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聂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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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圣哲:聂树斌和罗尔给不少国人做了一次脑部体检(2)

聂圣哲  · 公众号  · 自媒体  · 2016-12-07 00:01

正文

图片来自网络
【友情提醒:1.阅读本文需要10分钟左右;2.如果您觉得我的文章让您生气,就当我放屁吧,然后立即取消收听。这是您的权力哈!】

开头(就是“前言”)和上一篇一样,上篇读过的,就略过(褐色字部分):

本来,我已决定对“罗尔欺捐”和“聂树斌翻案”事件不再发表文章了。可是,在这两天的留言中发现,不少人在情绪激动地骂我;当我为最高院宣判聂树斌无罪赞美的时候,我也遭到很多辱骂。

但我还是要感谢这些骂我的人,因为他们表达了真实的情感。也要感谢网络,让每一个人能够可以不戴面纱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为了使骂我的人继续骂我,我就再把两件事情合起来谈谈。这样可能更有意义,能够更全面、系统一些。

细想一下,“罗尔欺捐”和“聂树斌翻案”两件事情相隔这么近,也是天意——因为,网络上对待这两件事情各人的表现,是对当今的国民性的两次深入的脑部体检,如果说“罗尔欺捐”是CT,“聂树斌翻案”就是功能磁共振(fMRI),都是对大脑的动态检查,但侧重点有所区别。但这两个检查相隔得很近,其结果很有价值。

上一篇说了“罗尔欺捐”事件的CT功能。这一篇谈谈聂树斌案最高法院判决无罪对全国网民进行的功能磁共振(fMRI)的脑部扫描。

现在回到主题“聂树斌案对全国网民进行的功能磁共振(fMRI)的脑部扫描”上来。

最高法院宣判聂树斌无罪,我本以为大家都会高兴,毕竟国家在进步。可惜我判断失误,第一篇有影响力的文章是搜狐的社论《聂树斌案平反昭雪  所有的赞美都是无耻的》,确实让我一惊。细读内容,发现文章的逻辑比较乱,试图讲清楚聂树斌冤案本不应该发生。但标题雷人,内容纠结,该文发表大概6小时候后,自行删除(动态)。

紧接着是全国各层面人的态度都通过自媒体等途径相继表达出来,那些成天在网上呼唤民主、宪政的公知,以较快的速度发表网文,表达观点和立场,基本观点大致如下:

1、聂树斌案的平反,不是法治的进步,是权力斗争的产物;

2、聂树斌案本不应该发生,平反没有意义;

3、聂树斌21岁被蒙冤杀害,案子到21年才平反,这个损失谁来弥补;

4、更有一些揣测派,揣摩王书金就是为了多活十年,主动揽了奸杀唐菊花这事儿;

5、聂树斌案,必须追究制造冤案的相关人员才能平息……

更有法学奇葩,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公开对媒体表示:“聂树斌案只是证据无罪,不代表事实无罪”。

当然还有很多装逼范儿显得很深沉,引用威廉·格拉德斯通的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显得高高在上,对判决不屑一顾。

但是,就很难看到对聂树斌案平反判决的肯定和赞美的文章(主要指自媒体和网上言论),这是怎么了?

我突然感觉到,对聂树斌案平反的反应,就好比一台功能性磁共振(fMRI),对各类人群的大脑进行了扫描。

功能性磁共振(fMRI)是什么东西?就是能够扫描你在思考、激动、欲望强烈、甚至思考程度的脑部氧气消耗动态的仪器。该设备现在普遍用在吸毒康复,测谎,刺激反应……领域观测研究。

对于聂树斌案的反应不一,正像功能性磁共振(fMRI)对人脑的扫描一样,动态,观测即时的脑活动状况,得出总结性的结果应该是这样的(非定量):中国的当下脑部基本没有病变的人,反而是不太思考的人。脑部没有病变且运行良好的,只占“思考”人群的十万分之一都不到吧,也就是说大多数“思考”者的出现了严重短路。他们以为自己在思考,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却认为自己唯一正确。比如,当他们看到豆沙,立即联想到狗屎;看到啤酒,会联想到马尿……这种联想并不算最严重的;更严重的是,他们会把臆想当成真实,就得出了结论:豆沙等于狗屎,啤酒就是马尿;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当一切都没有得到验证的时候,就大声嚷嚷,我们不要狗屎,我们拒绝马尿。

既然扫描完成了,我们来分析结果。

十八大后,习近平先生执政以来,从呼格案,到聂树斌案,这两个大案的平反我们都是见证人。记得我在2012年底,也发过微博:《聂树斌案平反很难,但有希望》。

现在,我们可以提出以下简单的反问:

“聂树斌案平反昭雪  所有的赞美都是无耻的”,请问,是不是只有诅咒才是高尚的?

