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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库利 | 社会自我:“我”的意义

社會學會社  · 公众号  · 心理学  · 2024-11-12 23:18

正文



专题导言


对于现代自我或现代个体问题的讨论是经典社会理论重点处理的话题之一。对此,源自不同文明的社会理论家基于不同的人性预设,呈现出了现代自我的多重面向或形态。在斯宾塞、涂尔干和韦伯的笔下,我们能看到精神气质迥异的个体形象和自我学说。相比于上述欧洲社会学传统,美国文明传统中有关现代自我问题的社会理论思考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一理论研究现状实与当前的现实生活和观念纷争形成鲜明的对比。事实上,美国社会理论家们对于现代自我的理解和处理要比通常想象的复杂。在以“个体”为本位这一点上,他们的理论确实具有鲜明的美国特色,但由“社会”所催生的道德关怀和时代忧思,又促使他们关注到个体生命中蕴藏的来自文明和传统的力量。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不理解美国社会理论对于现代自我问题的复杂讨论,我们便不能看清当前美国社会中突显的纷争与动荡,不能理顺美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脉络,不能把握住美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不断扩展理论的视野,保持对于现代生活的丰富理解,从而与我们自身、与美国文明展开实质和深入的对话。


本专题特别选取美国经典实用主义思想家(爱默生、威廉·詹姆斯、约翰·杜威、查尔斯·库利和乔治·米德)为阅读对象,着重介绍他们思想中有关现代自我的理论。美国实用主义思想(Pragmatism)向来被视为最能代表美国精神的学说,构成了美国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思想基础。因此,从实用主义的相关文本进入,或许能集中呈现出美国“社会”思想家们针对现代个体问题的讨论和反思,并激发一些与之相关的观念和经验层面的交流。


鸣谢


专题策划人:

杨勇(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查尔斯·库利(1864-1929),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美国传播学研究的鼻祖。1887年获密歇根大学学士学位,1894年获该校博士学位。此后一直在密歇根大学执教。曾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库利理论研究的重点是探讨个人如何社会化,并贯穿于他的三部著作——《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1902)、《社会组织》(1909)和《社会过程》(1918)之中。





“经验的自我”;“我”作为一种感觉状态;它和肉体的关系;作为动力和原因的“我”;它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性和分离性;当“我”是肉体时;无生命的物体;反射的“我”或“镜中我”;“我”根植于历史并随着社会条件而变化;和习惯的关系;和非功利爱的关系;儿童是怎样学习“我”的意义的;儿童的思辨的或形而上学的“我”;儿童的“镜中我”;成年人的“镜中我”;我和性的关系;天真和伪装;社会自我感是普遍的;群体自我或“我们”。


首先最好说明,在这一讨论中,“自我”一词所表示的意义就是在普通用语中主格“我”(I)、宾格“我”(me)、所有格“我”(mine,my)以及反身词“我自己”这些第一人称单数代词所表示的东西。“自我”(self或ego)被形而上学家和道德学家在许多其他意义上使用,或多或少偏离了日常用语和通常的思想中“我”的意义,我希望尽可能少地涉及这些关于自我的概念。这里讨论的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经验的自我,即能够用日常观察来证实和理解的自我。我用“社会”一词来限定它并不意味着有非社会的自我存在——因为照我看,普通用语中的“我”总是或多或少地和讲话者及其他人有着特殊的联系——只不过我希望强调并详细研究自我的社会方面。


自我的论题被认为是深奥难解的,也许主要是在对“纯我”(pure ego)进行形而上学讨论时才会显得深奥——不管那会是什么——而经验的自我是不应该比意识的其他事实更难掌握的。无论怎么说,我们可以设想,第一人称代词有一种真实、重要但并不很难解的意义,否则全世界的普通人和小孩子就不会反复并明确使用它们了。既然它们有着这样一种意义,为什么这种意义不应该像其他事实一样被观察和思考呢?至于潜藏于其下的奥秘,无疑是真的,也是重要的,是那些有能力的人的一个很合适的研究题目;但我并没有觉得那是一个很特殊的奥秘。我的意思是,它只不过是生活总奥秘的一个方面,和任何其他有关个人或社会的事实相比并不更加神秘。在这里像在其他地方一样,那些不打算深入这一奥秘的人尽可以略而不问。如果这是关于此问题的正确的观点,那么“我”就只不过是许多事实中的一个。


很明显,以第一人称代词为名称的观念中的显著的东西,是一种特殊的感觉,这一感觉可以被称为“我的感觉”或者专有感。几乎任何一种观念都可以和这一感觉联系起来,并被命名为“我”或“我的”,但是,这一感觉,好像只有这一感觉本身是问题的决定因素。就像詹姆斯教授在其关于自我的极精当的论述中所说的那样,“我”和“自我”这些词表示着“所有能够在意识流中产生某种特别兴奋的东西”。这一观点由海拉姆·M. 斯坦利教授充分地发挥出来。他的著作《感觉的发展心理学》有一章论及自我感觉,特别具有启发性。


我并不是说自我的感觉方面一定比它的其余方面更重要,只不过感觉是“我”为何物的直接、明确的标志和证据;它再没有别的含义了。假如我们要更进一步探索它,就只能研究它的历史和状态,而不可能怀疑其存在。当然,对历史和状态的研究也许和对自我感觉的直接观照是同样有益的。我希望把自我的每一方面都恰如其分地展示出来。


可以认为自我的感觉或情感是本能的,必定和刺激并统一个人的个别活动的重要功能相联系而发展。它就是这样深深地根植于人类的历史中,并且,明显地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对不可缺少的角色。一个人从一出生似乎就具有某种模糊但充满活力的自我感觉。它像其他本能意识或意识萌芽一样,在经验中被规定和发展,开始与肌肉、视觉以及其他感觉、包含千变万化的不同程度复杂性的感性知觉和概念联系起来,或者说进行协作,特别是和对人的观念联系或协作。同时,自我感觉本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像其他任何原始的感觉一样,不断地演变和改进。这样,在每一方面都保持独特色彩的同时,它演化为无数的自我感觉。具体的自我感觉,就像它在成熟的人身上表现的那样,是所有这些不同感情的混合体,其中有大量没有经过演化的原始情感。它完全加入思想的总发展中,但绝不会失去其专有感这一特点,这种专有感导致我们用第一人称代词来命名某个观念。很明显,自我观念的其他内容在规定自我感觉时却几乎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实在太不固定。依我看,想通过列举与“我”这个词相关联的事物来给“我”下定义,与用人们所害怕的事物来给恐惧下定义是同样徒劳的。恐惧首先意味着一种感觉状态及其表现,而不是作为恐惧起因的黑暗、火、狮子、蛇或者其他东西。同样,“我”首先意味着自我感觉及其表现,而不是和这一感觉可能相关的肉体、衣服、财宝、野心和荣誉等等。在以上两种情况中,深入感觉并探询究竟是哪些想象引起了这些感觉以及为什么这些想象会引起这些感觉是可行的,也是有用的,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样做只能是一种辅助调查。


