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特色小镇
点亮最美黔南
——关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调研报告
【摘要】小城镇建设发展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形成工农之间和城乡之间良性互动,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陈敏尔书记在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上指出:小城镇大战略,要有大动作,实现大作为。推进黔南州小城镇建设发展从州情实际出发,特别是乡镇行政区划改革以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卫生、公交、供水等公共服务逐渐向基层延伸,建成了瓮安猴场、贵定昌明、荔波甲良、惠水好花红等一批功能不同、特色各异的新兴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
当前,正当全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向前跨越发展的关键时刻,州政府组成专门课题组,对我州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黔南州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黔南州推进“5个20工程”建设以来,示范小城镇建设在小天地里演绎了大精彩,纷纷唱起了“特色戏”,极大地促进了全州小城镇建设发展,全州示范小城镇由12个增加到17个,其中省级示范小城镇由3个增加至6个。呈现出“六个显著特点”:
一是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通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全州乡(镇)从238个减少到108个,每个乡(镇)国土面积平均增至250平方公里,总人口平均增至4万人,实现了布局由“点多面广”向“适度集中”转变,各乡(镇)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得到推进发展,小城镇对二、三产业和从事非农产业人员的吸纳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减少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促进区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是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围绕“扩权强镇”,通过放权、扩权、还权,给乡(镇)“松绑”,理顺了县(市)、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有效解决了乡(镇)权力不足、权限束缚等长期困扰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乡(镇)经济发展自主权,释放并激发了发展活力,真正让“长大的孩子穿上合适的衣服”。特别是区镇(镇园)合一的行政管理模式,使乡(镇)对企业服务的责任意识与协调引导能力增强,投资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加速了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
三是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各乡(镇)围绕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等要求,普遍将原有10至20个不同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通过优化整合设立6—9个内设机构,进一步完善了乡(镇)机构设置,逐步建立起统一效能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框架,降低了运行和发展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
四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州共设立社区服务中心196个、社区服务站462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项目纳入中心“一站式”办理,并规范即办、代办、协办三类办事流程,更加方便办事群众
,
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
五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全州20个示范小城镇全面开展了“8+1”、“8+3”、“8+X”等项目的实施,建成了一批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镇功能不断完善。截止今年9月,全州20个示范小城镇已建成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27个,在建项目270个,拟建项目113个,总投资约6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30亿元。
六是示范带动进一步发挥。
全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极大地激发了示范小城镇的建设热情,释放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对全州小城镇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比如,瓮安猴场重塑“千年古邑·红色瓮安”文化品牌,目前已被列入省级示范小城镇和旅游景区。荔波甲良采取“政府引导、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等多种模式,充分整合国家资金项目捆绑推进,极大提高了集聚人口的能力。还有墨冲、卡蒲、昌明、麻尾、周覃等等,发挥自身特色和产业优势,成为我州示范小城镇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
二、黔南州小城镇建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取得成绩、增强信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正视问题、认识不足、查找差距。从全州范围看,主要表现为“五个不足”:
一是配套改革跟进不足。
乡镇区划调整后,下改上不改,乡镇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等没有与省、州、县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部分部门权力还没有下放到位,在“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上,乡镇自主权还不够大、经济发展还不够强。
二是规划覆盖相对不足。
大部分乡(镇)调整后的规划修编还没有排上议事日程,如何谋划好乡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长远规划考虑得还不多。全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应独立完成总规修改的乡镇78个,全面完成修改的仅10个,占12.8%,正在修改的45个,占57.7%,未修改的23个,占29.5%。
三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自然和历史的诸多原因,我州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镇功能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四是产业发展支撑不足。
支撑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不多,大部分小城镇发展特色不明显。
五是创新驱动相对不足。
特别是城镇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脏、乱、差现象仍较严重。等等。以上这些差距和存在的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较真劲、下重药、猛火攻,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黔南州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工作建议
小城镇建设发展是一个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利长远、打基础,又要抓当前、抢进度,更要看到新风貌、见到新起色、取得新成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议在
“七个坚持”上着力。
(一)坚持政策先导。
为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给予小城镇“扩权、让利、松绑、开绿灯”,是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州委、州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扩大镇级经济管理权限、推动农村土地要素流转、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大力支持创业特区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综合配套支持、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改革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到了相关部门和县市,并要求按时限完成。方案出台一年了,但仍有许多工作没有落实,还有很多任务没有推进。建议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尽快出台县级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理清县市和乡镇的职能和编制,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乡镇财政、农村土地、户籍制度、耕地保护等方面改革,给予乡镇更多的决策权和自主权。
(二)坚持顶层设计。
