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的养老护理,是家庭和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也是养老服务中亟待规范管理的领域。”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范小青在接受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采访时建议,全社会一起重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保障,通过多种手段规范这一领域养老服务,保障老人晚年幸福。
范小青说,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是养老服务的重要职责,事关每个家庭。“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本着朴素美好的愿望,以为只要自己留有一点积蓄,就可以不给子女、不给社会添麻烦,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请保姆护工或者进入养老院就行。”老人的愿望非常朴素美好,但是范小青也注意到,近年来,失能老人受到保姆、护工粗暴对待甚至虐待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范小青表示,目前在失能老人养老方面遇到的问题主要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独居老人,子女或在国外或者忙于工作和自己的小家庭,没有更多的精力照顾老人。这类老人完全依靠雇请的保姆帮助才能生活,其生活质量完全寄托在保姆身上。但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无法监督养老服务的工作质量,尤其是一些语言表达有困难的老人,遇到问题时甚至无法求助求救。还有一种是居住在养老院的失能老人,虽然养老机构的开设运营必须达到一定标准,但也有一些养老机构服务水准不高,护工没有受过专门培训,缺乏专业护理技能,有的甚至缺乏起码的同情心,对老人动作粗鲁,语言恶劣。
“近年来,我国养老事业总体取得长足发展,但失能老人养老等领域还亟待完善规范。”范小青建议,要从教育培训、合约制约、建全机制以及法律保障等方面,规范行业管理。在宣传教育上,要更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护老的良好风气。在护理人员职业资质上,专业护工应该经过专门的培训,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同时要鼓励更多有专业技能的年轻人进入养老护理行业。在合约约束方面,养老服务供需双方应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合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老人,让虐待老人的违法者付出代价,让更多老人安心养老、安度晚年。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