既然“我”最初是作为一种感觉或者我们思想中的感觉的组成材料而为我们的经验所知,那么不表明这一感觉,就不能描述或规定“我”。我们有时在谈论情感问题时,企图规定那些基本的、本质上不可规定的东西,由此常常陷入内容空洞的形式。给自我感觉或者任何一种感觉正式下定义,一定像给咸味或红颜色下定义一样毫无意义。我们只有通过经验,才能指望知道它是什么。除我们感觉的方式外,对自我不可能有任何确定的标准,它只能是我们对之持“我的”态度的东西。就像我们很容易地回忆起盐的味道或红颜色一样,我们对这种感觉是非常熟悉的。因此要理解它意指什么不应该有任何困难。一个人只要想象一下对他的“我”的某种攻击,比如说对他服装的嘲笑或抢走他的财产或孩子,或者诽谤他的名誉,这时,自我感觉立即就出现了。事实上,他只需十分强调地说表示出自我的词语中的一个,比如“我”或“我的”,自我感觉就会通过联想而出现。另一种好方法是运用同情文学中描写的自我肯定的心理状态,比如进入科利奥兰纳斯的心理状态。当他被嘲笑为“眼泪孩子”时,他大叫道:


孩子……

要是你们的历史上记载的是事实,

那你们可以翻开来看一看。我!

曾经怎样像一只鸽棚里的雄鹰似的,

在科里奥里单拳独掌,

把你们这些伏尔斯人打得落花流水。孩子!


这里是一个真正的自我,没有人不会感觉到,尽管他可能无法描述出来。第三行最后的“我”是受到伤害而愤怒的自我的强烈呼唤。


在这一论题上,忽视自我感觉的文章已经被写得太多了,从而抹去了“自我”所有生动而明确的意义。我觉得还可以补充一些有力地表达这一感觉的文学材料来说明自我感觉。在洛厄尔的诗《幕后一暼》里,克伦威尔说:


我,偶然

成为上帝之臂举起的人,

目睹世上伟大的真理。

他笔下的哥伦布,站在船头,独自沉吟: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只见悲哀的大海。

为伟大的冒险而跳动的心啊,

没有我,将会迅速地僵硬。


《新约全书》中“我就是道路”这句话也一定表达的是相似的情感。在下面的引文里,我们看到了更明白清楚的自我表达:


菲洛克忒特斯——孩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尼奥普托利姆斯——我怎么能知道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呢?

菲洛克忒特斯——你从未听说过我的英名和我受伤的消息吗?

尼奥普托利姆斯——从未听说过。

菲洛克忒特斯——我多么痛苦啊,我恨透了众神。我的苦恼是因为没有消息传回家乡,传回赫拉的任何地方。


我们都有同样的思想,然而,由于既冷漠又神秘地谈论着自我,使我们逐渐忘却了这种感觉的真实存在。


但也许认识“我”的自然意义的最好的方法是听听在一起玩耍的孩子们的说话。当他们用第一人称时,特别是争吵中使用这个词时,不带有任何他们的长辈们所习惯的自我抑制,而是带着强调和富于变化的语调使用这个词。我们不可能不注意到他们此时的情感与上面举例中的情感有相似之处。


“专注”一词强烈地反映出了一种意识中的令人愉快的自我感觉,即一种专有热情的静思状态。凝视在这一意义上也就等于“我的,我的,我的”的念头,并且是一种愉快而温暖的感觉。男孩对他用钢丝锯做成的东西、他用枪打下的鸟和他收集的邮票或鸟蛋的专注;女孩对她的新衣服、对别人赞赏的眼光或话语的专注;农夫对他的田地和牲口的专注;商人对他的货物和存款的专注;母亲对她的孩子的专注;诗人对一首成功的十四行诗的专注;自以为是的人对其精神状态的专注;等等。一个人都以相同的方式专注着任何产生愉快感觉的东西。


如果我说自我感觉在经验中和其他感觉能够区别开来,那将是不可理解的。但也许它在确定性这一点上和愤怒、恐惧、悲伤等情感无异。让我们引用詹姆斯教授的话来说明这一点:“自满和谦卑的情感本身就是独特种类的情感,都应该像愤怒和痛苦一样被视为原始情感。”的确,像在任何其他显著的意识状态中一样,不存在什么界限,而只存在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逐渐过渡。如果“我”的概念不表示在所有人的意识中基本相同的一种观念,并和其他观念有相当明显的差别,它就不可能作为一种交流手段被自由和普遍地运用。


许多人都有这种印象,即可以证明的自我——我们用“我”命名的那个客体,通常是指肉体。我们只能说这种印象是一种幻觉。这种幻觉只要简单地用事实检验一下就可以消除。当我们稍稍思考一下“我”,并为之寻找一个有形的附着体时,我们很自然地会考虑到肉体上,并把它作为最易获得的焦点;然而在我们自然地应用“我”这个词时,比如在日常言语中运用时,我们并不很经常地想到肉体,几乎不比其他东西想得更频繁。要检验这个结论并没有什么困难。“我”这个词汇在日常生活和文学中是运用最普遍的词汇之一,因此我们有取之不尽的例证来研究它的意义,没有比这更容易做的事情了。我们不妨检查一下日常言谈中这个词是怎样被使用的,比如说使用一百次吧,我们可以注意它和其他概念的联系;或者我们可以观察小说中的人物对这个词次数大致相同的使用,我们将发现,“我”和讲话人肉体的联系在一百次中不会超过十次。它主要指的是观点、目的、愿望、声明等等而非我的躯体。如我认为或感到怎样;我希望或打算怎样怎样;我想要这个或那个。这些都是典型的用法。自我感觉在这里和观点、目的或提到的物体建立了联系。还应该记住,“我的”和“我的”(名词性物主代词)像“我”一样,是自我的名称,这些名称当然通常是指各种各样的占有物。


我怀着好奇粗略地对《哈姆雷特》中出现的一百个主格“我”和宾格“我”进行分类。结果如下:这一代词和感知觉,如“我听见”、“我看见”,相联系十四次;和思想、感情、打算等相联系三十二次;和愿望如“我请求你”相联系六次;表示讲话者,如“我会讲到这件事的”——十六次;表示交谈中的听者十二次;和行动相联系,也许模糊提及了躯体,如“我来到丹麦”等——九次;模糊不清地提及身体的——十次;用来代表外貌特征的,“一点也不像我父亲。就像我一点也不像赫克勒斯一样。”——一次。这些分类是不够严格的,观察者毫无疑问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但我认为他肯定会得出结论:当莎士比亚的人物使用主格“我”和宾格“我”时,他们不大想到他们的躯体。总的来说,在这个问题上,这些人物可以代表全人类的情况。



《哈姆雷特》(Hamlet)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于1599年至1602年间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是他最负盛名和被人引用最多的剧本。习惯上将本剧与《马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并称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图源:Wikipedia]


