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支持范围包括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等。申请条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需是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的文化产业企业或机构,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等。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时间、申报途径、评审方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最后,文章还提供了关于如何选择和申报政府补贴项目的建议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支持范围
支持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落户,以及举办品牌度较高的大型活动。
关键观点2: 申请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支持范围,项目申报单位需是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文化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等。
关键观点3: 工作流程
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9日;申报途径包括线上申报和线下提交材料;评审方式包括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资金拨付由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程序落实;监督管理包括项目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正文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 2024 年度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落户,以及举办品牌度较高的大型活动。
1、申报项目符合《2024 年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文化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以及经认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围的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和品牌活动举办单位;
3、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建设类项目须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工,且截至目前实际投入比例原则上达到 30%以上;其他类项目须已完成,且完成时间或完成后取得的资质等成果统计时间为2023年6月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
申报单位需访问“一网通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 港 新 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官 网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gwh/SHLGGW),点击“线上服务”模块进入下拉页面,找到“办事汇”,然后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进入财政系统首页,点击左侧导航栏“政策大厅”,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除视频外均须为 PDF 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详细指引可参考附件申报手册。
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需线下提交材料。注意线上申报与线下提交的填报内容须完全一致。线下提交材料的时间为
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工作日,每日9:30-16:00)。
申报单位应 A4 纸打印申报表,同其他材料一起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二份,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39 号创晶科技中心 T3 会议中心一层(一站式服务中心),联系人:黎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23300228)。材料须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右侧加盖骑缝章,《申报表》申报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项目经过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材料审核、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
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并会同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实施项目,按照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及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对侵犯知识产权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部分或全部追回资助资金、取消 3 年内新项目申请资格等处罚措施。在申报当年度及评审期间,如申请项目涉及法律诉讼纠纷的,取消或暂停该项目当年度申报资格。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1、政策整理和匹配
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鼓励和扶持的对象、什么时间申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
2、项目材料充分准备
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优势和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与此相关专业的项目材料编写申报人员,建议寻求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发布后,一般具有10-30天左右的申报窗口,为避免错过申报、准备不充分或条件不符合等问题,企业需要提前统筹进行政府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