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他人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湖南首例替考入刑案提公诉!
作者 | Alice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考生”贺某玉以2200元价格找来枪手贺某代考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却被巡考老师当场抓包。近日,衡阳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对贺某、贺某玉提起公诉。
多次未过,萌生代考想法
原来,贺某玉是湖南省衡南县某镇卫生院的一名员工,为了能够早日持证上岗,她多次参考全国护士资格考试,但却一直没能通过。
在2016年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前夕,贺某玉联系上已经通过全国护士资格考试的贺某,开出2200元的报酬要求其代替自己考试。
考试当场被巡考老师识破
2016年5月29日上午,贺某玉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枪手贺某,当日下午,贺某前往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三考室参加考试。
然而,在考试过程中,巡考老师当场识破贺某身份,发现替考的事实,于是将本案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面对刑责,贺某玉悔不当初
2016年5月30日,贺某玉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原本想通过考取护士资格证让自己的事业发展得更好,一时冲动找人替考,没想到造成今天如此严重的后果,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贺某玉在得知自己可能将面对刑事责任时,非常后悔。
2015年11月1日,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也就是说,不仅是贺某玉,枪手贺某也属于犯罪主体,都要受到“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其实,2016年全国护士资格考试陕西榆林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代考案件,榆林某卫生院一名实习生张某要求朋友郝某替考,当场被抓获,榆阳区法院以代替考试罪一审判处郝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
网友们怎么说?
@愤怒的开水:护士执照过关率不是很高么…这也要代
@又再一次回到凉凉深秋:广东一个采血针两个人用就是这么来的
@潘中医:考试内容跟实际看病几乎没有太多牵连了。
@神秘的蝴蝶效应:我只想说,后面的考试一大堆,从第一开始就作弊,得担多大的风险?!
@骨科青年abdulber:无论如何处理,不值得同情
替考也成产业链?
护士替考被查出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实际上,替考背后甚至形成了产业链!小编随即以关键词“护士替考”搜索,不禁惊叹替考组织几乎遍布各大省份!
有网友@只趣留言称,说的难听点,连最基本的入门考试都过不了,还当啥护士?又怎么让患者相信你!
本文综合整理自华声在线、医学界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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