正如已经说过的那样,本能的自我在进化和发展中毫无疑问地起着刺激和统一个体的专门活动的重要作用。它联系着的观念主要是那些运用力量和启发行动以及强调“我的”意识与其他人的意识对立的观念。一个孩子最初和自我感觉联系的明确意识可能是他刚刚萌发的、想要控制可见物体的念头——他的四肢,他的玩具,他的奶瓶等。以后他又发展到试图控制周围人的行动。他的力量和自我感觉的范围就这样逐渐扩大,以致产生复杂而成熟的思想和雄心。虽然他在出生两年以内不说“我”或“我的”,但是他的行动十分清楚地表现了这种意识。虽然婴幼儿不像成年人那样把行动和这些词联系起来,但我们即使在他们出生的头几个星期里也不能否认他有一个自我。


自我感觉和有目的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通过观察任何创造性活动的过程而清楚地看到。假如一个男孩子开始做一条船并有了一些成功,他对这件事情的兴趣就增加了。他专注于这条船,龙骨和船头对他来说非常亲切,船的骨架甚至比他自己的躯体更重要。他急于把他的朋友和伙伴叫来,对他们说:“看,我做了什么?难道不是妙不可言吗?”这时赞扬使他得意非凡,而别人若是持挑剔的态度,他就会生气和感到丢脸,但只要他做完了并转向另一件事,他的自我感觉便开始从这件事上消失了。最多几个星期,他对先前那件事就相当冷漠了。我们都知道,成年人获得成就时也会有几乎相同的感觉过程。没有相应的自我感觉,就不可能产生一幅画、一首诗、一篇散文、一件费力的石雕作品或任何其他艺术品和工艺品。这种自我感觉通常达到相当兴奋的程度,并热望着某种赞赏;但这种意识状态随着活动的结束而立刻消失,人们在活动停止后常常变得相当冷漠。


也许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说,自我感觉并不被活动的次数和明确的目的所限制,反而常常在意识并没有集中于某事或未作决定的时候最强烈,比如懒人和无用的人的自尊心通常是很强的。然而,这可以被看作是这一原则的一个例子,即所有的本能在没有得到充分表现时都有可能采取不健康的表现形式;表现欲在生活中受到挫折后,倾向于发挥在琐屑的事情上。


社会自我只不过是意识对自身产生于交流生活的某种思想或者思想体系的认识和感觉。自我感觉的范围主要在普遍生活的里面而不是外面,其特殊的功能和倾向是把充满个人力量的世界作为表现情感的天地,并反映在由对人印象构成的意识中。


由于和其他人的观念的联系,自我的观念永远是对个人生活中特殊的或有差异的方面的一种意识。与他人不同的生活必须有目标和努力才能获得。一个人若努力心切,碰上符合他的倾向而不符合与他意识有交流的别人倾向的事物,就会牢牢抓住不放。人们最需要这样的努力刺激起反映自己特点的行为,来培养普遍的生活所要求的个人之间的差异。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上帝确实“让人具备不同的秉性,让他们不停地去追求。”而自我感觉是产生差异的原因之一。


这就是为什么进攻性自我最明显地表现为试图占有众人渴望的对象,因为个人对这些对象的占有,有利于他的特殊发展并避免与同样需要这些对象的其他人发生争夺而给他造成伤害。这些对象包括物质对象及他人对自己的关怀和爱,包括一切谋求和抱负,包括意识中能够产生的最高尚的目的。甚至是任何可以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的观念,只要它们能帮助加强自己的力量以防御他人。把“自我”一词及其意义限制于个性的较低层次的想法是不正确的,而且不符合常识。因为在对“我”的强调使用中,它常常和责任以及其他高尚的动机联系在一起。忽视不仅作为低级层次,而且也作为高级层次的自我的个性化发展的机能是不明智的。


普通语言中的“我”有联系他人的意义,该词及其所代表的意义能够反映语言和交流生活的现象这一事实就是证明。在没有或多或少明确地想到别人的情况下,是否有可能运用语言是值得怀疑的。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命名的事物以及在我们的反思中占重要地位的事物,几乎都是通过我们和其他人的交流而留在我们意识中的。没有交流事物,就不可能有名称,人类就没有多级思维活动。那么,我们所说的“我”、“我的”或“我自己”并不是独立于普遍生活之外的某种东西。而是其中最最重要的部分,它的重要性产生于这一事实,即它既是普遍的又是个人的。那就是说,我们关心它只不过因为它是意识活动试图在普遍生活中对他人的意识产生影响的努力和斗争。“我”是一种好战的社会倾向在总的倾向之流中努力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地盘。像所有生命一样,只要有可能,它就会扩张,把它和社会分开是一种明显的谬误。那些真正明白它是生活中的事实的人,是不可能犯这个错误的。


只有在人中间人才能认识自己,只有生活才能教会人去认识自己。


如果一件事和一个人所关心的事物没有任何联系,他就绝对不会考虑这件事。即使他真的考虑它,他也不能特别把它看作是他的。专有感好像是普遍生活的影子,我们有了专有感,就有了对和其联系的普遍生活的意识。例如,我们把一片幽静的树林认为是“我们的”,那是因为我们认为其他人不到那里去。至于形体,其任何一部分若没有在意识上和其他人有着实际的或可能的关系,那么,无论这种意识多么模糊,我们对这部分形体都不会有生动的自我感觉。涉及形体的强烈的自我意识产生于将它和对他人的意识联系起来的本能或经验。体内器官如肝脏等并不被特别地意识到,除非我们想要表达某种意识,比如说我们得了肝炎,想要得到同情。


那么,“我”并不是意识的全部,而是处于意识中心地位、充满活力并十分缜密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并不是和其余部分分离的,而是和它们逐渐融合的,但却又有着某种实际上的界限。由此,一个人通过其语言和行为总能十分清楚地显示出什么是他的“我”,并和不属于他的思想区别开来。也许可以把它比作我们曾提到过的那堵墙上的被照亮的中心区域。也许更恰当些,可以把它比作是一个活细胞的核。一个细胞核并不完全和包围它的物质分离,实际上它就是从那些物质中形成的,只不过更活跃、更确定地组织起来了而已。


自我感觉中他人的影响可以十分显著和特别。一个男孩若做了他母亲禁止的事情后被母亲觉察,他会感到羞愧;但自我感觉中他人的影响也可能是模糊和笼统的,例如,一个人拒绝去做某些事情,只不过是由于体现着社会责任感的良心的反抗。在骄傲和羞耻的情感中,“我”的意识不可能没有相应的对你、他或他们的意识。即使是摩挲着藏金的守财奴,也只能在意识到他对其他人拥有秘密的权力时,才能感到“这是我的金子”,所有珍藏财富的人都有相似的心情。许多画家、雕塑家和作家都喜欢把自己的作品藏于深阁,独自玩赏不已。这里面的快乐,以及所有类似的秘密的快乐,都依赖于对价值的意识。


