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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远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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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深圳书记厉有为刊文:保私产,防左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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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厉有为
深圳前市委书记厉有为日前在香港《文汇报》发表《路在何方》一文,呼吁宪法正式承认民有经济的基础地位以及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厉有为认为,“左的错误”对中国发展危害性最大。
厉有为资料图
厉有为提出一系列关键问题:
1.承认不承认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
2.可不可以民有的私人财产和公共财产一样,都神圣不可侵犯并加载宪法呢?
3.我们怎么看待资产阶级?怎么看待剥削?怎么看待阶级斗争?等等。
保私产,防左倾
今年82岁高龄、90年代深圳改革大潮中的拓荒者厉有为,在文章中连问十三次“路在何方?”,重复九次“我们仍然站在十字路口”,引发外界对民营经济政策转向的关注。
厉有为写道,
“实践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华为等民营企业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强烈打压,就完全证明了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但是,并未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法律还只承认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
厉有为(右)在深圳工作期间,
同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一起研究工作
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厉有为指出有两条路径,
一条是按市场经济规律、民营和国有优势互补;而另一种是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资源,“给国有企业下指标,把优秀的民企吃掉”。
现在我们正站在选择的十字路口。
民营经济生存艰难,安全感弱,厉有为指,国家大法只承认公共财产不可侵犯,
“能否以法律确保私人和公共财产,都神圣不可侵犯?”
厉有为还反问,要以阶级斗争的方式,还是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和平方式,解决不同利益诉求?
面对中美对抗的局面,厉有为说,有人指美国等待中国在外部压力下犯错,
“我认为最容易犯的是左的错误”
。
厉有为特别强调,要防止左倾错误,稳住企业家的民心,使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法律保护,死心塌地地留在国内拼搏。
“使他
们觉得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得到政府法律的确实保障。”
厉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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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弄潮头,改革必伴热血流
1990年12月,时任湖北省副省长的厉有为结束对罗马尼亚一个合作项目的访问,刚落地北京,被中组部告知要把他调到深圳特区工作。
厉有为表示“深圳特区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啊,一句广东话也不会说,甚至特区是做什么的我都不知道。”但厉有为还是服从组织安排,一周后“稀里糊涂来到了深圳”,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