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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分子巧言令色,大陆专家愤然反驳!

砺剑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4-25 23:08

正文

  • 本刊专稿

  • 作者: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祝捷    

  •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章小杉

  • 来源:华广网(huaguangwang)

  • 原标题:“港独”分子巧言令色,大陆专家看不下去,提出构建“反港独”话语新方式

导读:

网络时代,“真相流失于传播中”。

大陆学者论文中的诸如“言论自由应以国家安全为限”、“港·独会给香港带来破坏和动乱”、“立法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尊重香港民意”、“国家安全不止在于中央政府的安全,也在于包括香港700万市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安全”等近乎“常识”的观点,经转述和重新解释后,竟然成为了“冲击香港法治的法律工具”

经过“港·独”分子们的转述、引申、“解读”,“23条立法”被置于“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对立面,“讲独”成为港人要“誓死捍卫”的自由,“打击港·独”成为“破坏香港法治”的同义词。

而这些,正是祝捷等大陆专家们忧心的地方。

他说:“这说明‘一国两制’的话语体系早已落入了被香港部分势力臆造的“中港对立”话语陷阱。

也正因为如此,祝捷、章小杉联合发文,倡议进行话语方式创新,用新的话语体系和话语方式,来应对”港·独“分子们的巧言令色。

正文

打击分离主义,维护国家统一,在世界各地都是理所当然的,为何在香港特区却成了如此“过分”和“恐怖”的事情?

笔者将这种道义上和实际上的差距归因为四个方面:

一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立思维”。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香港社会流行着一种“恐共”、“仇共”情绪,香港非建制派已经习惯了将中国(内地)视为专制且落后的“他者”,而将香港看作文明且先进的“主体”。

纵然香港回归已近二十年,仍有不少反对派人士不肯接受香港已经回归祖国的现实,亦不愿承认中央对香港特区的合法权威。

对于这些反对派人士而言,西方“文明国家”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天经地义,但是在“专制且落后”的中国,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却是“助纣为虐”,因为法律条文随时有被“曲解”和“滥用”的可能。

二是被滥用的“高度自治”话语。香港回归后,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尊重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支持与尊重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尊重港人自我治理的权利。

但是,中央对于“高度自治”的尊重与诚意,被香港部分势力理解为中央“放手不管”,进而助长了“特区独大”的心态,不经常行使的权力被当作不存在。

在往后的日子里,不少港人期望中央继续奉行“自由放任”政策,全然无视香港的政治环境已经到了中央不能“袖手旁观”的地步。

当香港社会普遍形成了“中央不应干预香港事务”的心态,中央再去行使“全面管治权”几乎是必然招致强烈反弹。

三是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的强大吸引力和感召力。人作为“趋利避害”的动物,天生地就倾向于“权利”而嫌恶“义务”。

在“普世价值”的年代,“主权”观念早已为“人权”观念所解构,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已经成为了绝对的“政治正确”,主权、国家安全和民族主义等传统观念无法占据任何道德优势。

何况是在自诩为“自由民主”阵营一员的香港,百余年的殖民历史早已淡化了香港部分人的国民意识,要港人为国家安全而妥协个人自由更加不易。

四是建制派与非建制派在话语能力上的巨大差距。长期以来,非建制派在香港社会占据了道德和舆论制高点,他们非常善于利用其享有的媒体资源和话语优势,以偏颇的方式解读“一国两制”,不时向建制派、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发难。

反观建制派、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他们的话语体系尚未形成,议题设置能力不强,舆论引导能力较弱,习惯于被动因应,难以有效引导香港舆论。

甚至当非建制派宣扬“违法达义”和“勇武抗争”等明显违反法治精神的主张时,建制派、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都不能及时予以阻遏和纠正,只有当前者做出“辱华”等极端“出格”的举动,后者才可进行最低限度的舆论“还击”。

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将会导致多重不利后果

首先是“港·独”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港·独”最先威胁到的是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因而遏制“港·独”不仅是中央政府的任务,更是香港特区的任务。