我在上面讲过,当我们的身体具备社会功能和社会意义时,我们就把它认作“我”,例如我们说“我今天看上去很好”或“我比你高”,我们在此时把“我”带入了交流的世界并产生自我意识。既奇怪而又自然的是,我们会把和我们的意志或目的相一致的任何无生命的物质也叫作“我”。这在比赛中特别明显。比如在高尔夫球或棒球比赛中,球的位置反映着运动员的成败,你会听到有人说,“我在长草地三号发球点边上”,或“我在射中间门的位置上”。一个男孩在放风筝时会说:“我比你高。”一个对着靶子射击的人有时说他刚好在靶心下面。


在许多情况下,与他人的联系依赖较为确定的想象形式,即想象他的自我——他专有的所有意识——是如何出现在他人意识中的。这种自我感觉决定于对想象的他人的意识的态度。这种社会自我则可以被称作反射自我或镜中自我:


人们彼此都是一面镜子

映照着对方


我们在镜中看我们的脸、身材和衣服,因为我们的兴趣在于这些形象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根据这些形象是否符合我们的愿望而产生满意或不满意的心情。同样,我们在想象中得知别人对我们的外表、风度、目的、行动、性格、朋友等等的想法,并受这些想法的影响。


这种自我认识似乎有三个主要成分:对别人眼里我们的形象的想象,对他对这一形象的判断的想象;某种自我感觉,如骄傲或耻辱等。用镜子比喻几乎没有显示出第二种成分,即很重要的想象中的别人的判断。刺激我们骄傲或耻辱的东西并不仅仅是我们自己的机械的反映,而是一种有旧因的情感,即想象另一个头脑里的反映产生的结果。这一点可以从这一事实中看得很清楚,我们在其心目中看到我们自己的另一个人的角色和力量,对我们的情感有很大影响力。我们羞于在一个坦率的人面前显得躲躲闪闪,在一个勇敢的人面前表现出胆怯,在一个优雅的人眼里显得粗鲁,如此等等。我们总是想象,并在想象中与另一个头脑持同一判断。一个人会对另一个人吹嘘一次行动——比如说一次精明的买卖交易,而对另一个人却会羞于启齿。


很明显,联系着自我感觉并构成关于自我的理智内容的观念,是不可能被任何简单的描述所包罗的。它们随着各异的性情和不定的环境在变化着。说肉体是其中的一部分,朋友是其中的一部分,计划在其中占多少位置,等等,都属于简单的描述。自我有这样一种性质,像个性的任何一方面一样,表现了深远的遗传和社会因素,不把它和普遍的生活联系起来,就不能够理解和掌握。它是个别的,但绝不是孤立的——特殊性和孤立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矛盾的,前者表明着和整体的联系。自我感觉的对象受历史的总体进程的影响,受民族、阶级和职业等的特殊发展及其他条件的影响。


这一点的真实性也许最明显地在这一事实中显示出来:即使那些最普遍地联系“我的”感觉或者带有“我的”感觉色彩的观念,比如一个人对他可见的外形、他的姓名、他的家庭、他的亲密朋友、他的财产等的想法,也并不是绝对地和自我如此相关联的,而有可能在特殊的社会条件影响下和自我脱离。对基督教的历史和其他宗教及哲学起过十分重要影响的禁欲主义者,不无成功地努力着要把他们专有的思想和所有的物质环境分离开来,特别是要和他们的肉体分离开来,他们试图把肉体看作是灵魂在尘世寄居的暂时和下贱的躯壳。他们断绝自己和肉体的联系,断绝和财产、舒适、家庭情感的联系——不管是妻子儿女的还是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还和普通的欲望断绝。如此,他们给自我感觉规定了一个单一的方向,但他们并没有破坏它:毫无疑问,只要仍然保持精神力量,本能就不会灭亡,它可以依附于其他观念之上。在孤独怠懒和折磨感官的隐士被广泛接受为人类生活的楷模的那些世纪里,理想采取的这种奇特而粗笨的形式是我们需要探索和研究的对象。即使禁欲主义的最高代表者,如圣·杰洛姆,我们也很容易看到严格的戒律根本没有减弱他自我的力量,他只是以某种高尚的或不寻常的方式消耗掉他的能量。自我观念可以是某种伟大的道德改革思想,可以是宗教教义,可以是死后灵魂超脱的思想,甚至可以是神的观念。像乔治·赫伯特和托马斯·阿·肯比斯那样的虔诚作家,经常说上帝为我的上帝,这绝非是随俗的口头语,而是带着一种亲密的专有感。据观察,对死后个人灵魂继续和独立存在的希望是自我感觉的一种表现。约翰·爱丁顿·西蒙兹认为,它与强烈的自我主义以及欧洲民族的个性有紧密联系。他还声称几百万的佛教徒会避之唯恐不及。


习惯本身并不足以使一种思想进入自我而被其专有。许多习惯和熟悉的事物是被环境强加到我们身上,而不是因为它们符合我们的意愿而被选择的;它们对自我来说仍然是外部的,而且可能是被排斥的。相反,经验中若出现一个新奇但却十分迎合我们意愿的事物,比如关于一件新玩具的念头,或者罗密欧关于朱丽叶的想法,几乎立即就被专用了,至少暂时变成了自我的真正中心。习惯在自我的成长中有着相同的稳定和巩固行动,就像它在别的地方一样,但这并不是它本能的特征。


我在前一章里曾经说过,自我感情在某种意义上与非功利的、静观的、倾向于取消个性的爱相对立,或者最好说是其补充。这种非功利的爱没有界限,我们在扩大和增加新的不确定的经验时所感到的就是这种爱,而自我感觉则伴随着对经验的某一部分的专有、限制和保护。前者迫使我们接受生活,后者使生活个性化。按照这个观点,自我可以被看作是意识中的一座外围设防、里面藏有许多挑选好的财宝的城堡,而爱却是宇宙中不可分割的共享物。在一个健全的头脑里,自我和爱彼此促进对方的成长:我们强烈地和长时间地爱着的事物,我们很可能会带进城堡,认为是我们自己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只有在一个坚实的自我的基础上,一个人才能够发展同情和爱。


自我和爱心任何一方出了毛病都会使另一方丧失支援。除非保持发展、吸收新鲜生活,感受爱和热情,意识不可能健康;只要确实保持着发展,自我感觉就可以是谦虚和慷慨的,因为这些情感伴随着爱心启发的是更广阔和更高级的意识。爱若是关闭了爱心,自我就患病僵硬了:头脑里若没有其他东西来占据其注意力,给它所需要的改变和更新,就只能越来越多地用自我感觉来维持运转,而且必定是狭隘和使人讨厌的自我感觉形式,如贪婪、自大和自以为是。在一件事的孕育和实行期,我们对这件事必须有自我感觉,这是必要的。但一旦其完成了或失败了,自我应该挣脱出来并转移开,就像梭罗说的,应像蛇一样更新皮肤。一个人若非具有一种自由精神,一个不受目的限制的和超越现实世界的灵魂,他做任何事情都不会显得十分明智和富有人情。这就是那些反复宣扬自我抑制的人的真正的思想。他们的意识是,自我的顽固必须被发展和更新打破,它必须在某种意义上能够果断地“再生”。一个健康的自我必须既充满活力又具有可塑性,是在同情的指导和养育下个人目的与感情的坚固而缜密的核心。


