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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人注意!本月起电费调整…

苍梧晚报  · 公众号  ·  · 2025-02-1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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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8号)。通知明确,自2025年2月1日起,全省进一步 优化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办理政策



一户多人口

人数认定依据增加


在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规定的“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的基础上, 对在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房屋产权人可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执行我省“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政策。 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 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 ,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一户多人口

人数认定业务办理要求明确

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实际用电的居住人口,当居住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


上述政策自“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业务(下同) 办理成功的当月起执行 ,其中: 全部居住人口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办理的, 长期有效 ;以《江苏省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际居住证明为依据办理的, 有效期为一年


到期前,居民用户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自重新办理成功的当月起再次生效,执行相应政策。




来源:连云港发改
总值班:胡柳君  宋杰
编辑:徐芳
美术编辑:王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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