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需要有获得感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年来,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2023年7月1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旨在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政策环境的改善,民企是否真正拥有了获得感?
政策环境虽然明显改善,但民营经济人士的实际感受与政策出台之间仍存在一定反差。这主要源于政策法令的“颁布”与“落地”之间的差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这实际上是在倡导构建一个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微观基础。
为了真正打破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障碍,我们需要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而这与国有企业、国资的改革紧密相连。目前,垄断行业国企的二级公司甚至三级公司仍然在自由竞争市场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应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秩序。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微观基础需要国企分类改革来构建。
按照这一构架,国有经济不能布局过窄,也不能过度市场化,而是应该根据所处行业和提供产品的性质进行分类改革。为了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必须明确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可操作标准。这需要通过分类改革来实现,确保国有经济在应该退出的领域有序退出,为民营经济腾出空间。
在竞争性领域,应实施竞争中性原则,确保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平等、透明的环境下竞争。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应有序退出,或至少与民营资本享受同等的竞争条件。也要防止垄断性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力和融资优势,对竞争性领域的子公司给予特殊关照,从而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