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这对公募基金、卖方研究所、券商财富管理,三个细分行业,都将带来深刻影响,表舅帮大家解读一下。
简单来说,规定,针对的是公募基金产品,去买卖股票,产生的交易费用,也就是佣金的,一系列约束。
回答了三个事情:
第一,公募基金买卖股票,
交易费用的标准怎么定?
比如我们散户买卖股票,券商定的佣金,往往是万1到万3不等。
第二,公募基金买卖股票,产生的这些交易费用,可以拿来做什么,
不可以拿来做什么?
第三,上述两个事,实际操作过程中,
怎么管起来?
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改了以下内容,大家自己看下,下图。
表舅列了五个问题,试图客观、理性、公正,不博眼球地,说明一下,这件事的实际影响。
答:有三块,借力打力的地方,是最妙的制度层面设计。
第一,顶层的信息公开机制
。没有任何制度,比信息公开,更加长治久安。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在官方
网站公开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与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
第二,总经理背书,督察长负责的内部制约机制
。你大可以继续在灰色地带游走,但是出了事,总经理、督察长,全都吃不了兜着走,规定里写了之后,我以后罚你就有正当性了,不信你试试。啥招,都没有绑定高管的职业生涯,来的管用。
“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负责人对本公司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投资运作管理,以及存续基金转换交易模式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三,托管行的第二道防线。
你也帮我看着点,要是协助监督不利,到时候直接和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协同,停你的公募托管资格。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证券交易监督制度机制,严格监督所托管基金的证券交易行为,重点关注所托管基金的交易佣金支出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等情形时,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答:长期利好行业健康发展,但,从短期A股投资的角度讲,算不上利好。
表舅和大家说一个公文写作的基础知识,大家看到公务员单位发的东西,结尾,往往是,
方案、办法、规定,等等字眼,其中:
“方案”
,
通常是业务创新,表示原来没做过,试着做做;
而
“规定”
,往往是收缩性动作,也就是说,原来的做法没有规范好,或者漏洞比较多,所以需要打补丁。
和国九条一样,收缩性、规范性的政策,长期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短期一定谈不上大利好。
媒体的稿子,会强调,新规出来后,可以给基民节省上百亿的成本,静态来算,此话不假,证监会肯定是向着基民的,但表舅要说的还是一点,
钱是靠赚出来的,不是靠省出来的
,股票市场、基金的赚钱效应,一看估值,二看企业盈利,基民朋友们未来一段时间想赚钱,核心是找准估值合理、盈利稳定、资金增配、或者如今极少数具有高成长性的的结构性方向,省出来的100多亿,分到1亿个基民身上,一人就是100块,还不够以色列发一颗导弹,给你账户亏的钱多。
另外,新规,对券商、对软件服务供应商(做金融终端、数据库)等,都是利空,因为这省出来的100多亿,都是这些细分行业未来减少的一块收入,持有这些板块的投资者,短期要注意。
答:新规会规范基金公司、券商财富条线、卖方研究所的行为逻辑,让卖方研究所注重深度研究,让券商财富条线注重客户保有和持有体验,让基金公司重视存量产品运营,等等。
这些,会更改机构行事的底层基因,使得机构的长期利益,和投资者的长期利益,趋同,这是利好,但是,这个周期会很长。
换句话说,这个新规,更多的效应,
体现在行业的内部性
,而
外部效应,或者说
溢出效应,是比较弱的。
券商研究所,不要去怪监管,砸了你们的饭碗,恰恰相反,要不是监管,会有更多的券商研究所,没饭吃。
在完全的市场化竞争的情况下,一定是大打价格战,通过价格战,补贴战,倒逼产能出清,其过程,是非常残酷的,参考互联网的百团大战,参考如今的新能源车降价潮。
而即使佣金下调后,行业的收入,依然是确定性的,肯定还是有人能够赚钱的,只不过,赚钱更难了,更要拼真本事了,赚的也没以前多了。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监管的规定,一定会有机构跳出来,打极限的价格战,把佣金费率,
打
到所有人短期都赚不到钱为止
。
所以,无需抱怨,监管,只是顺势做了,市场本应该实现的状态而已。
5、监管的这次新规,对各个业务主体的具体影响是什么?
影响最大的一条,是“
不得通
过
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
务
、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
”。
也就是说,第一,做指数或者ETF的基金经理,没有派点的权利,你规模再大,你的指数产品的佣金,不能用来给研究所支付研究佣金,我客观来说,事实上,指数产品、ETF运营,最核心的,就是跟踪行业的变化,然后把观点,输出给散户或者机构投资者,其实,是非常需要研究服务的。
第二, 所谓的“流动性服务”,就是券商自营,帮ETF做市,提供流动性,以便于比如国家队想买沪深300的时候,二级有足够的量,让国家队一把直接买个几十亿,这里,只说一点,“一个池子里的鱼,你怎么分得清这条鱼,是买的,还是家里养的?”,这块业务的核心,做市,是需要的,对投资者,也是有利的,但问题是,券商自营的做市成本,收的太高了,有必要整体性压降。
行业,整体进入进一步的寒冬。降薪、裁员、转岗,在所难免。
但是有一说一,这都是均值回归,以目前卖方整体的研究质量而言,是配不上过去几年的收入水平的。
这次的新规,有利于“落后”产能(服务型,而非研究型)的进一步出清,让卖方研究所行业,一定程度上向专业化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