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澄清事物的真正本质,须先澄清实体的本质。事物是实体的变形,它的本质不能脱离实体来理解。而论及实体的本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属性。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属性,我理解为由理智看来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E1D4)实体是无限的,包括无限多的属性,每一个属性都表示实体永恒无限的本质。(cf.E1D6)在这个意义上,实体的本质也就是无限多的。只不过,由于人仅仅能够认识到广延和思想这两种属性,为我们所知的实体的本质也就仅此两项。至于样式,由于“个别的事物只不过是神的属性的变形,也就是以某种一定的方式表示神的属性的样式”(E1P25S),自然而然地沿袭了属性的特征。这意味着,作为广延属性下的样式,物体的本质就是广延;作为思想属性下的样式,观念的本质就是思想。在斯宾诺莎这里,构成事物本质的不再是亚里士多德形式因意义上的本质,人或者马,而是构成事物的总体规定性。在广延和思想这些普遍的属性之下,原先存在于亚里士多德思想中的自然本质彻底消失了。正因此,斯宾诺莎哲学才会招致莱布尼茨的激烈批评。后者认为,斯宾诺莎将属性视为事物的共同本质,完全消除了个体性,从而无法将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真正区别开来。(cf. Leibniz, pp.58-60)
我们暂且不论莱布尼茨的批评,有一点不可否认:在斯宾诺莎那里,本质的确包含着普遍性的维度。它真正指向的,始终是那些“为一切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且同等存在于部分内及全体内的东西”。(E2P38;cf.Yirmiyahu[ed.],p.83;参见吴增定,第64页)就此而言,事物的本质不应该仅仅表现为属性,还应该表现为比属性更为具体的东西。因为仅仅是属性,还无法完全囊括“一切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东西的全部内涵,这就指向了斯宾诺莎哲学中的另一个关键概念——无限样式。
在斯宾诺莎那里,他将无限样式置入从实体和属性过渡到有限样式的中间环节。按照他设计的形而上学体系,世界的产生分为两步:第一步,无限样式从实体的属性中派生出来,并凭借属性而成为永恒无限的存在;第二步,无限样式派生出有限样式即个体事物。而之所以要在属性和有限样式之间设立无限样式,为的是给有限样式提供一个普遍的原因和根据。在《理智改进论》中,斯宾诺莎说:“那些永恒不变的东西……因为它们无处不在,所以就像普遍者或可变事物的定义一样,是万物的临近因”。(TIE, 101)在《简论神、人及其幸福》中,斯宾诺莎更是明确将无限样式称之为“被动自然”(natura naturata)序列的第一个产品,称“神是那些无限且不变的事物的临近因,神直接把它们创造出来”,然后又说“我们现在转向普遍的被动自然,或者那些直接从属于神的样式或造物”。(KV I.9)在《伦理学》第一部分,斯宾诺莎则连续使用三个命题来阐明无限样式,将它们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从神的属性里派生出来的无限样式,即直接无限样式(immediate infinite modes);一类是从神的属性的变形即直接无限样式那里派生出来的无限样式,即间接无限样式(mediate infinite modes)。(cf.E1P21-23)
遗憾的是,对于无限样式的含义,斯宾诺莎多少有些语焉不详。在《简论神、人及其幸福》中,他仅仅浮光掠影地说道:“对于普遍的被动自然,或者说,那些样式或直接从属于神或为它所造的受造物,我们认识的不过两个:物质中的运动和思想之物中的理智”。(KV I.9)据此,运动和理智乃是分属广延和思想属性下的两个直接无限样式。1675年,在回复赫曼·舒勒(Hermann Schuller)的信中,斯宾诺莎对无限样式的含义又作了一次简要说明。他说:“您要举的第一类例子,在思想方面是绝对无限的理智(intellectus absolute infinitus),在广延方面则是运动和静止;第二类例子是整个世界的面貌(facies totius universi),后者虽然以不同的方式发生变化,但始终保持同一”。(SL, 64)相较此前的说法,这个说明将广延属性下的直接无限样式从“运动”扩展为“运动和静止”,将思想属性下的直接无限样式从“理智”扩展为“绝对无限的理智”,并补充解释了间接无限样式的内涵,将它定义为“整个世界的面貌”。但这些名词究竟意指什么,斯宾诺莎并未对此作进一步的展开。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借助斯宾诺莎思想的整体框架,参照他在不同文本中的表述,勾画出无限样式的基本含义。首先,直接无限样式有两类,一类是广延属性下的,一类是思想属性下的。从本性上来说,直接无限样式是直接从属性派生而来的,是属性的变形和展开。因此,所谓的“运动与静止”,当指广延实体首次变形的状态。考虑到在这个阶段,实体尚未产生具体事物,这种变形只能是广延实体的一种普遍形态,或者说具体事物的普遍规定性。后者所传达的,毋宁说是各种物体在“运动与静止”的过程中必须服从的最普遍的自然规律。至于“绝对无限的理智”亦即“神的观念”(idea Dei),根据斯宾诺莎奉行的“平行论”(parallelism)原则(cf.E2P7),应该是对“运动与静止”的认识。两种表达从不同的角度对理智进行了描述,“绝对无限的理智”突出的是理智主体和活动,“神的观念”突出的是理智把握的对象,前者是能思(
),后者是所思(
),二者是同一的。(cf. Wolfson, pp.239-240)既然“运动与静止”是最普遍的自然规律,“绝对无限的理智”就是对这种规律的认识,即神对万物最完满的知识。其次,间接无限样式。斯宾诺莎说的是,虽然有限样式不断流变,使得世界以不同方式发生变化,但“整个世界的面貌”却保持同一,世界是同一个世界。考虑到此时有限样式仍未产生,“整个世界的面貌”不可能是具体的世界,更不可能是世界的外形,而是世界成其为一个整体的规定性。由于间接无限样式从直接无限样式派生而来,后者在广延属性下的“运动与静止”代表了最普遍的自然规律,间接无限样式就应该是比它低一级的自然规律。斯宾诺莎用“整个世界的面貌”同时指代两种属性下的间接无限样式,不仅仅指次级的自然规律,也指由“神的观念”变形而来的对于这种自然规律的充分观念。(ibid., p.247)一言以蔽之,被斯宾诺莎放置在属性和有限样式之间的无限样式,根本上不过是现代科学中的自然规律和对这种规律的认识,是现代自然科学精神的集中化身。(cf.Yirmiyahu[ed.], pp.79-96; Nadler, pp.87-104)
回到有限样式与无限样式的关系,我们看到:一旦无限样式被理解为现代科学的自然规律,则自然规律就成为有限样式的普遍规定性,成为“一切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本质。对于一个事物而言,我们无须谈论它的“形式因”(比如马),而是应该首先探讨它的属性,广延或思想,后者才是它最首要的本质。其次,我们要把握这个事物的“运动与静止”,即它自身的物理规定性,以及这个事物与那个事物之间的力学关系。这些“运动与静止”的自然规律,才是一个事物的真正本质。就此而言,斯宾诺莎在摧毁亚里士多德“形式因”的同时,又对它进行了现代式的改造,用现代科学的属性和自然规律替代了古代哲学中的自然本质。至此,古代自然主义的世界图景便彻底丧失了,由此自然变得越来越不自然。我们不再从我们的日常眼光和自然经验出发,命名和指称我们眼前的事物,而总是超出感官经验,把握它们背后抽象的规律和原理。我们把现代哲学和现代科学引发的这场运动称之为“自然的非自然化”,并由此认定:现代科学而非基督教才是古代世界转向现代世界的根本动力与根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