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学院单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应聘硕士第一学历和硕士均应毕业于国内具有博士授权单位高校或重点专业院校(音乐,体育,美术,外语,财经,建筑等)的学术型研究生(计划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中,计算机、管理、经济、美术、外语、体育、社会工作、特殊教育、电子、城乡规划、建筑学等专业应聘硕士第一学历可为具有硕士授权单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学科一致或相近。
在国外取得学位者必须通过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留学院校应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著名高校,且国外硕士学制须一年半(含)以上
,
博士学制须三年以上(含三年
,
但不含硕士阶段)
,
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具有硕士授权单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学科一致或相近。
2
、年龄要求:应聘博士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
197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年龄一般在
30
周岁以下(
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计划
相关要求:(
1
)应聘其它系列者,本科学历和硕士研究生均应毕业于国内有硕士授权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本科生应聘者须毕业于有博士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学士或有硕士授权单位的重点专业院校全日制学士;专业硕士应聘者须毕业于国内
42
所
“
双一流
”
大学或有硕士授权单位的重点专业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其它系列岗位可单独进入面试考核并按程序报编。
(
2
)年龄要求:本科生应聘者年龄
24
周岁以下(
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年龄
30
周岁以下(
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3
)专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或拥有心理咨询师证书或职业生涯规划师证书者优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男女两组分别考核,占编使用。
专任教师完全满足学校招聘条件者在主管部门核准的编制数、岗位设置数内正式报编。其他系列见附表约定。
(一)博士
1
、工资: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新进人员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核发工资。
2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1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
2018
年紧缺学科(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提供博士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30
万元(其中
5
万元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另一位除享受安家费外,购房补贴享受一半(
7.5
万元);应聘博士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或就高补齐。
(
2
)非紧缺学科的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
20
万元(其中
5
万元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另一位除享受安家费外,购房补贴享受一半(
5
万元);应聘博士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或就高补齐。
(
3
)服务期
8
年(含试用期
12
个月)。试用期内提供房租补贴
8000
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享受租房补贴
1
份);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3
、科研启动费
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以项目申报方式提供科研资助经费
10—20
万元(人文社科
10
万元,理工科
20
万元;试用期每人预发
2
万元)。
4
、相关规定
(1)
应聘博士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又有就业报到证且年龄等符合报编条件者,占编使用在校内安排工作;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可实行人事代理在校内安排工作(
“
一人一议
”
);其余校内不安排工作。学校博士化工程毕业回校配偶工作安排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凡属校内安排工作者夫妻同进同出。
(2)
未尽事宜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
(二)硕士及其它
(
1
)硕士: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新进人员标准核发工资;服务期
6
年(含试用期
12
个月)。
(
2
)其他系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核发工资。本科生服务期
3
年(含试用期
12
个月)。
(
3
)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和绩效按职称评审程序通过所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执行。
(一)按照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有关人才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二)网上提交应聘材料。应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专任教师者可将应聘材料发至各学院联系人和学校人才招聘专用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主题为:姓名
+
学校
+
学历(专业)
+
应聘专业岗位
+
高校人才网,附件为电子版简历(
doc
或
pdf
格式)、前期学历证书扫描件,表现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党籍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由于我校所招聘岗位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学科差异,对应聘专任教师的考核,在学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即时由不同学科、岗位的专家至少
5
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分别通过笔试、面试或试讲(各
50%
)等环节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辅导员招聘由人事处牵头,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织考核;通过笔试(
40%
)、面试(
60%
)等环节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有关材料)、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园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六)体检及签订聘用协议。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到淮北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签订协议书。
(七)各学院直接接收的应聘材料必须经人事处审核确定后方可按程序进行考核。
(八)所有应聘者须正式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才能兑现相关待遇;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九)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
0561-3803218
;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
100
号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
23500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单位主页:
http://www.c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