构建我州山水田园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体系,是州委、州政府的一项战略性决策部署,建议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把我州山水田园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体系研究好、谋划好、推进好。一要做好城乡统筹,把握好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特征,形成州府都匀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村庄有机相连的整体。二要搞好科学布局,遵循自然地理规律,统筹考虑区位、交通、生态、气象、水文、民族、文化等因素,优化城镇结构。三要完善功能布局,搞好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生活区、商贸区、产业区、服务区的建设。运用好门槛理论、腹地理论、成本效益理论,把握地理环境、基础设施、城镇结构等要素,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四要突出城镇特色,不搞千镇一面,要打破传统思维,提升视觉效果,形成一批突出中心、城际清晰、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就业充分的宜居、宜游、宜业小城镇。
(三)坚持规划引领。
乡镇区划调整前,我州大部分乡镇都已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乡镇区划调整后,各乡镇的人口、面积、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都有了新的变化,需要我们重新认识、谋划、构思新的发展定位。建议全州各级政府把调整后的乡镇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更高的起点上规划乡镇功能划分和布局,特别是要结合各乡镇的资源状况、民族文化、传统优势产业等特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形成科学合理、多规融合的整体规划体系,切实增强规划对城镇形态和定位的统率、引领作用。
(四)坚持投资拉动。
投资是小城镇加快发展的生命线,是衡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投资上不去,小城镇城乡统筹融合点的作用就难以发挥,同步小康的速度就跟不上来。2012年以来,全州20个示范小城镇在省“8个1”、“8+3”项目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实施了“10个1”、“10+3”项目,建成了一批涉及城建、教育、卫生、社保的民生项目,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完善。今年,我们要继续按照“10+X”项目要求来安排项目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设什么的思路,主动谋划实施项目,上马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实现投资从提速向提质转变。建议全州示范小城镇投资力度要在原有基础上只能增、不能减,切实加大项目化推进、实物化落实工作力度,全年要力争完成小城镇建设投资54亿元以上。要加快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着力解决农村的污染问题;要优先建设一批城镇农贸中心市场,以市场畅通物流、聚集人气和财气。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大小城镇棚户改造、旧城改造力度。要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强化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要积极探索以PPP模式助推小城镇发展,以项目为载体创新投融资方式,破解建设资金难题。
(五)坚持产业兴镇。
没有实质性的产业项目支撑,城镇就难以兴旺繁荣。小城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依托产业发展聚集人气,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各地要结合特色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格局。建议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镇园合一”模式,共建共享,鼓励园区企业参与医院、学校、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小城镇打造成产业发展的后勤基地,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要加速现代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适合小城镇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六)坚持建管并重。
贵州被世人称为大公园、大氧吧、大空调,黔南具有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立体多样气候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是贵州培育旅游新增长点的典范。建议全州各县(市、区)按照“多彩贵州,最美黔南”的要求,切实加强小城镇管理。一要抓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来临之际,加大管理力度,保证市容秩序良好。二要抓重点地段。在城镇主要街道,实施定员、定时、定段、定责、定奖惩、定目标的六定工作职责,加强城镇卫生秩序管理。三要抓全天候管理。使违规者无机可乘,减少违规事件的发生,提高日常管理效果。四要严管重罚。对城镇主要街道的乱停乱放,乱吐乱扔、乱悬乱挂、乱倾乱倒,特别是对街面白色垃圾等进行了严管重罚,在管理小城镇上要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七)坚持帮扶助推。
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州政府作出了部门帮扶举措,提出了具体的帮扶方案和措施。建议州直各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主动与帮扶示范小城镇对接,结合各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制定出年度帮扶计划,有项目的给项目,有资金的给资金,有思路的给思路,把帮扶内容明细化、精准化,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小城镇多帮助、多倾斜,共同推动小城镇加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黔南州“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5)》;
2.《黔南州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3.《新型城镇化导向下中小城镇规划建设探索》,作者:析岑迪、周剑云;
4.陈敏尔书记在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整县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试点县名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80);
6.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镇联办通(2016)5号);
7.关于印发《关于打造贵州省特色小城镇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镇联办通(2016)4号)。(
来源:
黔南州政府办,作者:组长:仲成鹏,
副组长:
李传忠
,
组成员:
安玻锋、
张爱村、
龙瀚生
)
关于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今年10、11月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深入我市大唐社区、二零五所社区等多个社区进行调研,了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和召开相关部门、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市社区治理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抓手,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村2074个,村两委干部16159人,社区1087个,社区干部10144名(两委会成员7173人,社区专职干部2971人)。全市1087个社区中,有社区办公用房的1085个(含租赁190个),占比99%,社区办公用房中有独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的756个,占比70%;有室外活动广场的851个,占比78%。全市有3个区、4个街道、1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保障。
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西安市社区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区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管理服务、规划建设保障和考核督查等专项机制,为社区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累计投资近5亿元,建成社区服务站462个,社区普遍设置了服务大厅、司法调解室、警务室、计生卫生室等功能场所。二是加大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先后6次调整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补贴标准。社区工作经费从原来每个社区每年3.5万元提高到各区社区25万元,各县社区20万元。三是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通过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我市连续4年为社区服务站公开招聘了300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