“自我”和第一人称代词代表的观点是人类学会用来表示意识的本能态度的。在我的孩子M刚开始学习使用这些代词的时候,我经过观察,对此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即每个孩子都以相当的方式学习着运用这些词汇。当她两岁零两个星期大时,我惊讶地发现,在表示所属关系时,她对第一和第二人称有着清楚的概念。当被问:“你的鼻子在哪里?”她就把手放在鼻子上说:“我的。”她还懂得,当另外一个人说“我的”并指着一个物体时,那意味着与她接触同一个物体时说同一个字表示着相反的意思。在除了听到别人如此说以外,没有任何办法理解“我”和“我的”这些词的意义。可是一个幼儿却是怎样弄明白的呢?任何想在这个问题上发挥想象力的人都懂得这是很令人迷惑的。与其他词不一样,人称代词很明显没有任何固定的意义,而且被不同的人运用时传达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意思。孩子在他们掌握抽象推理能力之前解决了这个问题,似乎有非凡的能力。一个并不特别聪明的两岁小女孩,是怎么发现“我的”并不像其他词一样是一个明确物体的标志,而会因运用它的每个人而意味着不同的意思呢?更令人惊讶的是,她是怎样学会了把它正确地运用到自己身上呢?这好像是不能从任何其他人那里模仿到的,因为没有其他人会运用它来描述属于她的东西。词的意义是通过把词和其他现象联系起来而被学会的。但是这么一个词,其他人运用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和自己运用的时候有相同的联系对象,它的意义又是如何被学会的呢?有一个事实使我立即有了答案,即她几乎总是在占有感支配下使用这个词,或是在一种侵略性的专断情绪中使用它。我常看见R拉住玩具的一头,M拉住另一头尖叫“我的,我的”。“我”有时几乎是和“我的”对等,当她想要别人为她做点事时,她也会使用它来使别人注意她。“我的”一词有时也表示要求得到某个她完全没有的东西。要是R有着某个她没有但却想要的东西,比如说一辆玩具马车,她就会叫喊:“我的马车在哪里?”


依我看,她学会运用这些代词的过程大约是这样的。自我感觉总是存在的。从第一周开始,她就想要东西并为此哭闹挣扎。她也通过观察和反对R的相似的专有活动而熟悉了这些活动。于是,她不仅自己有这种感觉,而且通过把它和可见的表情联系起来了,推测、同情或不满其他人的感觉。她把抓、拉、叫喊和她自己相同情况下的感觉联系起来,并在观察其他人时回忆起这种感觉。抓、拉、叫喊这些行动在第一人称代词的运用之前形成了一种语言,来表达自我意识。这样就一切就绪了,只等那个词来命名这一经验。她现在观察到,当R试图占有某东西时,常常大叫“我的”、“我的东西”、“把它给我”、“我要它”等等。那么,她采用这些词作为一种经常体验的生动的感觉的名称,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她对这种体验已经熟悉,并且已经学会推测别人的这种体验。因此,就像那时我在笔记上所记录的那样,她觉得“我的”和物主代词“我的”(mine)仅仅是具体的占有物的名称而已,既表示占有感又表示占有形式。若果真如此,则幼儿首先明白的并非我—你的抽象概念。第一人称代词说到底是一件具体现象的标志,它并不首先指幼儿的身体或他的肌肉感觉等等,而是指侵略性占有的现象。他亲自实现这一现象,从别人身上观察到这一现象。这一现象被遗传本能所刺激起来,又通过遗传本能被理解。这好像解决了上面提到的困难,也就是说,别人运用“我的”和一个人自己运用“我的”时,这一词汇实际上是代表着共同内容的。这一共同内容即占有感觉以及反映这一感觉可见的表现。当然,在另一个人的“我的”和自己的“我的”所常代表的相反的行动和目的中,一种差异和竞争的成分加入进来。当另一个人就我所要求的某种东西说“我的”时,我同情他并完全理解他指的是什么,但这是一种充满敌意的同情,它被更生动的“我的”所压倒,这一个“我的”联系着自己要获取那件东西的意识。


换句话说,“我”或“我的”意义,与“希望”、“后悔”、“懊恼”、“厌恶”以及其他上千种表示情绪和情感的词语意义一样,是以同样的方式被学会的。那就是首先具有这种感觉,然后联系这种情感的表情,发现其他人的这种感觉并听到随着表情一起出现的这个词。至于其交流和发展,自我感觉除了和其他思想基本相同外,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在其更复杂的形式中,比如在谈话和文学中,“我”所表达的意思是一种社会情感或情感类型。它以上一章所讨论过的方式,被交流所限定和发展。


R虽然是一个比M更善于思考的孩子,却在理解这些代词时迟钝得多。他第三十五个月时还没有弄清楚这些词的意思,有时把他的父亲叫作“我”。我想这是因为出生后的头几年里,他既平静又无竞争,很少培养社会自我感,而把时间主要运用于不涉及个人的实验和思考;另外是因为他几乎没有见过其他孩子,没有机会让对立情绪唤醒自我感觉。相反,比他小的M因为有了R的对立,便很自然地被刺激起了热切的占有感。因为有了她,R的自我感觉有了显著的发展。R发现,坚持自我对保护他的玩具或者任何其他能够占有的东西都是必要的。他在M出生以前,在大约三岁时学会了使用“我的”。毫无疑问,他是在和父母亲的交往中学会的。他也许注意到了他母亲拿起剪刀并声称这是我的;于是,他颇有同感地用同样的方式模仿着声称某样东西是我的——与其说把这个词与物体联系了起来,还不如说把它与行动及感觉联系起来。但由于那时我对这个问题想得不清楚,也没有作任何令人满意的观察。


我认为,一般来说,孩子起初仅仅把主格“我”、宾格“我”与那些唤醒和限定专有感的观念联系起来。他用几乎像占有一件玩具一样的方式占有他的鼻子、眼睛或脚——与他不能控制别人的鼻子、眼睛或脚对立。成年人常常逗弄幼儿,假装要拿掉他们的一个器官。幼儿受威吓后的反应显示出他们觉得“我的”是一个可以分割开的物体——一切东西在他们看来可能都是可以分离的。正如我指出的那样,即使在成人的生活中,主格“我”、宾格“我”或“我的”这些词的强烈意义也只是附着于通过某种对立式的对照而对他们显得特殊的那些事情。这些词常常反映出社会生活和与其他人的关系。确实,那最明显地属于我的就是我个人的,但我珍视着的这一部分个人的东西正是与世界其余部分对立的事物。因此我个人的这一部分不是孤立的,只不过是特殊的。侵略性自我主要是人的好战的一面,它明显的作用是加强个人的活力。好战性不会以明显的、表面化的方式进行,而总是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存在。