同时,遏制“港·独”也需要香港社会的配合与支持。如果香港社会执意纵容或偏袒“港·独”,那么“港·独”的问题将长期得不到解决。

其次是中央在香港的合法权威得不到落实。《基本法》规定了多项中央享有的权力,由于非建制派善于制造议题和操纵舆论,中央依照正当程序行使合法权力屡屡遭到质疑,这种情境显然不利于中央治港权和对港政策的落实。

再次是香港的“人心回归”遥遥无期。香港回归之后,尽管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尝试以多种方法促成香港社会的“人心回归”,但中央对于“一国两制”的阐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

“一国两制”的政策法律优势如果不能转化成舆论优势,就不能赢得香港民心,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

最后是“一国两制”的长远事业受阻。“一国两制”的诠释和论述权如果受制于人,中央对港方针政策和香港政府的施政必然会在“话语陷阱”中越陷越深,这直接关系到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攸关《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贯彻落实。

进入二十一世纪,话语体系和话语方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重要的不是你说了什么,而是你怎么说”

这告诫我们,在宣传“一国两制”时,不仅应当注重对“一国两制”实质的宣传,更应当注重宣传“一国两制”的形式。

要言之,应当以香港社会能够接受的形式宣传“一国两制”的实质。应对“港·独”则更是如此。

考虑到“港·独”问题的严峻性,为了争取香港社会对打击“港·独”的支持,应当加强“一国两制”话语方式的创新,使得遏制“港·独”的话语能够为香港社会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关于“反港·独”的话语方式创新,笔者仅此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思考:

第一,从起点上,应当从香港—内地“命运共同体”出发。由于“两制”的差异性,不少港人认为香港与内地之间存在互相竞争的权力关系,因而需要构建“港人统一体”来对抗内地和中央。这种设想显然是片面和错误的。

香港与内地同属一个命运共同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香港好,祖国好;祖国好,香港更好”。不存在一种损害香港而有利于祖国或损害祖国而有利于香港的行为。

“港·独”亦是如此,它既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香港市民的利益。

在宣传“反港·独”时,应当始终将香港和内地作为命运共同体,将香港社会作为“反港·独”的统一战线,避免渲染香港与内地的对立。

第二,从情感上,应当具备平等对待和换位思考的能力。虽然中央与香港之间存在着垂直的权力关系,但是就香港与内地而言,两地的媒体、学者、网民之间应当是平等的。

香港社会少数人出于历史优越感,将内地视为“专制落后”的“他者”固然不对。但是内地的媒体、学者、网民也应当摒弃那种“恩主心态”和“宗主国心态”。

在论述“一国两制”和“反港·独”时,应当具备平等对待和换位思考的能力,顾及港人的感情和接受能力。

第三,从逻辑上,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就事论事的原则。早些时候,由于内港矛盾激化,香港与内地的网络上弥漫着一种不理性的情绪,双方网民诉诸于“狗与蝗虫”、“强国人”与“港英余孽”等对骂。

这种谩骂式的“交流”显然不利于“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论述“一国两制”和“反港·独”时,内地的学者和媒体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就事论事的原则,不动辄诉诸于“港英余孽”、“殖民心态”和“国际阴谋”等诛心之论。

辩论时,应当聚焦于争论的事件本身,避免给予别有用心人士转移视线的机会。

第四,在论证上,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形成全方位的“反港·独”论述。宣传“一国两制”和“反港·独”,不应当停留在“喊口号”的浅薄层面。

相反,论者应当深入了解香港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研究“一国两制”的来龙去脉和前世今生。面对“港·独”谬论,应当“摆事实、讲道理”,从文化、历史、法理和情理等层面论述“港·独”的不成立性,指明“港·独”对香港社会的危害,从而形成全方位的“反港·独”论述。

第五,在语言上,应当选择故事化、富有人情味的表达方式。在论述“一国两制”和“反港·独”时,应当避免冷冰冰的意识形态话语、杀气腾腾的民族主义话语和老套僵化的道德指责。

相反,论者应当深入了解、研究和掌握香港社会的话语思维和表达习惯,增强内地与香港社会传播对话与接轨力度,寻求内地与香港在感情上的共振,使得“一国两制”和“反港·独”话语能够为香港社会更好地理解和充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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