(三)规范制度程序,进一步提升了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社区组织构架。普遍实行了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驾马车、各司其职、并驾齐驱”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格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社区党支部加强党建强核心、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促自治、社区服务站公共服务惠民生的基本职责。二是深化社区民主管理。出台了健全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自治组织开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四)加强研究探索,进一步创新了治理模式。
一是稳步推进社区减负。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了印章管理,较好地落实了“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减轻了社区工作负担。二是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将组织党建、司法调解、综治维稳等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单元5856个,有工作人员32710人。三是探索开展“四社联动”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支撑、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新格局。
(五)统筹各类资源,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能力。
各相关部门能够结合各自职能,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将各类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形成了社区治理的合力。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投资837万元建成了市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已实现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社区普遍能够通过微信群、电子屏、网络、呼叫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宣传政策、发布信息,社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社区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社区基本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
(一)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2014年清理市级议事协商机构时撤销了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社区办,设在市民政局),目前,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机构,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推进难度较大,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
部分新建小区由于在规划、验收和移交等环节上联审机制不健全,致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缺失或漏项,影响社区治理功能的发挥。一些老旧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面积,与新标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即一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应该在6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比较,差距较大。目前,我市社区办公活动用房600平方米以上的仅占170个,占比15.6%,300-600平方米的558个,占比51%,室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365个,占比33.6%。
(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问题较为普遍。
从调研情况看,2015年以前,连续4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937名,目前实际在岗只有2782人,辞职1155人,占比30%。我市社区工作人员流失严重,分析原因,一是薪酬待遇偏低,没有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单从薪酬方面来看,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年平均补贴约为3万元,与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4993元相比差距较大。二是权责不对等,社区工作负担较重。目前,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组织,承担了大量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任务,我市社区行政化倾向的问题依然存在。社区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普遍负担较重、压力较大。三是薪酬体系不同,职业晋升通道较窄。社区专职干部、社区其他人员执行不同的薪酬体系,报酬待遇差距较大,加上职业前景不明,很多年轻的优秀社区干部因看不到希望而选择离职。
(四)社区多元治理模式较为滞后。
调研中发现,我市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单一,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不足、缺少途径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议事会参与人员覆盖面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作用未有效发挥;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较少,社区总体参与率较低、参与渠道有限、参与水平不高。社区建设的经费来源目前仍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还比较少。社区类社会组织发展不足,专业人员数量较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社会组织过分依赖政府,独立性差;有些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有些社会组织纯粹是兴趣团体,对社区治理并不关心。
(五)社区服务还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
从服务内容看,社区服务是以行政服务为主,主动了解和回应居民需求做得不足,基于居民需求的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开展不够均衡;从服务提供主体看,虽然大部分社区引入了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但总体仍以政府提供为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以及居民自助互助服务有待提升;从服务质量看,不同社区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标准各有不同,整体服务效果、服务场所设置、服务人员素质要求等缺乏明确规范化的标准和操作指南。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成立机构,统筹各类资源。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成都在市委序列创新设立了社区发民治理委员会,市委常委任主任,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社区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推进。建议成立市级社区治理工作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整合政策,完善体制机制。
法治、德治和自治的三维度融合是新时代社区治理的重要保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和细化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明确职能部门、街道(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任务分工和权责清单,依法厘清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居(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性和所应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回归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三)全面提升,优化社区环境。