“聂树斌案的平反,不是法治的进步,是权力斗争的产物”,请问,聂树斌平反是法治的倒退吗?

“聂树斌案本不应该发生,平反没有意义”,既然你这么说,你当时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去制止该冤案的发生?还有,为聂树斌平反付出劳动、心血,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的这群人都是无事找事?比如,贺卫方等一批法学学者、发现疑点的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良知媒体人马云龙、上诉律师陈光武、可能包括你在内的曾经呼吁者……都是吃饱了没事干?都得了精神病?

“聂树斌21岁被蒙冤杀害,案子到21年才平反,这个损失谁来弥补?”,这么着急干什么?等一等不行吗?要人复活,恐怕神仙都做不到,只能赔钱吧?!赔钱也需要时间来算这笔帐啊。

“王书金就是为了多活十年,主动揽了奸杀唐菊花这事”,你是王书金肚子里的蛔虫?王书金怎么想你都知道?再说了,王书金知道再熬也是死,号子里没有自由,吃得也差,还不能过性生活(他是强奸杀的人,所以我才这么说,如有不妥,请原谅!),还不如早死呢,何况,他为了坚持这个事实,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生不如死;

“聂树斌案,必须追究制造冤案的相关人员才能平息……”。你既然知道权力斗争,国家行政、立法、司法……需要改革和梳理。重庆非法“唱红打黑”案还没有追责,许多冤案还没有平反,钱也没有退还,什么样路径退也成了难题,连李庄都还没有平反,打黑急先锋“先进工作者”么宁还威风着呢?冤案魔女聂海芬怎么处置?你去打她们俩耳光?!

“聂树斌案只是证据无罪,不代表事实无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靠什么?法官能够提前赶到犯罪现场,要观看罪犯作案才行吗?法官只认效证据,严格来讲是“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有效证据不能支持判定有罪的,都要判定无罪——宁可放走一百个罪犯,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罪犯也许以后还能抓到,但好人被冤枉了,此身不能从头再来(如聂树斌)。要尽最大可能避免让一个无辜的人为别人的犯罪付出代价。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还没在法大刑事司法学院这么重要的地方落地吗?洪教授道德主席,在问您呢!

20多年来积累的问题太多,留给十八大这届的中国是个烂摊子,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中国还有救吗?我也经常问这个问题,但是,有没有救都得救,都要人们去实实在在地推动进步。假如你自己病得很重,你就不治疗了吗?何况国家还不是一个人呢!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难道聂树斌案被高院重审为无罪和有罪是一样吗?“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这话是你能随便说的吗?你随便说有用吗?能解决问题吗?这话只能是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通在他当时所处的环境能说;这话只能是习总在全国法治大会发表讲话时能说;这话是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委纪律工作会议上能说,周强在最高法院的审判工作会议上能说……他们说这些才有意义,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迟早会说。

聂树斌案功能磁共振(fMRI)对人脑的扫描还有一个发现,我们这个国家从不识字的到著名学者,从平民到上层……还处在幼儿阶段,需要相互搀扶,相互提醒,共同成长!整个民族虽然说起来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但这好几千年貌似都在婴儿期。

有的还说,聂树斌案难道不是共产党执政体制造成的吗?那时候的中共和现在的中共是一回事吗?请问,体制发生的变化你看不到吗?你都知道现在是人治,期待法治的到来。难道此人是彼人吗?转变都需要过程和时间,这是基本规律。

都在呼唤好的体制,体制会从天上掉下来吗?好体制会因为革命到来吗?历史的教训还少吗?世界历史经验早就告诉我们,良好体制是一个或一群政治巨人设计和建立的,他们不仅有超人的政治智慧,还有巨大的对政局的把控能力(说白了就是“人治过渡”),更有谦卑待人、悲悯天下的情怀……

这些我做不到、你做不到,你就断定别人做不到?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

当一个国家有可能出现巨人的时候,你的批评-鼓励比能不能5比5,起码,9比1——也就是就说,当看到有人在引领国家朝好的方面进步的时候,你骂九句,鼓励一句,这要求不高吧?

中国出现巨人不容易。曾经,好不容易让慈禧接受君主立宪,你们的前任把她弄(骂)得心灰意冷,宋教仁有水平、有见地、有情怀,干脆把命搞丢了……我们中华文化,难道就不能容忍一个真诚、平和、有能力和方法的引领者成长吗?

我知道,你们会觉得我在拍马屁,你们会无比愤怒,那你就在留言里骂吧,使劲地骂!

没关系,时间不会太长的,到时候看看钉在耻辱柱上的是你们还是我?希望吃瓜群众能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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