某些关于幼儿自我感发展的著名论述强调了关于“我”的思辨的或形而上学的意义。孩子有时表现出对“我”的这种思考或者说是为了回答成年人的提问,或者说是一种思辨本能独立发展的表现。这些研究的最明显的结果表明,当一个孩子以这种方式对自我有所反应时,他通常把“我”依附于肉体。虽然这一幼稚的形而上学作为精神发展的一个过程是有趣而重要的,但它显然不能作为幼儿自我感的充分表达;也许,在这方面已经收集了有价值材料的G·斯坦利·霍尔教授(G·Stanley Hall),与我的看法相同。通过向幼儿提出自我在什么地方,四肢是否也包括在里面等问题来对“我”进行分析,远离了幼儿和成年人日常对这一词的自然地运用。我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只有一次似乎观察到了这种表达方式。有一次,R努力学会正确运用代词时,我做了一次无效的努力,我指出这个词和他身体的关系来帮助他,我现在认为说无效是不对的。另一方面,每个学会了讲话的孩子都以他自己的种族运用了几千年的简单朴素的方式每天几百次地使用着主格“我”、宾格“我”和“我的”。他们为了要得到玩具和维护自己特殊的意志和目的这样用着这些词汇,比如“我不想那样做”、“我将画一只小猫”,等等。但他们几乎没有涉及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当涉及身体的某一部分时,那通常是为了要求对它的赞赏,例如:“我看上去不是很漂亮吗?”但这时的主要兴趣毕竟在别人的态度上。思辨的我虽然是一个真的“我”,但却不是普通语言和日常思考中的“我”,像形而上学家谈论的“自我”远离平常的思想。实际上,这是一个思考不成熟的举例。



G.斯坦利·霍尔教授,美国心理学的先驱,致力于儿童发展理论。霍尔也是美国心理学会首任主席,克拉克大学首任校长。主要著作有《青春期》(Adolescence,1904年)和《儿童生活及教育研究》(Aspects of Child Life and Education,1907年)。霍尔认为,随着孩子的成长,他们经历着人种发展历史的重复。因此,小孩的精神容纳量和我们的祖先相似,并且伴随着人生长度的增长,以一个相同的方式,就像种族无限一样的变化。[图源:Wikipedia]


当孩子处于这一哲学化的思想状态中时,他们通常把“我”指作肉体。这可以用如下事实来解释:他们的物质主义思考方式需要把自我安置在某个地方,这符合所有原始思维的特点,肉体是他们对其拥有可靠的把握的有形的东西,好像是自我最安全的家。


要使幼儿的那种镜中自我的感觉发展也许并不会遇到多少困难,他们通过仔细地观察别人行为的变化,很快能发现,他们和别人行为的那些变化有一种联系,也就是说,他们觉察到了自己对别人的影响。孩子支配了父母或保姆的一些行为,他发现他对这些行为拥有着某种控制能力,就像他拥有某一样玩具。他试图借助这新的占有去达到别的目的,就像他借助手的动作或哭闹一样。一个六个月大的女孩会试图以最明显的故作姿态吸引其他人对她的注意,通过自己的行动调动她所占有的其他人的某种行动。她尝到了作为一种起因以及发挥社会权力的乐趣,并希望得到更多类似的乐趣。她会拉住母亲的裙子,扭动,咯咯笑,伸出手臂,等等,一直等待着希望得到的效果。即便在这种年龄,这些表演也经常使孩子显得会装假,也就是说,她过分地注重别人对她的看法。在任何年龄,当试图影响别人的愿望压倒了稳定的性格时,人们明显地扭曲自己的性格,并装腔作势。我们发现,即使达尔文在儿童时期为了给别人制造一种印象也会撒谎。这个发现是有启发性的。他在自传里说:“比如有一次,我从父亲的树上采摘了许多很好的水果,把它们藏在灌木丛里,然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去散布这一消息:‘我发现了一堆被偷掉的水果’”。


小演员们很快学会了在不同的人面前以不同的面目出现。这表明他们开始理解个性并能预见个性的差异所能带来的结果。如果母亲或保姆比较心软,那么用哭泣的手段肯定会对她们“起作用”。我们常能观察到有的孩子和母亲在一起比和其他更少同情的人在一起表现得更坏。很明显,在孩子见到的陌生人里,有些人使他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刺激起他们希望得到注意和取悦于他人的欲望,而另一些人留下的印象则是淡漠或令人厌恶。有时我们能猜出其中的缘由,有时则无法理解;但有选择地产生兴趣、爱慕、权威这一现象,在孩子出生后第二年年底已经很明显了。那时,一个孩子已经相当关心自己在某个人心目中的地位,而对另一个人则可以毫不在意,而且,他不久就把亲近的和慈爱的人认作是我的,把他们归类于他的占有物,并产生排他心理以维护自己的专有地位。三岁的M对R声称他们的母亲是他的表示强烈的不满。每当这个话题出现时,后者总是坚持说“我的妈妈”。


强烈的快乐和悲哀取决于处于萌芽中的社会自我所受到的待遇。我注意到M在只有四个月大时就有了一种“被伤害的”哭法,这一哭法好像表示了受怠慢的感觉。它和疼痛或愤怒的哭声十分不同而类似恐惧的哭声。最轻的责备语气也能引起这种哭声。但是,要是人们对她注意,笑着逗弄她,她就十分愉快。大约在十五个月时,她就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小演员”,好像主要地生活于她对在别人身上产生的效果的想象中。她为了引起注意,不断地明显地布置着陷阱,只要看到令人不赞赏或淡漠的迹象就会脸红或哭泣。有时她好像不能克服这些挫折而拒绝别人的安慰,悲哀地长时间地哭泣。要是她想到了任何使人发笑的小诡计,她肯定会重复并高声和不自然地大笑。这些小小的表演是无止境的,她会对一个有同情心的观众做表演,甚至会在陌生人身上一显身手。在她十六个月的时候,我看到了当R拒绝给她剪刀时,她坐下来假装哭闹,噘起嘴抽着鼻子,同时,不时地抬头看看产生了什么效果。


在这种现象中,依我看,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了各式各样雄心抱负的萌芽,和本能的自我感觉相合作的想象已经创造了一个社会的“我”,这已经变成了个人兴趣和努力的主要目标。


“从这以后的发展主要是以更确定、更成熟和更内向的方式对他人的意识状态进行想象。一个小孩试图导致产生某种可见的结果,他并不深究这些现象,但一个成年人希望在另一个人身上产生的影响表现为内在的、不可见的状态。他自己的丰富经验能够使他想象得到这一状态,表情对他来说只不过是这种状态的外部标志。然而,即使是成年人也不能区别人们的思想和其他可见的表情。他们对事物的整体进行想象,他们的思想和一个孩子的不同处主要在于解释和说明可见的标志的手段相对丰富与复杂。在维护社会自我的行动中,也存在着从天真到成熟的进步。开始,一个孩子简单明显地为了效果而行事。随后,他努力压制自己,装出冷漠、轻蔑以隐藏在他心目中建立自我形象的真正愿望。他领悟到明显地追求好评是软弱和令人不快的。


