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城六区优先发展老年生活照料等行业。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本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广外京铁和园养老照料中心有位闫院长,她算了一笔账,去年该中心的水、电等基本开支都改为了民用价,这一年就省下了两三万元钱。而这也是未来本市将鼓励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为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领域提供的多项扶持政策之一。
对于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政部门加强对其服务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
价格,始终是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最为关心的条件之一。民营养老机构的收费,将主要由市场来调节。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对于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在实际运营中,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都能享受到各类政府补助,养老机构也通过价格优惠等方式,将福利反馈给老人。东四街道养老照料中心是一家民建民营公助的养老机构,因为辖区房租成本高,街道在它成立之初采取“扶一把”的政策,每年为其提供58万元的资金支持,而该中心则反馈给辖区的老人每月打折收费的福利。安定门街道则免费为芙蓉敬老院提供用地,在寸土寸金的钟楼旁,为其提供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四合院,每年还为这里投入各项经费几十万元,敬老院则对地区老人给予很大收费优惠。
另外,养老服务领域应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免到位。社会资本利用其他用途房产和土地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行水电气热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
实施意见还指出,将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国土部门应按程序依据规划调整其土地使用性质。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
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