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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票友君
票友君:
3月27日央行正式发文确定票交所接收ECDS系统,这也标志着票交所从第一个发展阶段顺利过渡到第二个发展阶段,统一整个票据市场,实现票据业的统一、开放、有序监管的电子信息化票据市场。票据未来的走向就此确定!
关于通知的解读
1、央行3月27日发布通知,票交所也在同一日发布了16、17、18号文,三文进一步明确了票交所的三种业务的交易规则。
在票交所的交易制度中就明确了电票也在票交所,另外票交所也发布了纸商票的操作规则,这都是在央行明确授权下实施。
票交所16号文《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
票交所17号文《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票交所18号文《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规则》
2、关于票据多头监管问题,在逐步统一。
在央行层面,票据业务涉及多个司,支付司、金融市场司。一个是开票、支付,一个是票据交易、贴现的事。现在看票交所这块业务更是是金融市场司来主导,也实现了票据业务在央行自身体系的监管统一。
3、票交所接手ECDS,也标志着票交所已实现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的跨越。
央行能放心把ECDS划到票交所,就表明一种态度。票交所必须成,且必须全,必须好!真正实现票交所的定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筹建的集登记托管、交易、清算、信息一体化的专业化票据交易所,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搭建起全国统一、安全、高效的票据电子化交易平台。”
在此票友君提醒各位,不要因为现状而对票交所产生任何怀疑,该积极对接的还是积极对接,该积极支持还是积极支持,想从事票据业务,银行机构必须同票交所建立良好的联系。谁联系深入了,谁的系统对接的好,谁在未来票据业务就占主动优势。
4、关于对接时间:从8月的第二个周末开始,连续5个周末进行切换测试。在10.1-7日期间系统切换成功。
各位银行票友,主要这几个星期不要再安排别的出游啦,准备工作吧!
5、转移期间的入ECDS户问题:9月1日起暂停,到10.8日后在票交所继续进行。
准备接入的票友们,注意时间了!提早安排验收对接时间!
6、后续制度:票交所的16-18号文,各位票友还得多学习,多看看!
7、另外,开纸质商票的票友注意了,按票交所的新规定,业务操作较为复杂,其中开票行承担风险较多,业务需谨慎!建议没事还是弄电子商票吧!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7]73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决定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移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运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ECDS移交切换工作由上海票据交易所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牵头组织实施。
移交完成后,ECDS系统运营者由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清算总中心)变更为上海票据交易所,与ECDS系统运营相关的权利义务相应由清算总中心转移至上海票据交易所
。
(二)ECDS移交切换时间拟定为2017年10月1日-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