我怀疑,大多数孩子都具备的社会自我感觉与表达方式的发展是有规律和阶段性的。自我感觉从新生婴儿的原始占有天性发展出来,看不出阶段性,它们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事例中变化不定。许多孩子从半岁起就明显地显出了自我意识;有些孩子则几乎没有显露出来。还有,孩子装假期的时间和装假行为发生的次数有很大的差别。在孩提时代,或者在生活的任何时期,对某一思想而不是对社会自我意识的着迷会消除“自我意识”。


然而,几乎每一个人,只要他们的思想是富于想象力的,都会在青春期经历一个充满激情的自我感觉阶段。按照流行观点,在这一阶段,社交冲动会随着性功能的迅速发展而得到刺激。这是一个英雄崇拜的阶段,不屈不挠的阶段,充满热情和幻想的阶段,理解模糊却狂热的阶段,吃力地模仿以致不自然和做作的阶段,在异性和优越的人面前拘谨的阶段,如此等等。


许多自传都描写了青年期的社会自我感觉。具有紧张而敏感的天性的人,由于被虚弱的身体和不适合的环境所阻碍而得不到和这一年龄相对应的那种成功,自我感觉经常保持着高度的紧张。有才智的年轻人通常都有这种情况。他们异常的天赋和性格常常或多或少地把他们和周围的日常生活隔开。在约翰·爱丁顿·西蒙兹的自传中,他叙述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男孩的感觉。这个男孩因有病的身体、外貌的丑陋——这对他强烈的审美天性是不小的打击——还有智力迟钝而受到折磨。“我几乎仇恨由于我是我父亲的儿子而得到注意,……我把这些注意看作是出于慈悲的屈尊。于是,我变得傲慢而羞怯,这种态度是不好的,但其中包含着自我依赖,向世界挑战的骄傲。实现我自己并通过努力赢得我想要的东西的决心,……我起誓,不管怎样,我也要让自己升到某种杰出地位。……我对财富没有任何欲望,也没有任何愿望要求在社会上显赫。但我不可忍受地渴望着杰出,渴望着我的个性被承认。……支持我的主要是一种自我感……一种傲慢,充满敌意而不屈的自我感。……我的外在自我在许多方面不断被拒绝着、摧毁着和伤害着,然而内在自我却在黑暗中逐渐坚强起来。我反复重复着:等待,等待。我会得到,我将要成功。”他在牛津时有一次偷听到了有人在谈话中贬低他的能力,预料他不能得到“第一”。“那根刺一直在我身上,虽然我并不在乎第一,但我当时就下决心要赢得我那年级里的第一。在我身上的这种勇气必须得到成果。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受人轻视更能唤起这种勇气,并且激发反抗的男性气质。”他又痛苦地说道:“我看着我周围,发现我又不擅长任何技艺。……我烦恼,因为我没有实现雄心。因为我没任何积极的工作,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赢得一个重要地位。”


这种心情在文学中常常得到表现,我们自己也很可能体验过。在此值得回忆并指出,采用西蒙兹先生的话来说,实现自我这种根本需要是一切抱负和雄心的实质,就是对其他人的意识产生某种效果。在上面的引文中我们感到了好胜的个性的不可屈服的力量,而自我感觉似乎就是这种力量的载体。


在社会自我的发展中,性差别从生命最初阶段就很明显。通常,女孩子的社会感觉更敏锐,她们更明显地关心和研究自己的社会形象,更多地受自己社会形象的影响;这样,即使不到一岁,就显露出精明,并且掌握了装假的技巧。男孩们相对来说迟钝一些。他们更多地被肌肉活动或物体构造所吸引,他们的想象更多地运用于事物,更少地运用于人。在一个女孩身上,所谓女性本能虽然不易描述但肯定存在,只要她一开始注意他人就会立刻表现出来。它在某一方面肯定是一个不那么简单和稳定的自我,但却是一种强烈的冲动:要想了解他人的意识。并根据别人意识中自己的形象产生快乐和悲伤。毫无疑问,通常女人比男人更依赖于直接的个人支持和确认。女人的思想需要依赖于她能在其意识中稳定地保持美好形象的人身上。她就依靠这一形象而生活。不管是在现实中或是理想中的人身上发现这一形象,为维护这一形象而努力就成为生命力的源泉。但这种力量依赖他人的支持,无支持,女人的个性就容易变得像一艘无人驾驭的漂流的船。生来更富有侵略性的男人,相对来说有着更大的独立能力。但无任何人能真正独立,独立面貌的出现只不过因为性格的更加稳定,更能保持着自己的状态而拒绝即时的影响。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注意我们在他人面前的形象对所有正常人都是一种约束。


联系着性本能的模糊但却有力的自我的那些表现,与自我的其他方面的表现一样,可被看作发挥力量要求的表现,并同时受他人的影响。我敢说青年是羞怯的,恰恰因为他们感受到了模糊的侵略性本能的冲动而又不知道如何表现它或抑制它。对待异性就基本上是这种情况:羞怯的人总是具有侵略性意识的;他们感觉到了对另一个人的兴趣,对他施加影响的需要。在两性关系中,性激情有很大部分是一种权力欲、控制欲和占有欲。再没有任何感觉状态比之呼喊着“我的,我的”更强烈了。被统治或被占有的需要,至少在女人身上是和占有、统治的欲望一样强烈的。它出自同一原始欲望,也是一种支配他人的激情。“男人的欲望是女人,而女人的欲望是激起男人的欲望。”(孟德斯鸠语)


虽然和女孩相比,男孩总的来说自我感不会那么敏锐,但在这点上男孩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有些男孩明显地有耍手腕和装假的倾向,而另外一些男孩却几乎一点也没有。后者的想象是平静的,也许,他们不装假主要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在别人面前是什么样子没有生动的想象,于是他们就以本来面貌出现,而不主动装出一种样子;他们对别人的冷漠不在乎,因为他们没有感觉到;他们不惭愧、不妒忌、不自负、不骄傲、不悔恨,因为所有这些都依赖对他人意识的想象。我见过从不撒谎的孩子,事实上,他们是不懂得说谎和隐瞒的作用和目的。因此,他们连捉迷藏的游戏也不会玩。这种十分简单的看待事物的方法可能是因为对物质世界的异常入迷的观察和分析耗费了大部分精力。R就是这种情况,他对非人际关系的现象和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兴趣远远超过了他对别人态度的兴趣,因此他没有为后者而牺牲前者的愿望。这类孩子给人一种无道德感的印象,他既不犯罪也不后悔,不懂得区别善与恶。当我们开始想象其他人的意识活动时,我们便开始学习区别善与恶,并由此意识到了理性试图调和的各种本能冲动间的矛盾。


