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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我为什么会认为律师的人格不健全?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04 09:01

正文


文 | 张晓雨



法律是人类历史和社会进步历程的缩影。法律与每一个人密切正相关,它一直陪伴着我们,管理和保护着我们从摇篮到坟墓的命运之路。即使与这个世界永别之后,关于遗产的处置仍会由法律来继续进行。如此说来,法律人也不是你身边的陌路人。 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曾有一句广为传颂的名言:“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

那么律师的人格是什么?“律格”又从何而来?

“格调”有风貌、景象、品格、风范之意。讲求格调不仅仅指作品的艺术风格,时至今日“格调”一词用意宽泛。人格是指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应的特征,也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征之一。 晓雨大胆地使用“律格”欲特指律师的人格或格调,也有戒律的深意。 虽有牵强、矫情的嫌疑还请诸位包涵。

▣  再次申明一下,今天提及的人格不涉及心理学范畴,格调也不涉及美学标准和艺术领域。

中国古代并没有真正意义律师这一职业,有约等于律师的“讼师”存在。《清稗类钞》〈狱讼类〉里收录了清代几十则著名讼师的故事, 他们谲诈多谋,经常以不可思议的机巧手段,在诉讼里获得胜利 ,他们的角色类似于现代的律师。

其实中国直到本世纪初才有律师出现,而且是舶来品。新中国成立之后律师业短暂维持了几年却又遭遇“反右”的冲击,所以, 中国没有连续且良性的律师传统和文化 。这不得不说是律师精神传承上的遗憾。

现在 中国的律师是一群N无的市场化的法律人,即无职、无冕、无权、无固定收入 …一切全靠个人努力的流浪者。

律师是国家不发工作服的一群狭义的法律人。

律师不是制服控,也无法上演制服的诱惑。自己掏腰包买到手的律师袍也难看的令人想哭。 通常普罗大众认为律师就是只认钱的一个群体, 中国律师是在空前残酷和无情环境中生存的,同行们自嘲自己是“法律民工”。 如果在中国做律师能够活下来,那么你就是打不死的小强。

其实中国律师中,真正赚钱的律师只是极少数。律师市场也符合二八定律,有钱有背景的金字塔尖上的律师其实是中国律师里的“非主流”。而大部分律师的收入都只相当于白领,有的甚至还比不上普通白领。

作为个体的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承担着各种义务,接受他们管理和约束,同时还要对律师事务所承担各种义务,接受律师所的管理和约束,作为个体的律师 在执业过程中面对百般艰难,可是他 们的生存状况究竟如何却乏人问津。如果说律师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你一定不信,但整个社会没有完全走向法治化, 单纯律师市场化运营也是律师处境艰难的原因之一

据悉 律师分级出庭要开始试点了,律师们你们怎么看?律师不是祥林嫂,也不想将制度设计和市场化格局下的各种无奈和尴尬一一罗列,因为 成见是 建立在一定的认识和 价值观的基础上的,而且因为认识老化和僵化所以才导致了成见的形成 其实主动放下成见有很多事情就容易解决多了。

国人有较强的畏官意识,这是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的。

律师没有一点点的公共权力,法律就是律师的资本,律师职业的武器只有法律。

所以作为律师,必须时时说服当事人相信法律,只有当事人相信了法律,当事人也才能相信律师的法律分析,从而才能相信律师。但律师挥舞法律武器的时候却不得不假手于法官、检察官、企业家等决断之人。

律师又是孤独的斗士,不管是公、检、法、司哪个部门,如果有人胆敢对这些部门的人员寻衅滋事,都可能被以妨碍公务给予拘留甚至判刑,而 对于律师来说,如履薄冰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即使遭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欠费无赖之徒,也因种种原因可能会选择息事宁人。

而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后往往也要打上律师三百板子。做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关乎生计的同时也涉及情感关联,累而且难;中国律师处境艰难,谁解其味?当然, 随着时间和观念的改变及制度的完善,这一切都在向好发展。

我们无意掩盖法律人当中存在害群之马和个别败类,但也不主张过度地夸张与渲染法律共同体之间存在的问题。 难道看待一个群体重要的不是看那些美好的大多数吗? 如果都强调共同体中其他肢体的不完美,而只强化自己的优越,那不也是一种强盗的逻辑吗?

律师梦想得到的不过是法治社会本就该有的,换言之,公平正义是法律人都一致心向往之的东西。

一个社会如果公平正义变成了奢侈品,律师的作用发挥的不够或只是充当花瓶,会导致整个社会司法的倾斜。“律师依法在案件细节上较真、在诉讼环节上挑毛病、在起诉书和判决书字里行间发现漏洞,有助于提高司法的精准性、公正性。”司法、执法整个过程不是一个烹饪黑暗料理的过程,它需要阳光的操作规程。 我国司法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种种改革无非都是为了整个法治的进步。

对法律的信仰是律师的基本人格,律师要正确处理法律服务的法律属性、道德属性与商业属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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