严格落实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和多方筹资保障力度,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参与规划、建设和移交等环节的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确保新建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到位。通过购买服务和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兴办实体、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社区建设。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加强智慧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给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优选优培,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选优配强社区负责人,打破行业条块分割,积极通过招聘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形式,扩大社区工作者的来源渠道,配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二是要加强培训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执行政策、服务居民能力。三是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借鉴长沙市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员额管理,薪酬待遇实行“三岗十六级”阶梯管理,有效激励社区干部安心扎根基层的经验做法,稳定我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四是要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跨街道、跨领域调整,打通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建立完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体系,为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紧贴群众新需求,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要着力抓好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计生、文体教育、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抓好市场主导的物业管理、便民超市等商业服务,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服务行业;要适应信息化发展形势,努力打破部门行业数据孤岛,整合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利用社区电子屏、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实现信息的智能推送和共享应用,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走路”给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来源于:西安人大)
关于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近日,公选王省毕上市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组,围绕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存在问题
文山会海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县乡基层“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单位和部门正式发文虽然有所减少,但是利用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电子邮箱等渠道变相发文数量依然较多。有的地方存在层层发文、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针对性的问题。有的会议表面规格高、规模大,动辄要求一把手参加,或者为了体现规模让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大的部门参加。
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多,有些检查考核内容重复。
调研组对该市各类考核项目进行梳理,发现一些省、市两级考核项目内容相似,但所需准备材料规格不尽相同。如,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两项考核,内容交叉重复,需要准备两套资料,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工作留痕较为严重,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
调研发现,扶贫工作要求留痕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工作考核项目,比如扶贫脱贫工作检查考核,较多地将察看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会议照片、工作方案、阶段记录等资料作为考核标准,进村入户核对真实情况却明显不够,没有把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根本评价标准,忽略和淡化了对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考核。有的乡镇专门组建一套班子负责完善档案、填表报数,干部到群众家中慰问,每次都要求拍照留痕。
追责问责不够精准,存在问责泛化倾向。
有些问责简单化、机械化,某县过去两年间问责的干部中有36人被重复问责,这反映出该县问责项目多、频率高,但震慑教育作用明显不足。调研中,一名乡镇干部反映,一些部门如环保、扶贫、信访等,制定的问责情形和要求简单机械,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具体原因,搞“一刀切”式问责,几乎半数干部被问过责,实际效果却很差。调研还了解到,基层干部按问责概率,把当前工作分为“要命的活”“要账的活”“要好的活”三类,其中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环保治理、违建拆除等被认为是最“要命的活”,很少有干部积极主动承担。
运用“属地管理”原则向下推卸责任,基层干部权责不一致。
一些部门将本应由自己牵头负责的工作,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为由,将责任推给乡镇,主责部门变成督导部门,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调查显示,近半数干部认为,上级部门履责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向下推卸责任,是造成乡镇干部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
二、原因分析
官僚主义催生形式主义。
一些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生搬硬套、机械执行上级政策。有的工作刚刚开会部署,就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导致下级在抓落实时,只能以形式主义应付。有的怕担责任,遇见问题能躲则躲,躲不开便“一禁了之”,不顾实际“一刀切”。有的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推给下级,看似层层加压,实则层层推责。
错位政绩观加重基层负担。
一些部门和单位学习上级政策不深不透,习惯于层层加码,脱离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最大效果。如,上级部门30天要结果的工作,到县里就变成20天,到乡镇只有10天的落实时间。此外,一些部门和单位一味地强调检查考核,对下级工作干预多、检查多、问责多,下级部门不堪重负,只能被动地在形式上应付。
表现形式复杂致使精准惩治不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于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特征明显、危害具体,往往表现形式复杂、难以区别定性。如,一些部门和单位打着推进工作落实的幌子,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但对这样的行为往往在定性量纪上缺乏界定标准,有时难以区别是上级要求还是自主行为,难以衡量危害和损失程度。相较于查处扶贫、民生等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此类问题时,往往怕认识不足、把握不准,存在畏难情绪。
三、对策建议
以上率下引领示范。
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在工作中做到事前严格审视对照、事中严格审核把关,强调精准落实,减少形式大于内容的会议、文件和工作安排,为下级做好示范。加强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坚决纠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谋划、跟踪落实中切实履职尽责。
健全完善落实机制。
全面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出负面清单,拿出整改措施。推动构建层级化的责任落实机制,重点研究清理制度规定针对性不强、落实责任强调过度留痕等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权责明晰的责任清单,方便基层落实。改进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对现有考核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检查考核内容进行流程再造,强化结果导向,减少查看档案资料,突出实绩实效考核,增加群众评议权重。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执纪问责,采取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访谈、暗访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般问题,运用好谈话、约谈等措施进行提醒纠正;定期研判区域政治生态,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研究,分析根源和发生规律,采取发纪律检查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党组织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精准有效实施问责。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综合效果,依规依纪依法实施精准问责。对在落实“两个责任”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完善问题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
(来源于公选王遴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