我们欣赏孩子或任何年龄的人的单纯,然而,单纯并不一定值得赞美,装假也不都是邪恶。要精神健全,必须从容地应付世事。一个人要获得权力、机会或成功,就必须要有隐藏着机智和技巧的那种对他人意识活动的洞察。这种洞察伴随着世故之心,以及对人类本性秘密冲动的理解和分享。缺少这一洞察的单纯意味着一种缺陷。然而,还有另一种单纯,是性格敏感但能用有效的力量和清醒的精神来严格地安排那许多冲动的人的单纯。这种单纯之心对本能冲动是开放的,并由此保持意识的正确方向和协调。一个人可以像傻瓜西蒙(Simple Simon)那样地单纯,也可以是爱默生所说“单纯就是伟大”那种意义的单纯。装假、虚荣等都意味着错误地受了想象他人对我们的看法的影响。这些影响不是逐渐地对个人起作用,而是打破了他的心理平衡,摧毁了他的意志,使他失去他原有的个性;他装模作样,失去正常状态,于是变得愚蠢、软弱和卑鄙。那种做作的笑、“愚蠢的讨好面孔”就属于装假一类,是不自然的、人为的东西,是一种对赞赏的软弱而愚蠢的祈求。处于迅速成长、热切希望的时期,并向往不切实际的人生目标的人,有失去心理平衡的危险。在敏感的孩子身上,特别是在女孩身上,在十四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上,在没有稳定个性的所有年龄的人身上,我们都有可能发现这一特征。


对他人的观点的想象经常打破我们内心的平静,这就意味着我们受着他人的影响。在一个我们认为很重要的人面前,我们会产生一种倾向,通过同情理会并采用他对我们的判断,给思想和目的赋予新的价值,按他意识中我们的形象重新塑造生活。这种倾向在一个敏感的人的日常交谈和生活琐事中尤其显而易见。在从他的敏感直觉直接迸发出来的一种冲动作用下,他不停地想象着他在对话者心中的形象,并且暂时承认这个形象就是他自己。要是对方似乎认为他对某种深奥的事情很精通,他很可能就会装出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要是他被认为很明智,他就会显示出明智的样子;要是他被怀疑不诚实,他就会露出内疚的神色;等等。简言之,一个敏感的人,在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面前,会暂时使自己符合对方心中自己的形象。只有那些思想深邃的人才在某种程度上感到这不是他们真正的自我。当然,这通常是一个暂时而有点表面的现象,但它是一切权威的来源,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人们是怎样通过把握我们的想象而控制我们的,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我们的个性是怎样通过猜测我们的自我在他人心中的形象而成长和形成的。


只要一种个性是开放并能够成长的,它就保持着相应的敏感。这种敏感并不是缺点,除非它摧毁了吸收和组织外部材料的能力。我认识一些人,他们的职业证明了他们具有稳定和侵略性的性格,但他们对自己在别人面前的形象有着几乎是女性般的敏感。事实上,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他对其他人的态度总是傲慢而不是虚心的,那么我们可以肯定那个人绝不会有什么成就,因为他绝不会学到很多东西。在性格上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健康要求一种稳定性和可塑性的结合。


有一种社会自我的模糊兴奋比任何特殊情感都更为普遍。只要一有别人出现,就像鲍德温教授所说的,一种“对他人的意识”,即意识到别人对他的观察,就会引起模糊的不舒服、怀疑和紧张的感觉。一个人感到他的社会形象正在外露着,由于不知道那个形象究竟怎么样,他就暗中警戒着。许多人,也许是大多数人,在陌生人的观察下或多或少会感到焦虑和窘迫,有些人甚至和不熟悉的或意气不相投的人坐在同一房间里也会感到烦恼和疲劳。例如,达尔文会因为陌生人的一次来访而整个晚上失眠,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还有许多相似的例子能从文学家的记录中搜集出来。谈到这里,我们很明显已经接近了精神病理学的领域。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我采用了过分敏感的人和特别敏感的生理阶段作为例子,夸大了社会自我的重要性。但我相信,即使是对于具有正常敏感程度的人来说,社会自我感觉也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成为终生努力的主要动力并产生出想象的主要兴趣。自我感觉像我们的其他感觉一样,只要适当而有规律地得到满足,我们就不会对它有许多注意。许多内心平衡、行动和谐的人们几乎不知道他们在关心着他人对他的评价,因此他们也许会愤怒地否认这种关心是他们如此为人和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他们的否认不符合实际。当他碰到失败和耻辱,当他突然发现,他所熟悉的亲切慈善的面孔显出冷漠和轻蔑时,他就会在这一打击中感到恐惧,感到被遗弃和孤独,感到他原来是依赖别人的意识活着而自己竟没有意识到,这就像我们每天步行在坚实的土地上而从未思考它是如何承受我们的。我们在文学作品,特别是在现代小说中,经常见到对这一事实的描述,因而应该对它很清楚。乔治·艾略特的小说对这一事实的描绘给人印象尤其深刻。在她大多数小说中总有这么一个人物,如《密窦玛镇》中的布尔斯特罗德(Bulstrode)先生或《费利克斯·霍尔特》(Felix Holt)中的杰明(Jermyn)先生,他们那受人尊敬、长期稳定的社会形象因为隐藏的秘密被暴露而彻底粉碎。


然而,在对社会自我的描绘和对它的精神发展过程的分析中,过分强调其敏感性和自我意识是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读者会发现他们自己有着十分明确的反射自我,而另一些读者在自己身上除了同情的冲动外,什么也不会发现。这种冲动十分简单,几乎不能作为明确清晰的思想的对象。许多人的行动表明他们对自己的看法大多来自他所接触的人,但他们的行为绝无做作,这是因为他们的行动出自潜意识或者说受暗示影响。这属于敏感但缺乏思考能力的自我的类型。


“群体自我”或“我们”只是包括了其他人的“我”。把自己和群体等同的个人,用“我们”这个字眼来表示共同的意愿、意见等等。这种意识是由在内部合作抵御外界力量而激发产生的。经济困难的家庭中的成员往往团结一致——“我们付清了债务”、“我们送孩子上了大学”。大学生常常把自己和正在发挥某种社会功能的班级或学校等同起来,尤其在他的班级和学校正在和别的班级、学校进行体育比赛的时候,他会说,“我们赢了拔河比赛,我们踢赢了威斯康星队”。一九一七年世界大战中留在后方的人说,“我们”在阿尔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自我,实际上是所有的群体自我,只有在与更大的社会发生联系时才能感觉到,这正如个人的自我只有在与其他个人的关系中才能被感觉到。我们没有意识到其他国家,就不会有爱国心。由许多国家较为确定地组织起来的社会,让所有国家从其中获得利益,这绝不会像某些人不明智地提出的那样,消灭爱国主义,而只会提高爱国主义的素质,使之更生动、更持久、更丰富和更有同情心。这样的爱国主义就像明智的人与他人友好相处时的自我意识,截然不同于那些仅仅把周围的人当作怀疑和仇视对象的人的自我肯定意识。以往的爱国主义属于后一种。我们不曾注意提高这种爱国主义的境界。代表国家的“我们”能够并且应该是具有荣誉感、相互服务精神和充满人道主义热情的自我。



〇本文节选自《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第五章《社会自我——“我”的意义》,查尔斯·库利著,包凡一、王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5年出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考文献,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表示与其他人有着或多或少联系的“我”。[图源:k.sina.com]


〇编辑 / 排版:玖玖 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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